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呸!狗領導!
氣鼓鼓的尤老三,一翻身跳起來,大罵道:「啥玩意?蕭賀,從北京回來才打了一天獵,就要賣肉?這小子真敢啊!」
尤老姨罵道:「你看看人家,打一天獵就能賣肉。你呢?一根毛都沒撈到!」
尤老三怒道:「我不信。明天中午我就去他家。他要是拿不出來肉,我就罵他,把他名聲搞臭了。看他以後還怎麼做生意?」
蕭家屯村民們在被窩裡,議論紛紛。
「這蕭賀,能人啊?」
「他從北京回來,才上山一次,一天吧?」
「能攢下那麼多肉?」
「這趕山,也太賺了吧?」
「我看不能。一個人再能耐,能打幾頭豬?他一天打回來三頭,已經是很厲害了。哪有那麼多野豬?」
「明天中午,看看不就知道了?」
第二天.
沒到中午,村民們就從四面八方趕來。
大嫂一看,嚇了一跳。
好傢夥。
不光是蕭家屯熟面孔,還有好多不認識的生面孔。
一問,好多都是從臨近的生產隊,連夜聽說消息,聞訊趕來的。
各個生產隊,都有親戚,親連著親,傳話也快的很。
一個大嫂端著盆:「蕭賀在嗎?我聽說他要賣肉,一大早就趕過來了。」
一個村民:「聽說,蕭賀賣東西價格公道,斤兩足,比縣裡供銷社便宜多了。這不,都過來買年肉。」
一個老頭:「啥時候賣啊?都等不及了。」
一個姑娘:「縣供銷社,還要肉票。我們哪弄肉票去?還是買蕭賀的好。」
排起長隊。
看蕭賀信心滿滿,這麼篤定,大嫂苦笑:「生產隊的騾車,是集體資產,也不是白借。一天怎麼也得要錢吧?」
蕭賀:「地租,大走騾一天兩塊,馬車一塊五,驢一塊三。」
大嫂嚇一跳:「花那錢呢?這不白扔?」
蕭賀把大嫂按在椅子上:「大嫂你放心吧。我心裡有數。明天,你就等著看好戲吧。」
大嫂半信半疑,不過蕭賀最近變了個人似的,說話從來言出必行,她只好點頭:「行。我等著。」
蕭賀拉著騾車,走入大山。
他輕車熟路,直奔昨天趕山的天然口袋深坑。
「晌午賣肉,得趕快回去。」
距離深坑還有一里多,原本溫順的大走騾突然狂躁起來,嘶鳴著,死活不肯走了。
「怎麼了?」
蕭賀心中一緊,拉開虎口獵槍,又把老獵槍拿出來,檢查了一下子彈。
雙槍,子彈都已上膛。
遭遇了笑老鬼、花豹後,蕭賀早已養成雙槍打獵的習慣。
只要進山,永遠備著兩把上好子彈的獵槍。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深山老林里會突然發生什麼險情。
獵槍只能一槍一裝填,長達2秒的裝填速度是致命短板。
兩隻槍,能確保蕭賀2秒內,射出兩發子彈。
每一秒,每一槍,或許都是生與死的差距。
蕭賀三下五去二爬上一棵大樹,從懷裡拿出熊貓望遠鏡,摘下保護套,瞭望觀察。
這是他第一次使用寶貝熊貓。
今天沒下雪,能見度高,千米之外,盡收眼底。
蕭賀眉頭緊皺起來。
鏡頭裡,出現了一些可疑的身影,正在深坑裡跳上跳下,瘋狂刨地。
「馬德!怕什麼來什麼。」
蕭賀從牙縫裡擠出一個字:「狼!」
狼,是白山黑水最常見的掠食動物,也是最可怕的野獸。
因為它們群居,經常幾隻、十幾隻、幾十隻一起活動、捕獵。
對手裡只有威力較小、速度很慢的單發獵槍的獵戶,狼群超過三頭以上,就會構成很大威脅。超過五頭,只能掉頭就跑。十頭以上,只能祈求老天爺開恩。
蕭賀前幾次上山,都沒碰到狼群。
上得山多終遇虎,這就狹路相逢了。
「你這牲口,很有靈性啊。這麼遠都能察覺到危險?」
蕭賀看了一眼大走騾。
這大走騾,傲嬌打著響鼻,仿佛說誇我誇我快誇我。
蕭賀笑了笑。
他正尋摸買一頭大走騾,生產隊這頭,不光力氣大,走得快,還自帶狗鼻子,氣味預警,不就很合適?
求遠不如求近。
回頭找紅叔兒商量商量,怎麼買下這頭騾子。
「不能讓這群畜生,禍害我的野豬!」
蕭賀攥緊手中獵槍。
他中午要賣肉,廣播都出去了,要是拿不回肉去,且不說丟面兒,關鍵是砸了牌子。趕山賣肉的生意就沒法做了。
這年頭,人無信不立。
蕭賀平復一下緊張的心情,又拿起望遠鏡,仔細分析起來。
「一、二、三···」
「這群狼,光目測到的數量,就有八頭之多。」
「應該是被野豬血腥氣吸引來的。」
「哪怕我用厚木板+土堆,把死豬深埋起來,都被它們嗅到了氣息。狼鼻子,太靈了。」
蕭賀一拳砸在樹上。
他已經採取了預防措施,但在狼的恐怖天賦前,還是功虧一簣。
收拾心情,蕭賀冷靜下來。
「懊悔沒用。」
「擺在我眼前的,只有兩條路。」
「要麼,跟他們干!打跑狼群!」
「要麼,趁著沒被發現,牽著騾子灰溜溜回去,把8頭野豬拱手讓出。」
「怎麼選?」
蕭賀攥緊拳頭。
讓?
