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人還沒死,斬他的公文先到了
午後,孫不留被押回刑部,沒有先去審房,先去了外牢旁的小屋。
杜二山的高熱退了一線,腳趾仍有血色。孫不留拆開一角包紮看過,只說三日內不能挪回四海,傷口若再次發黑,仍要開刀。
羅三川聽完,先問刑部管不管飯。
獄卒瞪他:「這裡是牢房。」
「病人不算犯人。」
「你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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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出去買,回來給不給進?」
兩個人爭了半天,最後還是昭寧留下一塊值房牌,杜二山才沒斷了晚飯。
刑部值房裡,沒人敢先碰那頁公文。
羅正中毒是在十九日晚間。
公文上的日期,卻是十九日午後。上面寫得清楚:孫不留毒殺御史,證據確鑿,限三日結案,二十二日午時處斬。
那時羅正還在御史台當值,連那碗茶都沒喝。
刑部尚書親自趕來,臉色比孫不留的囚衣還難看。
他剛坐下,宮裡又來了一名內侍,送的不是口諭,而是三份彈劾摺子的抄件。有人參昭寧擅開御史棺木、衝撞刑場、以私印干涉刑獄。
昭寧看完,把抄件壓在茶盞下。
沈浪問:「父皇叫你回宮?」
「叫本宮申辯。」
「那你還坐著?」
「案子是本宮攔下的。卷宗沒看完,回去拿什麼申辯?」
刑部尚書聽見這句,臉色稍緩,卻仍先拍了拍那張早到一日的公文。
「印從哪裡來的?」
被羅三川勾倒的書吏跪在地上,額頭貼著磚。
「小人只負責謄抄,是主簿周成送來的底稿。」
「周成呢?」
「今日告病。」
刑部的人立刻去拿。
裴九章也被沈浪叫來。他沒有去翻整卷案宗,只先看紙。
「這張不是刑部常用的竹紙。」
書吏抬頭:「都是官紙,有何不同?」
裴九章把紙角撕下一絲,放到燈下。
「刑部紙漿里摻麻,久放發黃。這張摻的是桑皮,御史台常用。」
羅正坐在軟榻上,聞言閉了閉眼。
周成是御史台主簿,也是替他整理舊甲帳的人。只有周成知道他已經拿到陳記腳店的抄頁,也知道他準備在朝會呈奏。
「秦福也是他安插進羅府的?」昭寧問。
羅正搖頭:「秦福跟我十五年。周成未必使得動他。」
「銀子使得動。」沈浪道。
青鸞從羅府回來,把搜出的兩張銀票放到桌上。票角那個「乙」字,和腳店分貨簿上一處記號完全相同。
裴九章把四海保存的原簿攤開。
「乙庫每月付陳記腳店一筆『折損費』,銀子不走官帳,只由匯通票號兌付。秦福的票也是匯通乙字櫃。」
巡檢司隨後把腳店夜襲時抓到的七個人押來。
其中六個仍不肯開口,那個被羅三川從門縫裡拖進來的瘦子卻一看見秦福,便往後縮了一步。
羅三川靠在門邊:「認識?」
瘦子搖頭。
「你腳腕一疼就眨眼。」羅三川道,「方才眨了三次。」
秦福罵道:「一個賊的胡話也能作證?」
瘦子終於開口:「圖不是他給的。是個御史台的小吏送到陳記腳店,秦管事只在旁邊看過。」
「哪個小吏?」
「姓周的人身邊的。穿灰袍,右耳缺一角。」
羅正閉上眼。
周成身邊的書辦,正有一個右耳被火燒傷。
羅正盯著那個右耳缺角的書辦,手指一點點收緊。
他親手提拔周成,也親手把舊甲案交給了他。
