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稿件丟失了,正在追回,停更一天)
船靠岸的那一刻,卡秋莎感覺腳下微微一震。
不是船底碰到河床的觸感,而是一種更深層的震動,像是踩到了某個沉睡了很久的東西的脈搏。
她從船上跳下來,靴子踩在碎石灘上發出細碎的響聲。
路布斯跟在她身後,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的溪面——船已經消失了,撐篙的船夫也消失了,只有溪水還在靜靜地流。
「你有沒有注意到,」他追上卡秋莎的腳步,「那個船夫撐篙的時候一直在數數?」
卡秋莎沒有回答。
她走在前面,腳步很快,金色的長髮在灰濛濛的霧氣里像一盞移動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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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布斯也不在意她的沉默,自顧自地繼續說了下去。
「他撐了十三篙。
前十二篙都很穩,第十三篙頓了一下。
為什麼是十三?
因為光家的故事有十三個版本,每一個版本里念祖的結局都不一樣——老村長說他是離家出走的孩子,方丈說他是被仇恨扭曲的瘋子,而真相是第三種——他才是最像他父親的人。
他把自己的整個人生都當成了對父親罪孽的補償。
因為他發現,當年的大旱不是天災,是光伯安用那本醫書里的祭祀儀式強行求雨觸犯了規則,引來了不該引來的東西。
光家人一個接一個死去,不是為村子獻祭,是在給光伯安的決定付出代價。
而念祖活下來,不是因為運氣好,是因為他要替父親扛下這個詛咒。」
卡秋莎的背影在他前面停頓了片刻。
霧越來越濃,碎石路兩側的蘆葦叢已經變成了低矮的石牆,上面爬滿了枯死的藤蔓。
她伸出手摸了摸石牆,指尖沾上了一層細密的露水。
「所以方丈才會這麼恨光伯安?
不是因為光伯安害死了他的母親和姐姐,而是因為他知道——他父親的贖罪方式,不是承擔罪責,而是假裝自己什麼都沒做錯,然後繼續享受村民的供奉?」卡秋莎說。
路布斯沒有回答,卡秋莎也不需要他回答。
石牆在霧氣中逐漸變高,從齊腰變成了過肩,從過肩變成了兩人高。
碎石路變成了一條窄巷,兩側的石牆把霧氣壓縮成一道狹長的灰色走廊。
巷子盡頭,一座建築在霧中浮現出輪廓——灰瓦黃牆,飛檐翹角,山門敞開,台階上匍匐著一層鮮綠的苔蘚。
和光明寺一模一樣的建築格局,但匾上的字不是「光明寺」,而是四個褪了色的金漆大字——「水燈祠堂」。
卡秋莎在台階前停住了腳步。
她仰頭看著那塊匾,沉默了很久。
路布斯站在她旁邊,沒有說話。
他能看到她的肩膀在微微顫抖——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她終於到了,而到了之後,她不知道該用什麼情緒來面對這裡。
「莎姐,你之前在大巴上問導遊能不能去光明寺的時候,其實你是騙她的——你根本不想去光明寺,你從一開始就知道去光明寺的路是錯的。
你想找的東西不在那個假光明寺里。
你真正想找的,是這個祠堂,和真正的光家。」
卡秋莎沒有回頭。
她的背影沉默而僵硬。
路布斯繼續說。
「因為你的外祖母就是當年被光伯安救下來的孩子之一。
