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石崇


  筆直的公路,兩邊是一望無垠的荒蕪土地。

  一輛棕灰相間色的皮卡車在公路上飛馳。

  敞開的車窗向外洋灑著鄉村音樂,駕車的白人漢子,留著足以垂到胸口的絡腮鬍子,頭頂戴著棒球帽,身上是藍色的格子衫,下身是牛仔褲,一隻手扶著方向盤,另外一隻胳膊架在車窗上,跟著音樂大聲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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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unty roads take me home,to the place i belong……」。

  漢子隨著音樂忘情地唱著。

  這是他最喜歡的歌,也是約翰·丹佛的成名曲《故鄉路帶我回家》。

  就在漢子唱到忘情的時候,突然間在漢子的視線中,出現了一個人影。

  就在漢子想把自己視線移開的時候,又發現原本站立於路邊的人影,突然間消失了,這嚇得白人漢子直接一腳踩到了剎車上。

  當漢子的身體被剎車的慣性帶得一滯,下意識低頭再抬頭的時候,漢子發現原本百米前方那個站在路邊的黑衣人再一次出現了。

  「Fx!見鬼了?」

  白人漢子嘟囔了一句,瞪著前方那個黑衣人仔細瞅了起來。

  當白人漢子看到那位站在路邊的黑衣人衝著自己的方向,伸出了手打出一個求搭車手勢的時候,白人漢子的臉上露出了輕鬆的表情。

  「Fx!原來是我眼花了」。

  自嘲的笑了笑,白人漢子踩上了油門,皮卡車繼續往前,當到了黑衣人的面前,白人漢子這才發現,原來這個黑衣人是個亞裔。

  嗯,一身正裝打扮的亞裔,不像是馬路邊上求搭車的,到像是要趕著去參加一場宴會似的。

  「夥計,你怎麼在這裡?」

  白人漢子衝著路邊的亞裔伸出了腦袋問道。

  「我的車壞了,在那邊,我要回城一趟」亞裔略帶著一點尷尬說道。

  「上車!」

  白人漢子擺了一下頭,示意路邊的正裝亞裔上車。

  還沒有等亞裔上車,白人漢子繼續說道:「我只能把你帶到前面的格林小鎮,如果你要進城的話,咱們就得在那兒分別……」。

  說罷,白人漢子衝著剛坐穩的亞裔伸出手自我介紹了起來:「弗蘭克」。

  「菲尼克斯」亞裔友好的伸手和白人漢子弗蘭克握了一下。

  等著車子啟動了起來,白人漢子隨意瞟了一眼副駕上的亞裔,發現他的手中緊緊的攥著一個灰色的東西,於是隨口問道:「菲尼克斯,那是什麼玩意?」

  菲尼克斯笑了笑,把那灰色的東西掛到了脖子上:「沒什麼,一個掛墜」。

  聽到菲尼克斯這麼說,弗蘭克笑了笑,也沒把這事情放在心上,年輕人脖子上掛個掛墜有什麼好奇怪的,他弗蘭克自己也有。

  想到這裡,弗蘭克從衣領里把自己的護身符給拽了出來,向著菲尼克斯洋洋灑灑地介紹了起來。

  「今年是哪年哪月?」

  等著弗蘭克說完,耳邊傳來了菲尼克斯新的問題。

  這問題問得弗蘭克愣了一下,不過弗蘭克的性子比較粗獷,也沒有多想,張口便回道:「七五年,六月」。

  弗蘭克不知道,當旁邊的菲尼克斯聽到這話的時候,心中暗罵了一句:我屮!

  菲尼克斯其實不叫菲尼克斯,他叫石崇,也不是像他說的那樣來自於洛杉磯,而是來自於太平洋對面的國度。

  更為要命的是,石崇來自五十三年之後,二零二幾年的對面國度,而不是七五年的對面國度。

  這話說起來就有點詭異了。

  事情還得從五年前開始說,嗯,是石崇來的那個時空的五年前,那時候的石崇跟著朋友參加了一個小型的慈善義賣會,在義賣會上,石崇花了大約一千塊,拍了半片黑色的木質葫蘆。

  這故事便落到了這半片木質葫蘆上了。

  五年後,石崇來到美國這邊,參加商貿交易會,在交易會空閒,到街上亂轉的時候,轉到了一家華人開的古董行。

  在古董行里,石崇發現了一個幾乎一模一樣的白色木製葫蘆。

  價格也不貴,標價二十美元,最後還到了十美元拿下。

  原本石崇以為這半片白色的葫蘆,和自己脖子上掛的半片黑色葫蘆是同一批的產品,打算買回來後磨一下,把上面原本的白漆磨掉,重新噴上黑色的,用膠水這麼一粘,正好可以和自己原來的那半片合成一個整葫蘆。

  身上只掛了半片葫蘆也不像回事啊!

