第6章 新天地網吧
包廂門再次被推開時,林雪的手裡攥著一卷錢。
她快步走進來,把錢塞進林歡手裡。一共三千兩百塊,有零有整。
林雪看著他,叮囑道:「這錢你貼身放好,千萬別丟了。這幾個月,我估計是沒法給家裡寄錢了。」
她頓了頓,嘆了口氣:「歡歡,你也長大了,要懂點事。這錢是給你買電腦學本事的,等放了暑假,你自己也去縣城找點零工打打,學費要是還差,我再想辦法借。」
林歡低頭看著手裡的錢,感覺沉甸甸的。
他沒有多做解釋,只是用力把錢攥緊,點了點頭:「姐,我知道。我還有事,過兩天我再來看你。」
「行,去吧。路上注意安全。」林雪擺了擺手,嘴角勉強扯出一個笑容,「加油,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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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歡轉過身,走出包廂。他一步三回頭,直到林雪單薄的身影消失在走廊盡頭,才加快了腳步。
剛走到一樓大廳,正準備推門出去,旁邊迎賓台的對講機里突然傳來一陣電流聲。
「大廳大廳,晚上王老闆要過來,帶幾個朋友,把最大的帝王包廂留好,讓媽咪把新來的幾個小妹都帶過去!」
聽到這個聲音,林歡剛邁出大門的腳,硬生生停在了半空。
「王老闆」。
在寧州市,在「夜色」KTV,能被稱為王老闆且排場這麼大的人,這輩子他都不會忘。
前世,就是那個叫王天祥的畜生,灌醉了為了給母親籌醫藥費而被迫陪酒的姐姐,把她逼上了絕路。
最後,又用幾個臭錢打點了關係,全身而退。
林歡站在原地,雙手瞬間握成了拳頭,指甲深深地嵌進了肉里,他也不覺得疼。
林歡的眼睛在一瞬間紅透了,一股幾乎壓制不住的戾氣直衝腦門。
他猛地轉頭,盯著那個正低頭回信息的看門小弟:「你們說的這個王老闆……是不是叫王天祥?」
看門小弟被他這副眼神嚇了一跳,隨後上下打量了林歡一眼,看著他那身打扮,眉頭一皺。
「關你屁事?你誰啊你,打聽客人的事,找事是不是?」
林歡死死盯著對方,氣的渾身發抖。
他腦子裡有一個瘋狂的念頭,留下來。
買把刀,直接剁了那個畜生。
可是他強忍著心中的念頭,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一命換一命?
他這種一無所有的底層人,命是最賤的。
就算他今天把王天祥弄死,他也得吃槍子。
那姐姐怎麼辦?母親三年後的病怎麼辦?
衝動,是弱者最無能的表現。
憤怒只會讓人喪失理智。
想要保護家人,想要有尊嚴地把仇人踩在腳底下,光靠一腔熱血和不要命是沒用的。
必須要有錢。沒錢,一切都是扯淡。
而且,死太便宜這個人了。
林歡深吸了一口氣,強行將眼底殺意壓了下去,他沒有再理會那個小弟,推開玻璃門,大步走進了傍晚的街道。
「什麼神經病……」看門小弟在背後嘀咕了一句。
此時,走在路上的林歡心裡快速盤算起來。
來之前他就想好了,如果拿到錢應該怎麼去花。
手裡有三千二百塊錢。聽起來不少,但如果現在去電腦城配機器,就算買最便宜的組裝機,最多也就買兩台。
還得租房子、拉專線寬帶、交押金,這筆錢根本不夠。
所以,想要完成自己的布局,只有去網吧。
這個時候的網吧分兩種,一種是正規網吧,帶證的那種。這個證在零九年可不便宜,能賣到幾十萬一本。
沒有證的自然就是不合規的,所謂的黑網吧。
更便宜、更隱蔽,因為林歡想要做的事情,雖然不算違法,但肯定絕對也不合規。
找一個本來就不合規的黑網吧,屬於是毒上加毒了。
不過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他否決了。
黑網吧的機器全是二手垃圾配置,網絡三天兩頭斷線不說,還要防著隨時被突擊檢查。
而自己想做的事情,是絕對要穩定高效,不能掉鏈子。
他現在的抗風險能力是零,不能賭。
最穩妥的辦法,就是找一家正規的、但生意不太好的網吧。
只有這種網吧的老闆,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大不了自己多交點網費嘛,反正都可以談,畢竟有錢不賺就是王八蛋。
可是,寧州這麼大,去哪找這種網吧?
