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人要動腦子


  此時,天歌網吧外的一處小巷中。

  陳宇航正跟幾個穿著打扮十分惹眼的當地青年湊在一起。

  「王哥,就是那小子,出分那天在班裡當眾打了我一巴掌。」陳宇航遞過去一根煙,咬牙切齒地說道,「你可不知道他當時多囂張。人現在就在裡面,不管怎麼樣,今天你得給我好好出出氣。」

  被喚作「王哥」的青年靠著牆,深吸了一口煙,仰著頭,習慣性地撥弄了一下那幾乎遮住了一整隻眼睛的厚重斜劉海。

  在09年,這種典型的「非主流」髮型,就是街頭混混的標配。

  「多大點事。」王哥吐出一個煙圈,語氣輕蔑,「這事包在我身上。走,進去把人拎出來。」

  隨後,王哥帶著五個同樣流里流氣的小弟,連同陳宇航一起,浩浩蕩蕩地推門走進了網吧。

  能在這種小縣城開網吧的,老闆多少都帶點道上的背景。

  這裡三教九流什麼人都有,尤其是這個年代,治安遠遠沒有後世那麼嚴密。

  網吧前台的網管抬眼掃了這群人一眼,立刻就看出了這架勢是來找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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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只是跟領頭的王哥互相對視著點了點頭,全當沒看見,繼續低頭看電視劇。

  這是縣城網吧不成文的規矩:只要別在店裡砸機器,有什麼矛盾,去外面巷子裡自己解決。

  包廂里,林歡正站在李天明身後,查看著幾台機器的運行狀態。

  「砰」的一聲,包廂門被人粗暴地推開。

  林歡下意識地回過頭。門口擠進來了幾張完全生疏的面孔,打扮流里流氣。

  但當他的目光越過這幾個人,看到躲在最後面的陳宇航時,心裡瞬間有了數。

  陳宇航這小子,是花錢雇了社會上的混混來搞自己。

  領頭的王哥走上前,直接把手搭在了林歡的肩膀上,皮笑肉不笑地說道:「兄弟,出去聊聊?」

  林歡看著眼前這個頭髮遮眼的青年,又看了看門外堵著的幾個人,沒有絲毫猶豫,立刻點了點頭:「行,出去聊聊。」

  好漢不吃眼前虧。

  換作十八歲那個內向怯弱的林歡,此刻可能已經慌得不知道手腳往哪放了。

  但現在,林歡看著這些自以為很酷的半大孩子,心裡只覺得可憐。

  可憐歸可憐,這種年紀的街頭混混絕對不能輕易激怒。

  他們沒上過幾天學,做事根本不計後果,腦子一熱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要是在這裡跟他們硬剛,挨頓打是輕的,萬一誰手裡摸把刀出來給他一下,他這重來的人生找誰說理去?

  林歡順從地跟著他們,走出了網吧,來到了旁邊一條小巷子裡。

  一到外面,陳宇航的底氣瞬間足了,鼻孔幾乎快朝到天上去了,指著林歡冷笑道:「林歡,你想過有今天嗎?這樣,我也不過分難為你。今天你當著大家的面,給我跪下磕個頭,認個錯,這事就算過去了。咱們畢竟同學一場,對吧?」

