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九章 亂葬崗


  感受到銃杆上傳來的後坐力,程煜毫不猶豫抓著另一把火銃,側轉身就朝著布簾的方向跑去。

  身後,傳來隱約的咒罵聲。

  程煜沒聽過楊稷的聲音,但是從罵聲的內容,這句話應當是楊稷罵的。

  那人在咒罵自己人為何向他開火,顯然他還沒有意識到,前邊的人都死光了,火銃已經被前來刺殺他的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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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負責保護楊稷的人,沒有吭聲,使得程煜無從判斷自己這一銃,有沒有對那人造成傷害。

  不過不重要,因為從楊稷的罵聲中,他已經大致判斷出楊稷的方向,即便保護楊稷的人會護著他調整方位,但程煜相信那人的速度絕對不可能比自己更快。

  倒不是出於對所謂錦衣衛第一高手的自信,單兵無敵也未必就是速度上能勝過所有人。

  程煜有這樣的自信,源自於那道最後的防線,他身後有楊稷這樣一個累贅。楊稷的腿腳不可能太快,尤其是他甚至已經是一個至少四五十歲的中老年人。

  但是讓程煜心中更加謹慎的,是保護楊稷的人,即便是受到這樣突如其來的火銃攻擊,哪怕沒打中,他竟然還能忍住不用火銃還擊,這份忍性,足以說明此人比之前所有人都更強。

  兩三個跨步,程煜已經跑出了帳篷,他找准方向,立刻將左手抓著的最後一把火銃也夾到了右腋之下。

  沒有絲毫的停頓,程煜左手的火摺子已經湊上了引線。

  又是一陣堪比二踢腳爆炸的聲響,四塊鑄鐵彈,再度電射向楊稷所在的帳篷。

  此時,距離前邊那銃,時間不過半秒鐘而已,程煜瞄準的方向正是楊稷剛才發出咒罵聲的位置,除非保護楊稷的人能果斷到聽見楊稷的罵聲之後,一腳將其踹飛出去,否則,他們就必然還在程煜射擊的方向覆蓋範圍之內。

  果斷的拋棄已經成為了燒火棍的火銃,程煜就地一個飛撲,目標是他剛才扔下的那柄短刀。

  就地翻滾一周,程煜撿刀在手,同時,他終於聽到了如願以償的火銃聲響。

  這就是第六把火銃,負責最後一道防線的人,終於忍不住出了手。

  程煜聽到爆裂聲後緊隨而至的破風之聲,剛才他開銃的位置上,幾顆鑄鐵彈已經噗噗落地。

  真是個高手啊,這一銃,哪怕是有運氣成分在內,但最終的著彈點,真的是太準確了。只可惜,銃再快,終究需要點燃引線,引線的燃燒速度實在是拖累了鑄鐵彈的發射。就是這短短的時間,程煜早已飛撲出去兩三米遠,這一銃里的所有鑄鐵彈,終究是落空了。

  只要那名什長說的是真的,這裡一共就只有六把火銃,那麼,接下來就再沒有任何的懸念。

  程煜選擇相信那名什長,他能感受到那人祈求活命的真情實感,若不是程煜當時有些大意覺得他已經全部說完了,那人一定會把楊稷帳篷里的情況做出更加充分的說明。

  尤其是在剛才那頂帳篷里,程煜只看到四把火銃,那就更說明楊稷帳篷里的那個人手裡的火銃,是從那兩名火銃隊長的手裡分出去的。否則,若是楊稷帳篷里這位也配備了多把火銃的話,剛才那頂帳篷里就應當還有五把。

  將短刀歸鞘,與此同時,程煜的腳下沒有絲毫的停滯,他直奔楊稷的那頂帳篷,在進入帳篷之前,背上那把長達四尺多的陌刀,已經被摘下握在了手中。

  一刀劃破帳篷的同時,程煜也用陌刀做出了密不透風的防守,防止帳篷內有人突施殺手。

  程煜跟隨著刀光躍入帳篷,帳篷里一片安靜,並沒有人向程煜發起攻擊。

  腳尖剛剛點地,還沒來得及看清任何,程煜先確定自己右邊無人,身子便已經橫向移動,這是為了防止有人等他落地時向其出手。

  帳篷里依舊很安靜,還是沒有人發起攻擊,而此刻,程煜也已經看得很清楚了,眼前,是一張矮榻,矮榻上是目眥欲裂滿臉驚駭憤怒模樣的中年男子,而在榻前,一名二十來歲面白無須的青年人,半臥在地,胸前、腹部以及大腿上,都是一片殷紅,那是被鮮血浸透的傷口。