2009年的大街上,沒有智慧型手機,沒有團購軟體可以看店鋪評分,甚至連張像樣的城市地圖都買不到。
林歡站在十字路口,目光掃視了一圈,很快鎖定了街角樹蔭下幾個停在路邊的摩托車。
幾個皮膚曬得黝黑的漢子正跨在摩托車上抽菸,車后座上綁著一塊海綿墊。這就是這個年代特有的交通工具,摩的。
他們為了拉客,每天穿梭在這個城市的各個角落,哪裡有廠,哪裡有學校,哪裡有犄角旮旯的暗門子,他們比警察都清楚。
林歡快步走過去,問道:「師傅,走不走?」
漢子立刻把菸頭一扔,精神了:「走啊小兄弟,去哪?」
「附近有沒有那種生意差一點的網吧?」林歡直截了當地問道。
漢子眼珠子一轉,咧嘴笑了:「有倒是有,不過離這兒挺遠的。」
「多遠?」
「得有個十來公里吧,都快出市區了,那片兒荒得很。」
「多少錢?」
「五十。大熱天的,收你個成本價,賺個油錢。」
林歡直接愣住了,看著他:「五十?你這跟搶有什麼區別?」
在這個年代,十塊錢塊錢都能在網吧包個通宵。
計程車起步價才多少?
「最多三十,走不走?不走我找別人。」林歡懶得廢話,作勢要走。
「哎哎哎,行行行,三十就三十,上車上車。」漢子趕緊拍了拍后座。
隨後摩托車在市區里七繞八拐,連個頭盔也沒有,大約開了二十多分鐘,摩托車停在了一條街道旁。
「到了小兄弟,就這,生意差得很。」漢子指著前面一家網吧說道。
林歡掏出三十塊錢遞過去。
他走到網吧門口,推開了門。
冷氣混合著泡麵味、煙味和腳臭味撲面而來。林歡往裡掃了一眼,全是人,坐得滿滿的。
他眉頭一皺,猛地推門而出。
街邊哪裡還有那輛摩托車的影子。
林歡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被耍了。
「他媽的。」林歡低聲罵了一句。
底層互害就是這麼真實。
為了賺這三十塊錢車費,那摩的司機連眼皮都不眨一下,隨便找個網吧就把他扔下了。
至於說什麼 10公里,也是騙他的。
不過林歡很快冷靜下來,因為這會他沒有時間去想別的。
零九年,正是《穿越火線》和《地下城與勇士》如日中天的時候,全民上網熱潮,大多數網吧生意都還不錯。
自己剛才那種問法,和傻逼無二,就仿佛你去別人店裡面問,老闆,這個東西好吃嗎?這東西質量好嗎?
腦子正常的老闆都不可能跟你說我這東西不好。
還是太心急了。
林歡顧不上眼前的失落,立刻走出了這條街。兜兜轉轉下,又找到了幾輛等客的摩的。
不過這次林歡沒有急著去問話,而是到旁邊的小賣部買了一包 5塊錢的紅河。
拆開包裝,走過去給幾個司機一人散了一根。
「幾位師傅,跟你們打聽個事兒。」林歡不會抽菸,只是幫忙點菸:「附近有沒有哪家網吧老闆,最近天天在外面貼轉讓小GG,急著把店盤出去的?」
幾個司機吸著煙,互相看了一眼。
生意好不好,司機可能不知道,但如果一家店急著轉讓套現,四處找接盤俠,這幫天天在街上跑的人一定會有點印象,至少比他清楚的多。
「轉讓的……」一個胖司機彈了彈菸灰,想了一下,「有啊!往西城那邊走,有個叫新天地的網吧,老闆上個禮拜連門口的LED屏幕都拆了想賣錢,聽說房租都快交不起了,急著轉讓呢。」
林歡眼睛一眯:「遠不遠?」
「不算遠,四五公里吧。」
「行,你送我過去。」林歡把剩下的半包煙直接塞進胖司機的手裡,目光緊緊盯著他,「不過咱們醜話說在前面。到了地方,我先進去看一眼。要是裡面真沒幾個人,或者真在轉讓,車錢我照給。要是裡面也是滿座,一分錢沒有。同意就走。」
胖司機一聽,拍著胸脯打包票:「放心吧兄弟,那破地方連空調都不開,鬼都不去!要是滿座我倒貼你車費!」
「走。」
十分鐘後,摩托車停在了一片即將拆遷的老舊街區。
林歡下了車,抬頭看向二樓。窗戶上貼著幾個大字:新天地網吧。
外牆上,還用紅漆歪歪扭扭地寫著「旺鋪轉讓,價格面議」。
果然是旺鋪,真的旺。
林歡走上昏暗的樓梯,推開門。
偌大的網吧里,光線昏暗,一百多台機子,大半都是黑著屏的。只有零星幾個染著黃毛的混混在角落裡大呼小叫,前台的老闆正靠在椅子上打瞌睡。
林歡回頭看了看站在門口探頭探腦的胖司機,掏出二十塊錢遞了過去。
兜兜轉轉,終於給他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