刑部尚書盯著那本分貨簿:「這東西為何在你手裡?」
「黑虎幫搶威遠的貨時,順手留下的。」
「順手?」
「他們送得有些用力。」
尚書沒有聽懂,昭寧卻偏過臉,壓了一下唇角。
羅正讓人把他書房夾牆裡搶出的殘紙拿來。火燒掉大半,只剩三行車牌和兩個庫號。
一張寫「北倉乙庫」。
另一張寫「沈府西庫」。
屋裡安靜下來。
沈崇也姓沈。
定遠侯府的車馬牌,正是一個「沈」字外套雙環。陳記腳店有兩批舊甲,是掛著這種牌子的車拉走的。
刑部尚書看向沈浪,神色複雜。
「你可認得侯府西庫的牌式?」
「認得。」
沈浪小時候被罰搬過庫里的草料。西庫管事沈全最愛把車牌刷得鋥亮,唯恐別人不知道是侯府的車。
昭寧問:「西庫歸誰管?」
「府里公帳歸我父親,日常用車歸沈瑾。」
羅正撐著坐直:「僅憑車牌,定不了侯府的罪。官宦人家的牌可以借,也可以仿。」
「所以先抓周成。」沈浪道。
刑部尚書冷聲道:「輪不到你安排刑部辦案。」
「那便把分貨簿還我。」
「這是證物。」
「證物可以交。」沈浪把手按在帳本上,「先寫一張收據,再寫明陳鐵衣十七人、威遠鏢局和四海牙行都是協助查案,不得因舊甲來源扣人封鋪。」
尚書眉頭皺得更緊。
「你在跟本官談條件?」
「人是我帶回來的,鋪子也是我的。你們查案查半年,不能先把替你們守住帳的人關進去。」
尚書道:「若帳中查出威遠或四海參與銷贓呢?」
「該賠的我賠,該抓的你抓。」沈浪道,「但不能先封鋪,再讓一群傷兵站在刑部門口等你們慢慢查。給我七日經營不斷的具結。七日內若證據指向四海,我親自來。」
昭寧看向他:「你又押自己?」
「這次沒押鋪子。」
「押的是人。」
沈浪沒有否認。
羅正睜開眼:「寫。」
尚書看向他。
「我醒來以前,已經有人替我死了一次。」羅正道,「這張保護具結,我簽。」
昭寧也取過筆。
「本宮作保。」
沈浪這才鬆開帳本。
裴九章在旁邊低聲道:「還缺刑部收據。」
尚書太陽穴跳了一下,最終還是讓人寫了。
具結剛蓋完印,去拿周成的人便回來了。
御史台主簿周成已經不在家。
他半個時辰前從東城門出城,乘坐的馬車掛著定遠侯府的雙環沈字牌。
城門簿上寫的是「侯府送醫」,因此守門軍士沒有開箱,也沒有查車內人數。車夫出示的借車條上,落款是沈瑾的長隨沈福。
羅正撐著軟榻要起身。
醫官把他按回去:「大人再走一趟,孫不留洗清罪名後第一個要罵的就是你。」
「周成知道北倉帳。」
「所以更不能讓你死在半路。」沈浪道,「你把他可能去的地方寫下來。」
羅正寫了三個地址:東郊別院、匯通票號莊房、北倉舊驛。筆寫到第三處時,手已經抖得握不住。
裴九章把紙接過去,按周成出城的時辰和三處路程排了一遍。
「東郊別院最近,卻沒有換馬處。北倉舊驛最遠,但沿途能換三次馬。他若急著逃出京畿,會走北倉。」
寧晚棠已經派威遠的人去追。
沈浪卻先看向侯府方向。
「馬車可以追,人跑得再遠,借車的人還在城裡。」
沈浪把手上的帕子重新纏緊。
「這回總能去侯府問一聲了。」
昭寧道:「你準備怎麼問?」
「先問車。」
「人呢?」
「車若真是沈瑾借的,人跑不遠。」
羅三川在門外聽見,立刻拄著鐵鉤站起來。
「追人算抓一個,還是按半個時辰算工錢?」
裴九章道:「你先追上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