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上一章已重更,本章重更等明天。)


  船夫那張扭曲的皮囊被陰風吹起,像一件穿了幾百年的舊衣服終於撐不住了,一片片剝落、飄散,落在溪面上瞬間化為灰燼。

  皮囊之下,是一個瘦弱的小女孩,穿著紅色連衣裙,手裡提著一盞白燈籠,赤著腳站在船板上。

  她的腳很小,踩在潮濕的木板上一動不動,像是已經這樣站了很久很久,久到連腳下的木頭都記住了她腳掌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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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

  她又叫了一聲,聲音很輕,帶著一種不屬於這個年紀的、被壓了太久的期待。

  路布斯單膝跪下來,讓自己的視線和小女孩平齊。

  他的左眼裡黑氣還在翻湧,但他沒有去管它。

  他看著面前這個提白燈籠的女孩,她的臉很白,不是詭異的慘白,是那種很久沒有曬過太陽的、被遺忘的白。

  她的眼睛很大,瞳孔是深褐色的,和方丈那雙黑洞洞的血眼不一樣——她的眼睛還是人的眼睛,一個在父親面前永遠長不大的孩子的眼睛。

  「我不是你爸爸。」路布斯說,聲音很輕,像是在哄一個剛做完噩夢的孩子,「你爸爸已經不在了。

  他在很久很久以前,為了救這個村子,把自己最重要的東西交了出去。

  他走的時候一定很想你,很想你媽媽,很想你弟弟。

  但他走不動了,所以他讓我來。」

  小女孩看著他,深褐色的瞳孔里倒映著那隻被黑氣包裹的左眼。

  她伸出小小的、冰涼的手,指尖輕輕碰了一下路布斯的左眼皮。

  黑氣在她的指尖停了一瞬,然後像是被什麼東西安撫了一樣,緩緩平息下來。

  「爸爸的眼睛。」她說,「我記得這隻眼睛。

  他走的時候,這隻眼睛在哭。」

  路布斯沒有回答。

  他感覺自己的左眼有些發酸——不是遺棄之眼的副作用,是這具身體在替原主哭。

  光伯安獻出雙眼的時候,他一定在哭,但他沒有讓任何人看到。

  所有人都說他從容、說他偉大、說他是村子的救星,但沒有人知道他在獻出眼睛的那天晚上是哭著的。

  只有這個孩子知道,因為她一直在等他回來。

  卡秋莎站在船尾,手裡的棍子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消散了。

  她看著那個提白燈籠的小女孩,看著路布斯單膝跪在她面前的背影,忽然覺得自己的眼眶也有點濕。

  她別過頭去,用手背狠狠擦了一下眼睛。

  「你說的規則八,」她聲音有些沙啞,「紅衣白燈的小女孩——就是她?」

  「對。」路布斯沒有回頭,「規則八說遇到她要立刻轉移視線,不要對話,不要接受邀請。

  但規則八沒有說她是誰的女兒,沒有說她在等誰。

  所有人在山裡看到她都跑了,都以為她是詭異。

  可她不是。

  她只是一個三歲就失去了父親、然後在這裡等了他五百年的孩子。」

  小女孩把白燈籠舉到路布斯面前。

  燈籠里的光很弱,弱得像一根快要燃盡的蠟燭,但在這灰濛濛的溪面上,它是唯一的光源。

  「這是我給爸爸做的水燈。」小女孩說,聲音裡帶著一點點驕傲,像是在展示自己最珍貴的作品,「我用姐姐教我的方法做的。

  姐姐說,水燈要做得很漂亮,漂亮到能被神靈選中,願望就能實現。

  我的願望是爸爸能回來。

  但我等了很久很久,爸爸都沒有回來。

  後來我就不等了。」

  她把燈籠放在路布斯手裡。

  「我把燈籠放在溪里,燈籠漂走了,又漂回來。

  我把燈籠放在溪里好多次,每次都漂回來。

  它不想走,它想在這裡等爸爸。」

  路布斯低頭看著手裡的白燈籠。

  燈芯已經燒得只剩一點點了,但光還在。

  這盞燈被放在溪水裡多少次,又被溪水送回來多少次?