  林歡根本沒有理會陳宇航的叫囂。

  他轉過頭,目光平靜地看向站在中間的那個非主流青年:「怎麼稱呼?」

  王哥一愣。

  他平時幫人平事,那些學生一被帶進巷子,基本都嚇得腿肚子打轉。

  可眼前這個看著清瘦的小子,不僅一點都不慌,眼神甚至平靜得讓他有些不自在。

  他眯了眯那隻沒被頭髮遮住的眼睛:「道上的,都叫我王哥。」

  「王哥你好。」林歡微微頷首,「不知道你跟我這同學,是什麼關係?」

  「什麼關係不重要。」王哥冷哼了一聲,「關鍵是我這小弟今天找到我,要處理你們倆的恩怨。人家說得對,你打了人家,跪下道個歉也是應該的吧?」

  林歡笑了。

  「他給你多少錢?」

  這個問題問得極其突兀,王哥明顯愣住了,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旁邊的陳宇航。

  來之前,陳宇航確實塞給了他兩百塊錢。

  林歡前世在社會底層摸爬滾打,太了解這幫人的底細了。

  這些所謂的街頭混混,看著威風,其實家裡往往一貧如洗。

  爹媽不管,自己又嫌打工累不願意去上班,平時就靠在撞球室、網吧門口勒索點保護費度日。

  看似牛逼轟轟,實則是社會的最底層,靠著虛張聲勢來維持可憐的自尊心。

  把對方的微表情盡收眼底,林歡心裡有了底,乾脆利落地開口:「我給你五百,這事了了,能行嗎?」

  話音剛落,陳宇航先破防了。

  「王哥,你別聽他吹牛逼!」陳宇航急了,指著林歡罵道,「他家就是石門村種地的,窮得叮噹響,別說五百了,他身上連五十塊錢都掏不出來!」

  林歡沒說話,只是平靜地將手伸進懷裡的口袋。

  下一秒,幾張嶄新的、紅彤彤的百元大鈔出現在了他的手裡。

  昏暗的巷子裡,那幾張紅票子顯得格外扎眼。

  原本還漫不經心的幾個混混,眼睛瞬間放光,死死盯住了林歡的手。

  林歡當著他們的面,數出五張,遞向王哥:「王哥,交個朋友,差不多就行了。」

  王哥喉結滾動了一下,看著林歡手裡那一沓厚厚的鈔票,貪婪瞬間占了上風。他沒有去接那五百塊錢,而是上前一步,語氣變得兇狠:「你把手上的錢全給我,這事咱們有的聊。」

  林歡站在原地,連退都沒退半步。

  「王哥,你想清楚。」林歡的聲音不大,卻異常清晰,「我不答應把錢全給你,你們最多也就是把我打一頓,也不可能把我弄死。咱們之間沒深仇大恨,對吧?」

  「但如果我挨了打,報了警,這是尋釁滋事。你們拿不到錢,還得進去蹲幾天。」

  林歡直視著王哥的眼睛,語氣冷得像冰:「現在,你拿著這五百塊錢走人,這件事就算了。但如果你要是動手搶我手裡剩下的錢,那性質就變了。搶劫,哪怕你只搶了五毛錢,那也是十年起步的大罪。為了這點錢搭上十年青春,你覺得划算嗎?」

  王哥終究只是個二十出頭的無業青年,並不是什麼真正的黑社會,說白了就是欺軟怕硬的二流子。

  聽到「十年起步」這幾個字,他本能地瑟縮了一下,視線在陳宇航和林歡之間來回掃視。

  「你這……不符合我們道上的規矩,也不符合江湖道義啊……」王哥強撐著面子,語氣已經明顯軟了下來。

  林歡沒有任何廢話。

  「六百。」

  他又抽出一張一百的,加了上去。

  「成交。」王哥一把抓過那六百塊錢,動作快得生怕林歡反悔。

  他轉過頭,招呼了那幾個小弟一聲:「兄弟們,走了。」

  幾個人拿到錢,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巷子,只留下陳宇航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滿臉的呆滯和不知所措。

  胡同里安靜了下來。

  林歡把剩下的錢揣回兜里,走到陳宇航面前。

  「上次出分那天的事,是我衝動了,跟你道個歉。」林歡看著他,語氣沒有任何起伏,「到此為止。你要是再有下次,我真不客氣了。」

  陳宇航愣愣地看著眼前的林歡。

  他覺得腦子有些轉不過彎來。以前那個在班裡沉默寡言的農村窮小子,怎麼突然之間變成了這樣?

  花錢消災,跟社會混混談判,一整套動作行雲流水,簡直跟他媽拍電影一樣。

  面對林歡那雙深不見底的眼睛,陳宇航莫名地感到一陣膽寒,只能木然地點了點頭。

  林歡沒再理他,轉身走回了網吧。

  其實,林歡的心裡遠沒有他表現出來的那麼大度。

  經歷過前世底層的種種屈辱,他的性格早就變得有些扭曲了。

  用睚眥必報來形容現在的他,一點都不為過。

  他之所以今天沒有選擇翻臉或者報警,原因很簡單。

  第一,他現在是個一無所有的起步者,哪怕擦破一點皮,或者因為打架被警察拘留個十天半個月,損失的都是他寶貴的時間和正在運轉的賺錢機器。

  第二,瓷器不碰瓦罐。跟這種爛人死磕,輸贏都是自己吃虧。

  這就叫做「幸福者退讓原則」。

  一無所有的人才會為了所謂的「面子」和「尊嚴」在大街上跟人拼命。真正成熟的商人,永遠是用最小的代價解決最麻煩的爛攤子。

  里子永遠大於面子。

  至於陳宇航這筆帳,不急。

  做事情要分清楚輕重緩急。

  人要動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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