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官司上門
第31章 官司上門
驚風飄白日,光景西馳流,轉瞬之間,隨著夏至節氣到來,天氣自一天比一天炎熱了。
然而,萬萬沒有料到,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而隨著夏至節氣的到來,一張命他七月三日,前往縣人民法院接受問詢的傳票,便送到他的母親楊榮花手裡了。
且說郭麗亞由北院回到老家吃晚飯時,當猛然聽聞到有法院傳喚自己時,從未經歷打官司這種事的他,自不僅大吃一驚,嚇了一跳,而且面對著打官司這事,心中自還有些害怕,當從母親楊蓉花手中接過傳票後,隨著便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地詳看傳票上面寫的是什麼內容去。
卻說郭麗亞經過對法院傳票仔細、認真一番觀看,當見上面除了載明案由,民間買賣糾紛,被傳喚人郭麗亞,家庭住址人和汾陽寨,被傳事由,開庭,應到時間七月三日上午八點,應到場所西平縣人民法院,及注意事項,承辦人李俊傑外,再無其他過多內容時,針對上敘情況,一時間,自是鬧不清楚這官司從何而說起,隨著轉身便向母親問了過去。「媽,法院來人,除給了這張傳票外,還說了些啥?」
「他除了讓你準時前往法院外,其他沒說啥的。」
「那你沒問他,是誰告的我?」
「問了,他說是段水志起訴你的。」
「段水志起訴的我?」郭麗亞猛然聽聞,心頭不僅大吃了一驚,而且還自是詫異不解,鬧不明白,我已給他段水志寫了欠條,而且要利息給利息,要怎麼寫,就給他怎麼寫,不管是要四千,還是要四千五,這兩者取一,我都承諾給他的,竟然還要前往法院起訴我,你段水志到底想要幹什麼,真是咄咄怪事、莫名其妙。也罷,明天前往西平人民法院一探究竟後,在作決定。自也不在多想,隨著便吃晚飯去。
次日早上,郭麗亞為了避開陽光,從而在天氣涼快之時,趕到縣城,特意起個大早,吃了早飯,騎上自行車,便往縣城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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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由於剛進入夏季了,而且太陽還沒有從東面地平線下出來,不僅不熱,而且在微風的吹拂下,溫度適宜,自涼爽怡人。
卻說郭麗亞一路騎車如飛,很快到了縣城,一路打聽著,在南街石牌坊那裡找到縣法院後,眼見工作人員陸續上班時,拿著傳票,便向門衛打聽案件承辦人李俊傑去。
門衛聞之,自不遲緩,隨著便指出了承辦人李俊傑所在辦公室去。
卻說麗亞在門衛的指點下,找到承辦自己案件的審判員李俊傑後,一番自我介紹,隨著便打聽案件的具體情況去。
李俊傑是個個頭不高,中等身材,方盤臉,三十來歲的男子,聽了麗亞的介紹,自沒有立刻回答他的問題,而是隨著便問起案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去。
郭麗亞自不隱瞞,隨著便將段水志如何賣拖斗,自己如何接受拖斗,以及去年喝酒寫欠條,段水志要利息,及二次寫欠條的經過,從頭到尾,一五一十講敘了一遍去。
李俊傑聽罷,明白了事情的原尾經過,知曉了麗亞心中承認有一張欠條後,隨著便段水志起訴書拿了出來。