  男子的眉目猙獰的糾結在一起,右手還握著那把火銃,身上的服飾一看便知道是個太監,只怕也是個來自於東廠的高手。

  只可惜,他的運氣似乎差了點兒,程煜那兩銃,一共也就七八顆鑄鐵彈,卻竟然有三顆命中了他。

  而且,命中的部位,有幾乎致命的,也有令其幾乎徹底失去行動能力的。

  只是不知道是第一銃的時候這人就受了傷,還是第二銃幾乎全部命中。

  若是後者,只能說此人也算盡職盡責,他定然是用自己的身體擋在了楊稷的身前,所以才會被打成這樣。

  而若是前者,這人的隱忍之能堪稱強大,挨了一彈乃至更多,卻還能忍住不喊疼,程煜剛才可是一點兒呼痛聲都沒有聽見。

  楊稷此刻似乎終於反應過來,推了一把身前的那名太監,氣急敗壞的喊著。

  「你還不起來殺了他?你癱在這裡做什麼?」

  太監動也不動,沒死,但失血過多的他,現在也是進氣少出氣多了。

  程煜一個跨步上前,揚起手中令人生怖的陌刀,重重劈砍下去,那太監的頭顱應聲而落,從太監的頸項上滾向了楊稷的身旁。

  楊稷驚叫出聲,拼著最後的勇氣沖著程煜怒吼:「我乃當朝首輔之子,爾不敢殺我!」

  程煜橫刀,口中道:「你除了有個好爹,還有什麼?純呆比!」

  楊稷嚇得簌簌發抖,口中兀自道:「你究竟是何人?與我有何怨何愁?」

  「我父親叫做程廣年。」

  楊稷一愣,隨即終於想起程煜其人,他狀若瘋癲,氣急敗壞如喪考妣般的頓足捶胸:「武家誤我!當初我便說宰了你這個小崽子,沒想到……」

  程煜再不跟他廢話,手中陌刀平平划過,寒光閃現,隨即鮮血迸現,楊稷的腦袋就這麼被他一刀砍斷。

  外頭其實已經有了些聲響,這麼大的動靜,早已驚動了最外圍的江西眾官差,只不過,既然來襲之人殺進的是楊稷的帳篷,他們當然不會多事。

  程煜扯下袖子上早已綁好的一塊黑布,往臉上一蒙,紮緊之後,左手提刀,右手拎著依舊瞪圓了雙眼的楊稷的腦袋,邁步走出了帳篷。

  望向篝火對面那至少十餘二十多人,程煜將手裡楊稷的腦袋面對他們高高舉起。

  他壓低了聲音說道:「某今日只為殺這楊稷而來,負責保護他的一干人等,俱已伏誅。你們當是江西來的官差們吧?若是要拿某,只管上前。若是你們也如某一般痛恨楊稷此人,就此散去吧。」

  那幫人看到程煜手裡的頭顱,還有人甚至大著膽子向前走了幾步,隔著篝火看清了的確是楊稷,他頓時發出一聲歡呼。

  「是楊稷沒錯,楊稷死了,這畜生總算是死了!」

  剩餘那幫人一個個面面相覷,但人人臉上浮現的都是笑意,場面雖然有些亂,但還是有人立刻反應了過來。

  「英雄快些走吧,剛才那銃聲太響,也不知道會不會引來其他的人。那些人就在我們身後沒多遠的客棧里……」

  「英雄快些離開……」

  「英雄放心,我們只說是遇到了山匪,絕不會說出英雄身份……」

  程煜也不想跟一幫NPC多廢話,就算這裡邊有人想說出自己的身份,那也得說得出來才行。

  擺擺手,程煜朗聲道:「如此最好,你們也快些散去吧,某還有些事情要做。」

  那些人雖然不解,但還是各自拿了自己的東西,朝著南方結隊而去。

  程煜這才手持陌刀,逐一砍下了所有人的人頭,包了兩個大包裹,趕著一架馬車,朝著塔城的方向駛去。

  整個砍頭的過程中,程煜一直帶著警惕,他想知道那幫出自三法司的文官們,得知了楊稷的死訊,以及負責保護楊稷的那幫高手們集體慘遭屠戮的訊息之後,會做出怎樣的反應。

  程煜想的很明白,除非後邊將所有的力量集中起來對程煜進行反撲,否則,來一個他殺一個,來兩個他便殺一雙。

  只可惜,一直等到他砍下全部三十一顆頭顱,並且將它們都放上了馬車,好整以暇的趕著馬車離開,都沒有任何一個人出現。

  要麼,是那些逃走的人根本沒去跟那幫三法司的文官匯報,直接四散而去,要麼,就是他們上報之後,那些文官嚇破了膽,畢竟這幫人即便是說來犯者只有一人,可那些文官怎麼可能輕易相信?身邊留下的那些守衛力量,還要用來保護自身的安全,哪敢輕易的讓他們傾巢而出去捉拿程煜?