  五百年的每一個夜晚,這個孩子站在溪邊,把燈籠放下去,然後看著它漂回來。

  神靈沒有選中她的願望,但溪水替她保留了這盞燈,替她保留了「爸爸能回來」這個願望的最後一點火苗。

  卡秋莎從船尾走過來,在路布斯身邊蹲下。

  她看著那盞白燈籠,聲音難得柔和下來:「你叫什麼名字?」

  小女孩歪了歪頭,像是在回想一個很久沒有被人叫過的名字。

  「念慈。光念慈。」

  卡秋莎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

  光念慈。

  光家大女兒叫念慈,小兒子叫念祖——念慈是姐姐,念祖是弟弟。

  汪瑩說念慈十六歲那年獨自上山求雨,再也沒有回來。

  但眼前這個孩子分明不是十六歲的少女,而是一個兩三歲的幼童。

  她不是念慈,她是念慈的妹妹——是光家最小的女兒。

  「光家不是四口人。」路布斯緩緩站起來,手裡還捧著那盞白燈籠,「光家是五口人。

  光伯安、沈氏、光念慈、光念祖——還有一個最小的女兒,光念安。

  汪瑩說光家是四口人,方丈說光家是四口人,所有人都在說光家是四口人。

  但這個最小的女兒,從來沒有人提過她。

  因為她不是被忘了,她是被藏起來了。

  光伯安獻出眼睛的時候,把最小的女兒留在了身邊。

  她太小了,還不會記事,只會叫爸爸。

  然後她在某一天走丟了——也許是去追山上的蝴蝶,也許是去找她的媽媽和姐姐。

  她一路走,一路提著她自己做的白燈籠,走到這條溪邊,走不動了,就在這裡睡著了。」

  他低頭看著小女孩。

  光念安赤著的腳在船板上輕輕蹭了蹭,腳趾蜷起來,像是在感受父親手掌的溫度。

  「她不知道自己已經睡著了。

  她以為自己還在等爸爸。

  等了五百年。」

  溪面上的霧開始變薄。

  遠處隱隱傳來水聲,不是這條小溪的水,是更高處、更深處的水——那是真正的水燈村的方向。

  小女孩的身影開始變淡,不是突然消失的那種,而是一點一點地、像晨霧被陽光碟機散那樣,從赤著的腳開始,慢慢變得透明。

  路布斯把白燈籠遞迴她手裡。

  「你的燈籠不用放在溪里了。

  你爸爸已經收到了你的願望——不管他在哪裡,他一定收到了。

  你不需要再等了。」

  光念安低下頭,看著自己手裡那盞搖搖欲墜的白燈籠。

  火焰很小,但還在,還在努力地為她亮著。

  她看了很久,然後抬起頭,朝路布斯笑了笑。

  那個笑容和於夏立的不一樣——於夏立的笑是釋然、是放手、是「你找到了我,你可以走了」。

  光念安的笑是單純的、乾淨的高興,是一個等到了爸爸的孩子才會有的笑。

  「爸爸收到了嗎?」她問。

  「收到了。」路布斯說,「他收到了。

  他一直都知道你在等他。

  他很想你。」

  「那我可以去見他了嗎?」

  「可以。

  你只要閉上眼睛,數到三——就能見到他了。

  你媽媽也在,姐姐也在,還有你哥哥——他一直在山上守著你,守了很久很久。

  現在不用守了,你們可以一起回家了。」

  光念安聽話地點了點頭。

  她把白燈籠抱在懷裡,閉上了那雙深褐色的眼睛。

  她的嘴唇一張一合,輕輕數了幾個字,然後整個小小的身體在最後一縷霧氣消散之前,化成一團柔和的白光,融入了白燈籠里的那一簇火苗。

  白燈籠的光芒忽然變得明亮而溫暖,把整個溪面照得亮如白晝。

  然後火焰輕輕跳了一下,燈籠里那根燃了五百年的燈芯終於燃盡了。

  白燈籠在空中緩緩升起,像一盞被溪水托起的水燈,順著看不見的水脈漂向山頂——漂向那座真正的光明寺,漂向光家五口人最終團聚的地方。

  溪面上的霧徹底散了。

  船不再需要船夫,開始自動朝對岸漂去。

  卡秋莎用手背擦乾臉上的淚痕,深吸一口氣。

  她看著路布斯,聲音還有些啞:「你剛才說光家是五口人,光伯安把最小的女兒留在了身邊——你是怎麼知道的?」

  路布斯沉默了片刻,然後轉過身來,用那隻還在微微泛著黑氣的左眼看著她。