卻說郭麗亞接過起訴書,當猛然看到段水志的訴訟請求,為金額八千五百塊錢時,頓時,便明白段水志起訴自己的真實原因了,萬萬沒有料到自己真心實意,誠實待人,而對方竟然居心叵測、包藏禍心,偷梁換柱。針對段水志偷天換日的險惡算計,把自己兩張欠條全部偷拿走一事,心中自是又恨又惱又生氣,好你個段水志,既然你無情,那就別怪我無義了,心中原本對自己沒有還錢,還有所虧欠,感覺對不起段水志,現不僅沒了虧欠感,還心安理得,覺得當初沒給他,是對的了。並瞬間做出了針鋒相對,以牙還牙的決定後,隨著便往下看去。
事實與理由:一九九四年十月原告賣給了被告一個汽車拖斗,這中間一直沒有寫手續,直到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在原告多方催促下,被告各出具了欠條一張,雙方未約定具體的還款日期,一九九九年四月起原告因急需要用錢,多次前往催要,被告均拒絕歸還。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附,被告所寫欠條兩張。
此致,西平縣人民法院,具狀人:段水志,日期,一九九九年六月六日。
話說郭麗亞看罷,知曉了段水志起訴自己原因後,提著心頭隨著便放了下去,針對段水志起訴的理由,向李俊傑一番解釋辨解後,隨著走出法院,一時之間,在不知該如何才好下,沉思猶豫了片刻,隨即便回家去了。
天,隨著太陽的一步步慢慢升起,不僅越來越亮,而且也越來越熱了。
郭麗亞對於段水志的起訴,雖已決定對等反制,但回到家後,對於打官司這事由於自身從未經歷過,也沒有聽人說起過,一時間,自不知該從何下手,如何應對,禁不住愁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又上心頭也。左思右想下,決定找人問詢一下,再作做決定後,早早吃了晚飯後,根據自己平常聽到消息,隨著便往郭店找尋自己的同學朋友郭大強去。
天,隨著夕陽西下,夜幕的慢慢降臨,而漸漸暗了下去。
且說郭麗亞三步並著兩步,很快便到了郭店村東南頭大強家裡了。
大強已經結婚多年了,正和妻子說著閒話,看到麗亞後,隨著便問了過去。
郭麗亞由於與大強關係很熟,自也沒有過多客套,三言兩語後,隨著便直來直去,直截了當,問詢起律師之事去,
「、、、、、、」
「大強,早些日子,你到我家玩時,咱們在談論我村賠償款一事時,我曾經聽你說過,你小孩舅安衛華他在城裡認識一個律師,有這回事吧?」
「有啊,怎麼啦,有什麼事嘛?」
「唉,怎麼說吶,人啊,太善良,好心沒好報的,」郭麗亞隨著便把去年喝酒後寫欠條,及段水志暗中偷天換日給自己一張假欠條一事,一五一十講敘了一遍去,「兄弟,你也知道,我這人一是一,二是二,而且知恩圖報,我從不昧著良心做事說話的,他段水志深知我只會承認一張欠條,而他為了得到兩張欠條上錢,竟然狼心狗肺把我告了,對於打官司這事,我從沒經歷過,也沒有聽人說起過,自不知道如何該下手應對,故此,想找個律師諮詢一下,由於你小孩舅安衛華他在城裡住,我也不知道他什麼地方,想請你帶我找他去,你看行不?」
「原來如此,行啊,這沒問題,」
「那,咱們明天就去,行不?」
「好啊,明天就明天,我也正要前往那裡。給小孩舅他壓車吶,」
「你小孩舅他,什麼時間賣的車呀?」
「有一陣子了,他工廠效益不好,就賣了一台半大不小,公交樣式的貨車。」
「、、、、、、」
次日早晨,太陽還沒有從東面升起,兩人便各騎自行車,走在了前往縣城的路上了。
且說兩人一路閒聊著,很快到了縣城,在大強的帶領下,見到他住在城裡的小孩舅安衛華後,由於兩人本是同一個村莊,自認識,一番客套後,大強隨著便把麗亞的來意講了出去。
安衛華本是接他父親的班,在城裡上班後,而定居在城裡的,對於麗亞雖沒過多交往,但自是知曉並認識,當聞之情況後,自二放沒話,隨即便答應了下來,轉身向大強交待了幾句,保養後,隨著領著麗亞,便到了法院附近的一個律師事務所內,介紹給他認識的一個姓張名玉民的律師面前去了。