她活了很久——九十多歲,一直活到把這個故事講給你聽。
她講的不只是感恩,還有愧疚。
因為當年被救的孩子們長大後離開了村子,誰也沒有回去過。
他們欠水燈村的,欠光家的,欠這座祠堂。
所以她讓你替她來——不是為了找什麼神器,是為了替她給光家的人磕個頭。」
卡秋莎終於轉過身來。
她的眼眶紅了,但眼淚沒有掉下來。
「你是從什麼時候知道的?」她問。
聲音很輕,但很穩。
「其實直到剛才在船上,聽船夫說『水燈村的人不能上去』的時候,我才把所有線索串起來。
你外祖母是被光家救下的、被送走的、活下來的那批孩子之一,她老了以後把自己的故事講給你聽。
所以汪瑩講光家故事你會哭——不是因為被故事感動,而是因為你覺得羞愧。
她講的是你們的恩人,而你作為恩人的後人,從來沒有報答過他們。
你來這個副本,不是為了贏,不是為排名,不是為了任何金手指,你是來還債的。
你替她找到了他們的祠堂,找到了這些刻在石頭上的名字。」
卡秋莎站在那裡,站了很久。
然後她深吸一口氣,轉過身,緩步走上苔蘚覆蓋的台階。
路布斯跟在她身後。
兩人一前一後穿過敞開的山門,走進祠堂的正殿。
殿內沒有佛像,沒有香火,沒有誦經聲。
正殿中央只有一張長長的供桌,供桌上擺著四個靈位,靈位前各放著一盞水燈。
燈油已經燃盡,燈芯燒成了焦黑的殘渣。
每個靈位上都刻著一個名字。
從右到左,依次是——光念祖,光念慈,沈氏,光伯安。
卡秋莎站在供桌前,站了很久。
然後她緩緩跪了下去。
不是那種被詭異嚇到的癱軟,也不是被規則逼到絕路的屈服。
她跪得很慢,膝蓋碰在石板上的聲音很輕,像是在怕吵醒什麼人。
她雙手撐地,額頭輕輕碰在石板上,給供桌上的四個靈位磕了一個很輕的、無聲的頭。
路布斯沒有動。
他站在她身後幾步遠的地方,看著她的背影——這個從第一天見面就用大大咧咧偽裝自己的毛熊國女戰士,此刻跪在五百年前的祠堂里,替她已經去世的外祖母給恩人磕頭。
她不再是「戰爭戒律」的持有者,不是通關五個副本的頂級天選者,只是一個來完成家族遺願的人。
路布斯沒有上去扶她。
他知道這種時刻,任何安慰都是多餘的。
卡秋莎跪在地上,跪了很久。
當她終於站起來的時候,眼眶裡的淚水已經被擦乾了。
她沒有看路布斯,只是走到供桌最右邊那個靈位前——「光念祖」。
她把靈位拿起來,用袖子輕輕擦去上面的積灰。
灰塵很厚,她擦了很久才把靈位擦乾淨。
擦完之後,她把靈位重新放回供桌上,放得很輕很穩。
「他活了下來。」她的聲音很平靜,像是在陳述一個事實,「他三歲那年,母親在井邊死去,姐姐在山上消失,父親把眼睛獻給了村子。
他被送走了,被一個外鄉人收養,活了下來。
他本該忘掉這一切,在另一個地方重新開始。
但他沒有。
他回來了,剃了度,在這座山上守了五百年。」
路布斯沒有說話。
他看著卡秋莎擦乾淨的靈位,想起了老方丈那雙黑洞洞的血眼。
那不是詭異的眼睛,不是污染的痕跡。
那是光念祖用了五百年的仇恨,把他自己燒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他知道父親的罪孽——那本醫書里的祭祀儀式不是向山神求雨,而是觸犯了某種規則,引來了不該來的東西。
母親和姐姐不是為村子獻祭,而是在替父親的錯誤付出代價。
所以他恨他。
恨了五百年。
但恨了五百年的人,為什麼要守在山上?
為什麼不直接下山,親手殺了他認為該死的人?
