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章 專為惡人辯護的律師28
羅女士的律師嘴角控制不住的抽搐一下,然後擺爛了。
不擺爛他能咋辦?
羅女士這種話都說出口,不離還能咋地?
就是把唾沫說干,這案子他也贏不了啊!
而魏先生聽見這話,先是懷疑了下自己耳朵是不是聽錯了?
隨之而來的便是暴怒。
「合著一開始我就綠了?」
魏先生氣得臉「噌」一下就紅了,「一開始你就沒抱著跟我好好生活的想法?你騙婚啊!」
「哎~你這話就不對了。」
羅女士不幹了,「你這話就難聽。」
「什麼叫我騙婚?你不騙婚?你還不是在外頭,給別的男的當小三兒。」
「你也沒打算跟我好好過日子啊。」
「咱倆談戀愛的時候,你不還跟你那個男的處著嗎?你有什麼資格說我?」
「倒是你,這麼多年都沒換個新的,真是丟人。」
丟人?
魏先生更氣了,「我丟人?你換新的了?你還不是就抱著那一個老男人。」
「哎~我不是啊。我有仨。」
羅女士搖頭,神色看上去甚至還有點得意。
她律師:……
實在不行毀滅吧。
這案子沒法兒打了。
舒姣:……
開了眼了。
自從干律師這一行,每天都在開眼啊。
法官:……
深吸口氣,抬手扶額。
他得冷靜!
他有職業素養!
「好了!」
眼看魏先生和羅女士爭執不休,法官實在忍無可忍,「被告律師,原告律師,還有什麼要說的?」
不說就讓他倆離了。
這哪兒是夫妻啊?
分明就是一對兒騙子。毫無感情,全是套路。
這不離,留著幹啥?
「沒有。」
羅女士律師有氣無力的應著。
「審判長。」
秉職業操守,舒姣強忍笑意,替魏先生最後再說了幾句話。
審判結果沒有當庭出。
事後送達的。
不出意料的離了。
沒隔多久,舒姣便再次前往D省,抵達仲裁庭。
馬元的案子開始了。
因為勞動仲裁一般情況下得在45天內結案,所以其實比走訴訟的時間要快很多。
說起來。
仲裁庭舒姣還是頭一次來。
這看著……好像也沒特別大的不同。
抬眼兒再一看對面,公司方沒人出庭,委託給了律師。
那律師估摸著三十四五歲,神情嚴肅,穿著律師袍,看著確實像不太好惹的樣子,不知道實際水平怎麼樣。
巧了。
她這邊,馬元一家也沒出庭。
她試過開庭前輔導,二老的表現確實不太好。舒姣怕他倆一來仲裁庭這種嚴肅的地方,心裡一緊張說錯話。
到時候掉進對面律師挖的坑裡,導致賠償金減少。
那就不好了。
乾脆就讓他倆別來,靜候佳音算了。
今天看這樣子,是她跟對方倆律師對決啊。
舒姣?
對面律師姓邵。
看見舒姣的那一瞬間,還有點兒懵,尋思——
舒姣她不是打刑事無罪辯護案的嗎?
上次的案子他都聽說過。
怎麼來打勞動仲裁了?
不過這都不重要。先把案子打了再說吧。公司這邊給的律師費不菲,他肯定是要全力以赴的。
就讓他來試試,這位新銳律師的水吧。
開庭。
跟法庭開庭一樣,走了走流程。
宣布開庭紀律,核對身份,宣布案件大致情況……
往下就是舉證和質證。
在這個環節,邵律師其實很想把舒姣的證據,用「來源不明」、「不真實」、「不合法」等多種藉口,弄掉一些。
但舒姣也不是好惹的。
壓根兒沒給他發揮空間。
再往下就是仲裁員引導下的「自由搏擊戰」了。
「死者為公司臨時性替崗人員,未納入職工名冊,沒有社保登記和工資發放記錄。雙方僅成立勞務僱傭關係。」
邵律師率先發動進攻,「並不符合工傷賠償的條件。」
「保新規明確實質勞動優先於合同形式。」
舒姣面不改色,「臨時工身份不影響勞動關係的確定。」
「死者雖然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實際在公司上了12天的班,並且加了8天的班。」
「打卡記錄、公司監控、同事證言,都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確實存在。」
她這邊控制鏈可是完整得很。
說完,舒姣唇角微勾,「被告公司堅持主張是臨時工,而非勞動關係。那麼……」
「被告公司有充分、有效、合法的證據,證明雙方是什麼樣的法律關係嗎?」
「承攬還是勞務?有合同嗎?」
不。
對面兒什麼都沒有。
死者壓根兒什麼合同都沒來得及簽。
當然,打勞務仲裁這麼多年官司的邵律師,也不會輕易被舒姣繞進去。
他直接避開致命問題。
「打卡記錄又不是考勤管理,打卡只是公司入場登記罷了。」
「監控也不能證明公司對死者進行了勞動指揮,只能證明死者的工作地點在監控範圍之內而已。」
「原告提供證言的證人,本身也不懂公司的管理制度,所以其證詞不可取用。」
舒姣提供的證據,他一一狡辯駁回。
言而總之,反正打死不能讓舒姣錘死勞務關係。
否則就得認工亡賠償。
那賠的可就不是一點半點了。
「監控顯示,死者每天上下班的時間相當固定;從聊天記錄來看,死者也很服從工作安排……」
舒姣很快又給他打了回去。
主打一個,你敢辨臨時,我就提八百種實證。
非辯得你認下勞動關係不可!
你來我往殺了幾招,舒姣再度逼問,「請問,被告公司律師,雙方到底是什麼法律關係?證據呢?」
你別告訴我沒關係。
你敢這麼說,仲裁員就敢判我贏。
當然,邵律師也說不出這種沒腦子的話。
他思考兩秒,「我們雙方只是這口頭約定的勞務承攬關係。」
勞務派遣肯定不行。
派遣得有派遣協議,他沒有啊!
「撒謊!」
舒姣唇角微勾,「證據9,原主遞交到公司系統的工作日報明確表示,原主的工作內容具有持續性、重複性。」
「而且,沒要求工作成果,也沒有時間限期。」
「工作過程中,死者還受到了公司的管理。」
「這是承攬嗎?」
「這能算承攬嗎?」
「被告律師請尊重事實,不要在這裡睜眼說瞎話。」
她等的就是現在——
能徹底錘死對方的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