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過於簡單的破案過程


  那個時候的我還沒有放棄陳虛的計劃,只是單純的對現有生活感到不滿罷了。

  人都是這樣的吧,明明原本只想著得到平穩的生活就好了,但真正得到之後又會產生新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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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擺脫一個人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因此我也只是偶爾想想罷了。

  重新說回運動會,因為一年級的時候已經經歷過一次了,因此那次運動會我們都顯得格外輕鬆。

  倒不如說把它當成了期盼已久的節日。

  我不清楚其他班是怎樣的,但至少在我和陳虛的班級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那就是在運動會的這兩天裡,無論多麼惡劣的要求都會得到滿足。

  當然這只限於符合人們認知的一般事件,如果是某些過分的無理要求,當事人恐怕會淪為被恥笑的對象吧。

  那天到底發生了多少打破禁忌的要求,現在已經沒辦法求證了,我唯一能確定的是。

  那天的陳虛和以往一樣,一個要求都沒有提出來。

  運動會的第一天和往常一樣,沒有什麼特別的意外也沒有什麼讓人印象深刻的東西。

  那個時候的我們會對成績或是判罰尺度而感到憤憤不平,過分的計較排名的多少和積分的得失。

  但現在想來,這些我們曾認為很重要的東西,現在反倒是一點都記不清了。

  人生大概就是這樣吧,反覆在不重要的小事上糾結,卻忽略了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如果仔細回想的話,第一天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應該是不經意間看到的某個笑容。

  那是我從沒看到過的笑容,我到現在還能記得他的那個笑容。

  笑容是對著誰的?不,並不是我,而是另一個女生,不屬於我的小團體的人。

  換個角度來描述的話,她是之前霸凌我的人。

  即便陳虛擁有很多異性好友,跟班裡絕大多數人都相處的不錯,但一個人不可能得到所有人喜歡,特別是跟我成為共生的關係之後。

  雖然他將我拯救了出來,但與之相對的,他也被迫站到了那個人的對立面。

  我記得她和陳虛之前關係還挺好的,在那之後就不得不變成仇敵一樣的存在了吧。

  這也沒辦法吧,畢竟為了幫我,就連她出事的那段時間也沒去探望。

  好像從那之後就開始不聯繫了,就算是一個班的同學,卻好像陌生人一樣,完全跟陳虛沒有任何交流。

  如果是現在的我,或許會有一絲絲愧疚之心存在吧,但就那個時候的我來說,大概只有幸災樂禍的想法。

  無論是她出事也好,還是跟陳虛不再聯繫也好,我都是懷著喜悅的心情去看待的,甚至認為這是陳虛堅定選擇我的證明。

  之所以浪費這麼多口舌在她身上,是因為她在那件事上也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第一天我所記住的就只有那一個笑容,剩下的都是平淡無奇的沒什麼波動的日常,無趣的讓人忍不住去懷疑那是不是錯覺。

  第二天上午的時候和往常沒什麼區別,但下午集合的時候卻看不到陳虛的身影。

  不過這也並不是什麼大事,畢竟過一會他也出現了。

  真正的危機是解散之後,回到宿舍的女生們發現宿舍有被翻過的痕跡。

  一開始大家都以為進了小偷,只是進行財物上的檢查,但都沒丟什麼貴重物品,只是單純的被翻亂了而已。

  雖說手機支付鋪天蓋地,但因為是在校園裡,時時刻刻帶著手機未免有些明目張胆了,因此學生們還是會攜帶一定的現金的。

  但這些現金都沒有丟,剩下的東西也就沒什麼價值了。

  但隨著時間推移,女生們還是發現了異常。

  首先發現異常的是我們班的1號宿舍,也就是班長所在的宿舍。

  雖然沒有損失財物,但每個人都能發現自己遺失了一些私人物品。

  並非是你想像的那樣,被弄丟衣物的只有蔚婭一個人。

  她甚至沒有第一時間發現這件事,是她的室友先察覺到了異常,她才發現自己丟了所有的內褲。

  一開始人們都沒有鎖定嫌犯,直到某個女生將這件事報告了教師,再由教師調取監控記錄之後,人們才看到了嫌疑人的背影。

  他戴著口罩,頭上戴著一頂帽子,帽檐壓的很低,看不清具體的長相。

  身高大概一米七多一點吧,看起來應該是個男生。

  畢竟那個時候宿舍里沒人,大家都在操場享受運動會的快樂。

  而宿管阿姨也說了平日裡沒見過這個奇怪的人。

  畢竟在中學的階段,有這個身高的女孩子也是蠻少見的,只有那麼幾位而已。

  依次排除掉之後,那就只能是男生了。

  但是單靠這段模糊的錄像也不能證明什麼吧,畢竟這個身高的男生有很多,不挨個篩查的話很難發現真正的犯罪者。

  學生們的思考並沒有那麼多,這也不是什麼刑事案件,因此完全沒有保留現場或是提取指紋的想法。

  就算報警了這種事也沒法驚動警察吧,畢竟我們又沒有留學生。

  事情的轉機出現在晚上的集合。

  在發現了之後,班主任第一時間要求所有人返回操場。

  而男生這個時候還來不及離場,因為女生擁有先回去換衣服的權力。

  換言之,如果是男生做的,那麼只要他還把那些東西帶在身上,就一定能抓住嫌犯。

  其實這麼做主要是為了給女生們一個交代,對同伴同學產生懷疑的話,以後的班級就沒法再維持下去了。

  就算真正的是班裡的男生做的,也不可能把證物帶在身上吧。

  畢竟能做出這種事的應該是個慣犯才對,班主任也沒指望就這麼抓到嫌犯。

  結果,在陳虛的包里,發現了一條女生內褲。

  很可笑吧,就算真的是他做的,他也不可能蠢到把這種證據帶在身上吧,藏在什麼地方或是放在其他人的身上,這樣才比較符合他的性格。

  但對於當時的學生們來說,這是足以成為鐵證的有力證據。

  不過單憑一條女生內褲也沒法直接定罪,只能說陳虛成為了嫌疑最大的人。

  真正的要害在後面。

  被監控所拍到的那個人的背影,和陳虛的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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