不甘心!
牌子砸了,以後趕山舉步維艱。
干?
很危險!
這可是整整八頭飢腸轆轆的東北狼。
東北狼長途奔襲時速,能達到驚人的30公里,短距離衝刺甚至能到60公里!
後世小說、短視頻里,主人公拿著一把老獵槍,就敢挑戰上百隻的狼群,大殺四方,把狼當豬打,在現實中根本是找死!
很多時候,獵戶只有開一槍的機會,就會被狼衝到面前。
就算經驗豐富的老獵手,單人拿獵槍,遭遇六隻以上的狼群,生死五五開。
一旦有狼繞後,大概率出事。
受傷,大概率事件。
死亡,很有可能。
在這年代落後的醫療條件下,受傷基本等於殘廢,約等於死亡。
蕭賀不得不謹慎,再謹慎。
蕭賀第三次舉起望遠鏡,仔細觀察敵情。
狼群狂躁地竄上竄下,在深坑裡瘋狂刨著。
飢腸轆轆的它們被深埋土下的野豬血腥氣吸引,狂暴地刨著土,試圖將木板和凍土刨開,叼出野豬屍體大快朵頤。
「沒有狼王?」
蕭賀目光一閃。
前世趕山經驗告訴他,對付狼群,必須打狼王!
蛇沒頭不行。
對付這麼大狼群,斬首戰術是唯一辦法。
「這些,都不是狼王。」
蕭賀目光透過望遠鏡在林間逡巡、搜索。
經驗告訴他,沖在最前面的往往是年輕狼,狼王一般壓後指揮,不會打頭陣。
一旦捕獵成功,狼王才會施施然出現,首先享用戰利品。
「有了!」
蕭賀望遠鏡驟然定格在距離深坑20米外的一塊岩石上。
一頭大狼站在隊伍後側,壓低身子、不斷發出低吼,約束命令其他狼,指揮著狼群刨地。
這狼體型比其他狼明顯大一圈,營養狀況更好,皮毛蓬鬆、威風凜凜。
「這才是頭狼!」
蕭賀眸光一亮。
他辨明風向、方位,溜下樹。
他單管虎頭獵槍,有效殺傷距離,極限只有60米。
再遠,壓根打不准。
蕭賀的戰術,是偷襲!
沒錯。
他要偷襲狼王,斬首行動。
這,簡直倒反天罡。
任何人聽了,都覺得蕭賀瘋了!
在林海雪原中,向來只有狼群偷襲獵物,哪有被人偷襲的道理?
狼群的視覺、聽覺、嗅覺,都碾壓級領先人類。
要悄無聲息,接近狼群60米範圍,還不能被狼群發現,正常人根本做不到。
就連訓練有素的特種兵,也毫無希望。
但蕭賀卻這麼幹了!
他有十足的把握和底氣。
因為蕭賀兩世都在這白山上轉悠,對每一條溝溝壑壑都瞭若指掌、爛熟於心。
更妙的是,可能是怕死,狼王長期習慣躲在後面,發號施令。
它眼下距離狼群20多米,身邊只有一頭母狼。
這給蕭賀斬首行動,創造了機會。
蕭賀把騾子牽到一個背風谷底,藏好。
他又貓著腰,挨著身子,從下風方向,緩緩接近頭狼所在的巨石。
這接近的方向,很有講究。
風把他的氣味向身後吹,不會被狼聞到。
蕭賀躡手躡腳,走到距離頭狼200米處,一溜煙鑽入了一條早已看好的溝壑里,如同泥鰍入水,不發出半點聲音。
雪山常有這種深溝,溝溝坎坎,犁在大地上。
豹子捕獵就喜歡通過溝壑,接近獵物,突然偷襲。
蕭賀躲在溝壑里行走,不光狼群看不見,氣味更不容易順風吹,被狼嗅到。
但蕭賀此舉,冒了極大風險。
一旦被狼群察覺,四面八方圍上來,堵住去路,瓮中捉鱉,蕭賀想爬樹都沒法爬,幾乎必死。
可蕭賀十分篤定,自己穩操勝券。
他潛行了足足100米,才悄悄探出一點頭,暗中觀察著頭狼。
頭狼,沒動。
他不時不耐煩低吼兩聲,發號施令,又與身邊的愛妃母狼,嬉鬧一番,趴在肚皮上聳動兩下。
別人幹活,它在交配。
蕭賀突然覺得,這頭狼的做派,像極了某些狗領導。
活,別人干。
肉,他來吃。
別人幹活的時候,他躲在後面,有事秘書干,沒事···
「我呸!狗領導!我都關著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