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零九十七章甜而不膩


  他在分辨湯里的味道,羊肉的鮮、骨湯的醇、香料的微辛、香菜和蔥花的清香。

  他把這些感受一樣一樣地記在心裡,準備一會兒寫進小本子裡。

  喝完幾口湯,唐承安把餅絲抓了一把,放進湯里。

  焦黃的餅絲遇到滾燙的羊湯,發出輕微的「嗤嗤」聲,像是有人在碗裡點燃了一小片煙花。

  餅絲迅速吸收了湯汁,變得柔軟了一些,但邊緣還保留著一點脆度。

  他夾起一筷子送進嘴裡,餅絲的焦香和羊湯的鮮美在口中交織。

  酥、軟、脆、韌,四種口感同時炸開。

  「太好吃了!」唐承安含混不清地說,嘴角沾了一點辣椒油,完全顧不上擦。

  唐小次學著舅舅的樣子,也抓了一把餅絲泡進湯里。

  他的小手抓得有點多,餅絲在碗裡堆成了一座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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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無憂幫他把餅絲按進湯里,讓每一根都充分吸收湯汁。

  唐小次夾起一根泡軟的餅絲送進嘴裡,嚼了兩下,眼睛亮了。

  然後又夾了一根,又夾了一根,一根接一根,停不下來。

  唐小初沒有把餅絲全部泡進去,而是分開吃。

  先吃幾口乾的餅絲,感受那種酥脆的口感和麥香,再吃幾口泡軟的餅絲,感受湯汁浸潤後的另一種滋味。

  他在小本子上寫道:

  寺門羊肉湯,鐵記,粗瓷大碗,湯色乳白。羊肉薄而嫩,羊雜脆而韌。

  餅絲焦黃,干吃酥脆,泡湯後柔韌。

  湯的鮮味很厚,不是調出來的,是熬出來的。

  唐承安湊過來看了一眼,笑了:「小初,你寫得太專業了,以後可以當美食評論家。」

  唐小初笑笑,合上了本子。

  唐承安端起碗,又喝了一大口湯,湯的熱度從喉嚨一路滑到胃裡,整個人都舒展開了。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店裡的食客。

  有穿著工裝的建築工人,有背著書包的學生,有拎著菜籃子的老人,有抱著孩子的年輕媽媽。

  不同的人,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年齡,但此刻都坐在這間不大的店裡,喝著同一鍋湯,吃著同一種餅絲,臉上帶著同一種滿足的表情。

  這就是煙火氣吧。

  他想。

  唐小次喝完了一整碗湯,連碗底的湯渣都喝得乾乾淨淨。

  他把碗放下,摸了摸圓滾滾的肚子,長長地呼了一口氣:「我喝完了。」

  唐承安看了看他的碗,又看了看他的肚子,笑了:「你這肚子,真的是無底洞。」

  「因為太好喝了嘛。」唐小次理直氣壯。

  唐小初也喝完了,他的碗底比唐小次的還乾淨。

  唐無憂從口袋裡掏出紙巾,遞給兩個孩子。唐小次接過紙巾,胡亂地擦了擦嘴,擦得滿臉都是油光。

  唐小初擦得仔細多了,先擦嘴,再擦手,然後把用過的紙巾疊好,放在碗旁邊。

  大叔走過來收盤子的時候,看到唐小次的碗底乾乾淨淨,笑了:「小娃娃胃口好!

  下次再來啊!」

  唐小次用力地點了點頭:「下次我還要喝兩碗!」

  大叔哈哈大笑,端著一摞碗轉身走了。

  從鐵記羊肉湯出來的時候,已經快一點了。

  陽光更烈了,照在青石板路上,反射出白花花的光。

  但寺門街上的食客並沒有減少,反而更多了。

  有的人剛下班,有的人剛睡醒午覺,有的人專門從遠處開車過來,就是為了喝這一碗湯。

  唐小次走在最前面,手裡還拿著包拯的小公仔,嘴裡還在回味剛才的羊肉湯:「舅舅,那個湯為什麼那麼好喝?」

  唐承安想了想,說:「因為熬了很久很久。骨頭和肉在鍋里煮了四五個小時,所有的味道都煮出來了。」

  唐小次又問:「那為什麼,我們在家煮的羊肉湯沒有那麼好喝?」

  唐承安想了想,覺得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唐小初在後面替他說了:「因為人家的鍋是老的,熬了十幾年,鍋壁上都是油脂和香料的味道,每次熬湯的時候,那些老味道就會溶進新湯里。」

  唐小次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所以鍋越老,湯越好喝?」

  唐小初想了想:「差不多是這個意思。」

  唐小次低頭看了看自己手裡的包拯公仔,忽然說:「那包青天的鍘刀是不是也越老越厲害?」

  唐承安忍不住笑了:「鍘刀和湯鍋不是一回事。」

  唐小次「哦」了一聲,繼續低頭擺弄他的公仔去了。

  寺門街不長,從這頭走到那頭,也就幾百米。

  但街道兩旁的店鋪很多,除了羊肉湯館,還有賣燒雞的、賣滷肉的、賣糕點的、賣水果的。

  每一家店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一家店門口都排著隊。

  空氣中瀰漫著各種食物的香氣,滷肉的醬香、燒雞的煙燻味、糕點的甜香、水果的清香,混在一起,組成了一種獨屬於午後的、讓人走不動路的味道。

  唐小次在一家賣蜂蜜糕點的店門前停下來,鼻子貼在玻璃柜上,看著裡面金黃色的糕點,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唐承安走過去一看,是開封特產「花生糕」,用花生和麥芽糖做的,層層酥脆,甜而不膩。

  「想吃?」唐承安問。

  唐小次用力地點頭。

  唐承安買了一盒,打開包裝,拿了一塊遞給唐小次。

  花生糕很酥,唐小次咬了一口,碎屑掉了一地,他趕緊用手接住,把碎屑也塞進了嘴裡。

  花生和麥芽糖的甜香在嘴裡化開,和羊肉湯的咸鮮形成了奇妙的對比。

  唐小初也吃了一塊,他吃得比弟弟乾淨多了,一口咬下去,碎屑幾乎沒有掉出來。

  他在小本子上寫道:

  寺門花生糕,酥脆,甜而不膩。

  從寺門街出來,已經快一點半了。

  太陽曬得人有些發暈,唐小次的額頭上全是汗,但他的精神好得很,一點都沒有午困的意思。

  他手裡拿著花生糕的盒子,嘴裡嚼著最後一塊,腮幫子鼓鼓的,像只小倉鼠。

  唐小初也有些困了,但他沒有說,只是安靜地走著。

  他在心裡默默地把這些味道分類、排序、總結,準備回去之後寫一篇完整的「開封美食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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