  程煜趕著馬車往回走,心裡琢磨著。

  或許是那些官差沒說實話?他們說是遇到了大批的山匪,所以那幫文官不敢嘗試動用最後的力量?

  又或者是那些人說了實話,說是只有一人,但考慮到楊稷身邊都是高手,最差的也相當於尋常軍隊裡把總百戶以上的實力,其中更是有東廠高手在內。那麼多人都沒能攔住那一名賊人,還被他悉數殺死,那麼來犯之敵豈非百人敵?若是如此,即便將身邊護衛兵士悉數派去,只怕對方也依舊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殺他們個片甲不留。

  當然,更多的可能是那些人匯報只有一人,而那幫文官根本不信,覺得可能是只有一人拎著楊稷的頭顱出現,驅散其餘官差,而其他幫手則是藏身帳篷之中,根本沒出現。

  甭管是那種思慮,那些文官肯定是認定了跟在楊稷身邊的人既然全死了,那麼他們這邊的人趕過去也是送死,所以便保持按兵不動。

  回到客棧附近,程煜將那些人頭藏在附近的樹林當中,將拖車的馬兒放走,自己趁著城門尚未開啟,又回到了城內。

  回到家裡藏好兇器,洗漱清爽換了官服,天光也早已大亮,城內依舊是一片繁華喧鬧的景象。

  在旗所坐了一天,程煜一直在等待訊息傳來,畢竟死了那麼多人,那些文官以及後續隊伍終歸還是要前行的,不管那些被程煜驅散的江西官差們做了些什麼,或者什麼都沒做,他們遲早也要發現楊稷以及那三十一人的護衛全部死亡的事實。在塔城附近的地界上,那些文官即便擁有三法司至高無上的權力,卻也無法處置這些事情,總歸是要尋求當地官服以及錦衣衛的協助的。

  可整整一天過去了,卻是半點訊息都沒傳過來,搞得程煜也很是莫名,難不成那幫人都死光了?

  縱使千般奇怪,可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原本程煜是想等那些後續人馬進城要求塔城縣衙以及錦衣衛旗所負責追查此案的時候,想辦法離開一陣子,然後將那些人頭全都扔進必然空無一人的客棧。然後不管是縣衙的人先發現,還是武家英那邊不予理會自己假裝派人發現那些人頭,總之要把這些人頭都呈現在那幫文官的面前,好讓他們帶著楊稷的腦袋回京師告知楊士奇的。

  在程煜最初的構思當中,宗子澹看到大量的衙役、錦衣衛出現在客棧,其中更是夾雜著來自於京師三法司的文官們,他自然也就會知道大事不妙。但既然有京師的文官們將訊息傳回京師,他本人倒是可以懷著無上的忐忑直奔金陵,至少圓了他去金陵省親的由頭。

  對於程煜而言,這其實是最好的結局。

  他要的就是朝野震動,他要的就是王振跟楊士奇相互攀咬,那麼,楊稷這個引子,也就能作用最大化,想必斬三賊這個任務,即便不算已經完成,也定然能徹底浮出水面,讓程煜看清楚到底什麼玩意兒是那個三賊。

  可這般風平浪靜的,卻讓程煜茫然不已。

  帶著萬分的不解,程煜也只能隻身出城。

  不管如何,人頭還是要出現的,光是那些屍體,還不足以讓楊士奇確信自己的兒子死在押解上京的途中。

  或者說,不足以引發楊士奇不顧一切的反撲王振。

  偏巧出了城,程煜很快發現宗子澹的身影,而客棧里也果如他所言的空無一人,程煜只得更改了原先的計劃。

  宗子澹帶著楊稷的腦袋回京,這成為程煜讓楊士奇看到自己長子腦袋的最後手段,而宗子澹會因此得到一個怎樣的下場,則是不在程煜考慮範疇之內了。

  好在雖然事態彷佛出現了極大的偏差,但最終宗子澹還是按照程煜的後續計劃帶走了楊稷的人頭,這對於程煜而言,也總算是撥亂反正。

  過程不同了,但好在結果應當是一致的。

  這也才有了程煜再度回到塔城之後,不疾不徐的吃了頓晚飯,而後回家酣睡的局面。

  臨睡之前,程煜還在琢磨,那些三法司的文官去哪兒了呢?