  「因為這隻眼睛的主人——光伯安——他在臨死前想看的最後一個人,不是光念慈,不是光念祖,不是他等了一輩子的沈氏。

  他在臨死前想的最後一件事,是這個小女兒。

  他不知道她去了哪裡,他找了她一輩子。

  他獻出眼睛之後什麼都看不見了,但他還是在找她——用這隻已經不存在的眼睛在找她。

  他找了五百年,然後在今天的這艘船上,他終於找到了。」

  他把手按在自己的左眼上。

  黑氣還在微微涌動,但已經沒有之前那種尖銳的痛感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極其微弱的、像是被什麼東西輕輕觸碰了一下的溫熱。

  那是光伯安殘留在遺棄之眼裡的最後一點意識,在女兒消失的同一瞬間終於放下了五百年的執念。

  船靠岸的時候,沒有發出任何聲響。

  木船的底部輕輕觸在碎石灘上,像是被一隻手穩穩地托住了。

  路布斯第一個跳下船,回頭伸手去扶卡秋莎,卡秋莎沒接,自己跳了下來,靴子在碎石上踩出一個深深的印子。

  路布斯收回手,也不在意,轉身朝山上走去。

  溪對岸的景色和來時截然不同。

  霧已經徹底散了,天空露出一片乾淨的灰藍色。

  碎石路兩側的蘆葦叢不知何時變成了低矮的茶樹,一排一排整齊地延伸到山腰。

  茶樹間隱約能看到幾座坍塌的石屋地基,殘垣斷壁上爬滿了青苔和野藤,但地基的輪廓還在,道路的走向還在,井台的位置還在。

  「這裡才是真正的村子。」路布斯在一座石屋地基前停下來,蹲下身撥開覆蓋在基石上的藤蔓。

  石頭表面有被火燒過的焦黑痕跡,但刻在上面的門牌號還依稀可辨——「水燈村東三戶」。

  他抬起頭,沿著山路向上望去,那些被草木掩埋的石基一座接一座,從山腳一直延伸到半山腰。

  「光伯安當年用邪術求雨,引來了不該引來的東西。

  那東西毀了真正的村子,然後占據了山下的地盤,偽裝成水燈村的樣子,用『坨坨肉』污染所有靠近的人,讓所有人都以為它們才是真正的村民。」

  卡秋莎在一塊石基上坐下來,目光掠過那些殘垣斷壁,落在山腳下那個「水燈村」的方向。

  「所以山下的『村民』,從頭到尾都是那個東西偽裝的。

  它們占據了水燈村的祠堂,把它改成了光明寺;它們占據了水燈村的歷史,把光家故事講給每一個遊客聽。

  但它們講的是刪減版——把光家從五口人減成四口人,把最小的女兒從故事裡徹底抹去,因為那個小女孩是唯一一個沒有被它們污染的人。」

  「不止。」路布斯從石基旁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她還活著——不是作為詭異活著,是作為一個『人』活著。

  她在這裡等了五百年,沒有被任何東西污染。

  那些偽裝成村民的東西最怕的不是光伯安,不是光念祖,不是任何天選者——它們最怕的是這個小女孩。

  因為只要她還在,只要她還提著她那盞白燈籠站在溪邊,真正的水燈村就沒有死。」

  卡秋莎沉默了很久,然後從石基上站起來,朝山上那座祠堂的方向走去。

  這次路布斯沒有跟上去。

  他知道她需要一個人走完最後這段路,不需要任何人在旁邊。

  祠堂里,供桌上那四個靈位還是來時的樣子。

  卡秋莎跪在供桌前,從懷裡掏出一個小小的布包。

  布包是她從毛熊國帶來的,一路上經歷了大巴、旅館、百鬼夜行、水井、方丈的追殺和鄉口的鏡花水月,她身上幾乎所有的東西都在戰鬥里丟光了,只有這個布包還在。

  她解開布包的繫繩,裡面是一捧乾燥的黑土。

  那是她外祖母去世前交給她的——外祖母說,這捧土是從水燈村的田裡挖出來的,當年她被送走的時候什麼都沒帶,只抓了這把土。

  她把這捧土帶在身邊一輩子,走到哪裡都帶著,到死也沒能親手把它放回水燈村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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