  於是帶著半片白葫蘆,石崇忙完自己的事情,開著車準備去借宿的朋友家。

  路過小鎮路邊的小超市,石崇準備買點食物去朋友家,借宿在人家,不拎點東西回去,讓石崇總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買好了東西,回到車邊掏鑰匙的時候,石崇便把半片白色的葫蘆給掏了出來。

  好奇的想比劃一下,結果把白色的半片和黑色的半片貼合一起的時候,奇妙的事情發生了。

  兩片葫蘆緊緊地貼合在了一起,就在石崇詫異的瞬間,周邊的景象變了。

  原本的小鎮嗖一下在眼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條公路,路邊的商店,加油站全沒了。

  等石崇回過神來的時候,再一看葫蘆,原本黑白分明的兩塊突然間成了一個灰色的整體,材質也由開始的木色紋,成了玉石質感。

  當石崇盯著葫蘆看的時候,整個人又一下被拽入了葫蘆中。

  在葫蘆中,石崇看到了一座農家小院。

  兩間木製的中式古代建築,籬笆小院,小院當中一口古井,一株超級粗,粗到足以兩人合抱的大桂花樹。

  在小院的外面,一片一望無垠的黑土地,不長片草,乾淨得讓人看了心中有點發毛。

  帶著好奇,石崇進了小院,四下搜尋了一下,發現東廂是個廚房,裡面鍋碗瓢盆一應俱全,正屋是起居室,起居室里擺著幾卷線裝版的書,還有一張榻,一個案幾。

  兩間屋子裡生活用品一應俱全,全到好像這裡前腳還有人住一般。

  但石崇知道這裡沒有人,當他踏進這裡的那一刻起,似乎對於這裡就熟悉到了一目了然的境界,他知道如何進入,如何使用這裡的一切。

  石崇明白,自己隨身帶了萬畝黑土地,種什麼都豐收的肥沃黑土地。

  按理說這是個讓人振奮的事情,可惜的是對於石崇來說,似乎並不是那麼美妙,因為他明白,自己在合上葫蘆的那一刻,已經不在原來的時空了。

  具體被傳送到了哪裡,他也不知道,葫蘆中並沒有給他任何信息,他僅知道合葫蘆的那一刻,巨大的能量,讓原本的時空被扭曲了。

  等著石崇從葫蘆里出來的時候,正好看到了弗蘭克。

  「為什麼這麼問?「弗蘭克望著失神的石崇隨意問了一句。

  石崇回過神來,臉上擠出了一點笑容:「沒什麼,就是隨口問一下」。

  弗蘭克這邊則是繼續和石崇扯閒篇,開始抱怨起了這兩年飛漲的物價。

  石崇在一邊隨意的應付著。

  過了半個多鐘頭,在十字路口,弗蘭克把石崇放了下來,自己則是走上了岔道回家,而石崇自然地重新搭車,前往洛杉磯。

  好在,這邊搭車比前面容易一些。

  搭了兩三輛車,石崇到了洛杉磯。

  只是這時候的洛杉磯和石崇見過的洛杉磯完全不一樣,很多原來時空的標誌性建築還沒有開建。

  但就算是這樣,此時的洛杉磯依舊是一副國際大都會的派頭,高樓林立,路上行人如織,一派車水馬龍的繁華景象。

  只是,此刻站在這片繁華中的石崇,心中充滿了迷茫,他不知道往哪裡去!

  口袋裡倒是有帶來的兩百多美元,只可惜的是,掏出來數了一下,發行最久的那一張,印製的時間是二零二三年。

  根本沒有辦法在這時代拿出來用。

  至於錢包里的信用卡,提都不用提,肯定是不能用的。

  所以說,現在的石崇,全身相當於連一毛錢也沒有!

  身無分文,還是個黑戶!

  這事兒擱誰的身上不得撓頭?

  往哪裡去?

  現在的石崇可以說是舉目無親。

  他認識的那些'美國佬'朋友,別說是移沒移過來了,就算是在美國這邊出生的主兒,現在還一個都沒有出生呢。

  石崇原來的美國朋友,最大的也不過就是四十歲出點頭,也就是八七年出生的。

  現在是七五年,他們的娘老子估計現在都還在學校的課堂里坐著,當高中生呢。

  望著眼前繁華的洛杉磯,石崇嘴角湧起了一片苦澀,嘀咕道:「咱這舉目無親舉的,直接赤果果一絲不句!半點油水也沒有給我留下!」

  怎麼辦?怎麼辦?

  石崇的心中不停的問著自己這個問題。

  結果,片刻之後,還真讓石祟想起了一個人。

  這人他自然不可能認識的,在原本的時空,這人已經故去了,命還挺長,活到了一百零三歲。

  此人名叫陳道臨,是省城的傳奇人物。

  在美國出生,也長於美國,但保有一顆華心,八十年代初回國投資,在省城的中心建了當時的地標建築:南江大廈,接著陸續在省城、在魔都新區、以及廣市,首都建了幾棟大廈,是出了名的愛國華人。

  到兩千年的時候,幾乎全家回到國內,定居於南江,成了愛國華人的典範。

  這位百歲大壽的時候,剛畢業不久的石崇陪著自家的老闆出席過,只是那時候別說他了,就算是他的老闆在壽宴上,也不過是貼牆邊桌坐的小嘍囉。

  壽宴上,南江一眾政商大佬雲集,甚至首都那邊都有人派人過來給他賀壽。

  那風光,石崇一輩子估計都不會忘記。

  而在此時,這位陳道臨老先生,估計也就五十歲左右,正在洛杉磯河附近經營一家中餐廳。可能並不只經營餐廳,還有別的營生,可惜的是石崇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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