答案就在這個祠堂里,在這四個靈位前那四盞燃盡了的水燈里。
他守的不是恨,是記憶本身。
他怕的是有一天自己忘記了——忘記了母親在井邊死去時水面上飄著的紅燈籠,忘記了姐姐在山上消失前回頭對他眨的那一下眼睛,忘記了父親瞎了雙眼之後還在給村民號脈的手。
他怕遺忘,所以他把自己的整個人生都變成了一座活著的紀念碑。
水燈祠堂不是用來祭祀的,是用來記住的。
光念祖獻上的不是眼睛不是生命不是肉身——他獻上的是他本可以擁有的一切,和一個普通人本該被允許的遺忘。
供桌下方有一個暗格。
路布斯用遺棄之眼掃過供桌底座,發現其中一塊石磚和周圍的磚縫不一樣——周圍的磚縫積滿了灰塵,這道縫卻很乾淨,像是經常被人打開又合上。
他蹲下來,用手指扣住磚縫,輕輕一掀。
石磚下面是一個扁平的木匣子,木匣子裡躺著一本泛黃的冊子,封面上用毛筆寫著四個工整的小字——「水燈名冊」。
路布斯拿起名冊,翻開第一頁。
上面密密麻麻記滿了名字、年份、和被救孩子後來的去向。
有些名字後面畫著圈,表示這些孩子被找到了,活了下來;有些畫著叉,表示這些人被找到了,但已經去世;還有些畫著問號,表示他們被送走之後再也沒有消息傳回來。
他還找到了她的曾外祖母——當年被光伯安救下的五歲女孩,找到了她的去向,找到了她嫁的人,找到了她生兒育女的記錄。
五百年的家族歷史,就濃縮在這個祠堂里,靜靜地躺在一本泛黃的名冊中,等到了她的後人。
路布斯把名冊遞給卡秋莎。
她翻開那一頁,手指沿著那個名字一筆一划地描過去,指節微微發白。
她沒有說話,只是把名冊合上,放回木匣子裡,把石磚重新蓋好。
然後她站起身,朝路布斯點了點頭。
「走吧。」她說,「晚上還要做水燈。」
路布斯看著她的背影,忽然覺得這個副本最大的反轉不是水燈村和光明寺的位置對調,而是卡秋莎自己。
她以為自己是來替外祖母磕頭的,結果她發現了更重要的東西——她不僅是恩人的後人,更是這整個村子五百年來唯一一個活著回來的後人。
她欠的不是光家,是所有被送走的孩子欠這座村子的,而她替他們全部還了。
兩人走出祠堂的時候,霧氣已經散了大半,天邊透出一線微弱的金色光芒,把整座山頭染成了暖橘色。
卡秋莎站在山門前,回頭看了一眼那塊匾——水燈祠堂。
她的表情不再糾結,不再沉重,而是釋然中帶著一絲極淡的笑。
路布斯走在她身後,聽到她用極輕的聲音說了一句俄語。
他沒聽懂,但也不需要聽懂。
有些話,本來就不是說給別人聽的。
兩人回到村口時,天色已經暗了大半。遠處的山際線上壓著一層厚厚的暮色,把整座村子籠罩在一種介於白天和黑夜之間的灰藍色調里。村口那塊寫著「水燈村」的石碑孤零零地立在岔路口,路布斯經過時伸手拍了一下碑面,拍落一層薄灰。
「你說這碑立在這裡這麼多年,有沒有人想過把它挖出來看看底下埋著什麼?」他自言自語般說道。
卡秋莎沒理他,但腳步明顯比來時輕快了許多。祠堂里的那本名冊像是卸掉了她身上某種壓了很久的東西——不是愧疚,是比愧疚更重的、那種「終於替她看到了」的釋然。
兩人穿過村口的小路,遠遠就看見旅館門口站著兩個人影。一個是鄉口,雙手插兜靠在門框上,姿勢一如既往的欠揍;另一個是戴里克,安靜地站在台階旁,看到兩人回來,微微點了點頭。
「還活著?」鄉口挑了挑眉。
「托你的福。」路布斯笑著回了一句,目光在鄉口身上掃了一圈。鏡花水月的狀態回檔效果已經消散了,鄉口身上那些被卡秋莎揍出來的傷口重新浮現——嘴角有一道乾涸的血痕,左手手腕處纏著一圈臨時撕下來的布條,布條上洇著暗紅色的血漬。但他站在那裡的姿態依然是那副慵懶的、不屑一顧的樣子,仿佛這些傷口根本不值一提。
「方丈那邊呢?」路布斯問。
「消停了。」鄉口輕描淡寫地說,「追到門口就沒再追了。那個老和尚對你有執念,換了個人站他面前,他連刀都懶得舉。」他頓了頓,瞥了路布斯一眼,「你到底怎麼惹他了?」
「大概是因為我長得太像他恨了五百年的那個人。」路布斯說著推開旅館的大門,四人魚貫而入。
「先說正事。」他收起臉上的笑意,語氣難得認真起來,「今晚是水燈會前夜,按照規則七,亥時我們要去古井旁參與製作水燈。這是主線任務要求的,必須去。但現在我們知道了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