  這個問題,同樣縈繞在武家哥倆的腦海當中。

  武家英離開客棧之後,武家功看著滿屋子的人頭直犯愁。

  最簡單的辦法當然是把人頭帶走,然後一把火燒了客棧,這樣,無論是氣味還是血跡,都自然消失了。

  可是,這動靜未免有點兒大,那邊還有個被送回城的老卒呢,武家英準備的理由是讓老卒提前乞骸骨,朝廷打算將郵驛改成驛站。可這種東西瞞得了老卒,卻不能當成真正的理由上報,畢竟朝廷根本沒有這樣的計劃。甚至於這個理由都瞞不了老卒太久,幾個月之後並沒有所謂的驛站出現,老卒必然是會知道的。而且,武家功還得安排一個自己的親信手下守著這座郵驛,替老卒完成他應當完成的工作,直到他真的得到官府下發的公文讓他回家養老,派人來頂替他。

  當然,這個過程可以由武家英施以控制,偌大一個武家,讓一個郵驛的老卒提前乞骸骨總還是能做到的,等到接替的心驛卒來了,一切也就算是抹平了。

  但真要是一把火燒了郵驛,老卒明兒就能知道這件事不對勁。

  雖然相信老卒不敢亂說話,但這種事,還是保險點兒為妙。

  燒是不能燒的,那就只能打掃乾淨了。

  可是這麼多人頭,哪怕都是死了挺長時間的,可桌上也著實沾染了不少的鮮血,就憑武家功一個人,打掃還真是要費一番手腳。

  好在武家功想明白了,處理人頭才是重中之重,打掃客棧這種事,等人頭處理完了,楊二勇和祁同興那邊也大概忙活完了,到時候一起打掃便是。

  真挖個大坑把這麼多人頭都埋了,也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好在城東偏南有一片亂葬崗,那裡高高低低也不知道有多少野墳,雖說人頭不是完整的屍身有些扎眼,可是,刨開幾座粗陋的新墳,肯定是要比在樹林裡刨一個新坑來的輕鬆。

  打定主意的武家功,將兩個人頭包裹重新紮緊,掛在了自己的馬背上。

  拍拍馬屁股,武家功嘆道:「辛苦你了,老弟兄,重是重了點兒,但頂多也就是兩個人的份量,只是沒想到你老了老了,還要替老子幹這種粗笨的活兒。」

  牽著韁繩,武家功又拿了個燈籠,挑著亮,帶著那些人頭朝著東邊走去,肩膀上,扛著個鏟子。

  可等他到了那片不算熟悉,但也絕不陌生的亂葬崗,武家功挑著燈籠,卻發現今天的亂葬崗有些不對勁。

  怎麼好像不少墳都被人刨過一般?他腳邊一看就是兩座墳,鼓的雖然不高,但卻沒有雜草,而且鬆軟的很,一看就是有人剛刨了不久的模樣。

  帶著疑惑,武家功刨開了腳邊的一座新墳……

  呃……

  那裡邊埋著兩具屍體。

  一具一看就是窮人家裡無法妥善安葬,所以只用了床破爛的草蓆裹著草草掩埋的。

  而另一具,赫然是一具無頭屍。

  這是發生了兇案?

  但很快,武家功想起馬背上的那些腦袋。

  再加上這無頭屍被扒了個精光,身上半片衣物都沒有,他估摸著,這屍體跟馬背上的人頭其中之一,應該能對上。

  又挖開一座土質鬆軟的新墳……

  果然還是如此,只是,這座墳本身挖的就比較深,所以裡邊躺了兩具無頭屍。

  同樣,也都被扒了個精光,就算是屍體的親爹娘來了,也不敢輕易認下。

  武家功摸著自己頜下的鬍鬚,皺著眉頭自言自語:「老二你速度還挺快的,居然也想到把那些屍身埋到亂葬崗來。只是你這活兒乾的也太粗糙了……」

  埋怨歸埋怨,但武家功還是按照自己的計劃,把那三十一顆人頭,逐一埋進了那些明顯新近動過的野墳當中。

  心裡想的是,回頭還是要讓祁同興和楊二勇帶點兒人過來,把這些墳都踩踩實,這要是一場大雨,保不齊就露餡了。

  只是武家功並不知道,此刻祁同興帶著幾個營兵沿途尋了半天,卻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任何一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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