張玉民律師是個三十來歲左右,眼戴眼鏡,中等身材,成熟穩重的男人,聽完衛華介紹後,隨著轉身,便向麗亞問詢了過去。「你要諮詢什麼問題呀?」
「張律師,是這樣的,我吶,」郭麗亞於是便將自己寫欠條,以及段水志偷天換日,拿走兩張欠條起訴自己的情況,一五一十講敘一遍後,隨著便問詢了過去,「張律師,像我這樣的事,你說應當如何應對呀?」
張玉民律師聽完,沉思了片刻,隨著不急不慌道:「像你這樣的事啊,現在唯一方法,就是找你們喝酒時的人,讓他們給你出庭或出證明,來證明你們當時的情況,至於別的也沒有什麼好辦法的,因為必定口說無憑。」
郭麗亞深知那晚喝酒之人,皆段水志的人,和自己僅一面之交,又沒有什麼關係,別說讓他們出庭了,恐怕連書面證明都不會給自己出了,更何況自己現在已經不記得他們的面容了,找都找不著他們的,又怎麼讓他們三人出庭作證啊,隨著便擔心地問道:「那要是,他們即不出庭,也不出書面證明的話,那我怎麼辦?」
「這個,不好判斷的,」
「張律師,如此這樣,那我的官司是不是輸多贏少了。」
「可以這樣說吧,因為在法律上,那是需要真憑實據的,對方有你兩張欠條,而你要啥沒啥,赤手空拳,你說這官司怎麼打,唯一方法,那就是在法庭辨論時,把你的理由講出來,只承認一張,由法官裁判了,儘量少還錢,其他也沒什麼辦法的。」
「那我如何辨護呀?」
「這個,那就是在法庭辨論的時候,針對對方的理由,提出你的反對意見,從而讓法官相信,並採納你的證據理由,唯有這樣了。」
郭麗亞隨著有所擔心的問道:「張律師,那我官司輸的話,法院的人會不會動用國家機器,抓人,關我呀?」
「什麼抓人,關你呀,你這屬於民事案件,輸了也不會抓人關你的。」
郭麗亞聽罷,懸著的心隨著便放了下去,自也不在害怕,「是這樣啊,那我就不怕了。張律師,如果我請你給我辯護的話,那得多少律師費?」
「這個,最少也三、四百塊錢。」
郭麗亞猛然聽聞,自禁不住吃了一驚,「要這麼多錢呀?」
「不多的,你的情況要啥沒啥的,不好辨護的。」
且說麗亞手中本就沒有錢,當聽說得三、四百塊錢時,自立刻便斷了聘請律師為自己辨護的念頭,「是嘛,如此,那謝謝你了張律師,容我回去考慮考慮,」婉言謝絕後,轉身便離開了律師事務所,回走的途中,自不在聊談打官司之事,而是和安衛華聊談起,張玉民他們是如何成為律師之事來。
且說安衛華由於平常在和張玉民聊談中曾經說起過,自知曉一二,面對著麗亞的提問,自不客氣,隨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將自己所知道當律師必須具有法律專科以上的學歷,然後,在通過司法考試,才能當上律師的經過,一五一十講了出去。
郭麗亞聽完安衛華的介紹,知曉了當律師,必須具備法律專科學歷時,頭腦中禁不住產生了想做律師的念頭後,緊接著便繼續問了下去。
「那如何才能獲得法律專科畢業證學歷呀?」
「這個,據張玉民講,通過HEN省高等自學考試,就可以拿到大專畢業證的。」
「是嘛,那高等自學考試這個單位,在什麼地方,怎麼報名啊?」
「這個高等自學考試委員會就在法院對面的路西那裡,至於如何報名,你到那裡一問,不就明白了,唉,麗亞,你問這麼詳細做什麼呀?」
「也沒什麼事,我只不守隨便問一問。今天之事,謝謝你了,改天,有空我請你吃飯,」郭麗亞告別太強,衛華兩人,一路上思考著如何考律師之事,隨著便回家去了。
卻說麗亞回到家後,雖然深知張、王、齊三人即然能和段水志一起合夥欺騙自己,是絕不會反過頭來,再出賣段水志的,雖然找不到人為自己出面作證,但自不甘心認輸,一番沉思後,隨著便針鋒相對,謀劃應對之策去。
七月三日這天,雖然是個陰天,但自是很悶熱,而且熱得自讓人透不過氣也。
郭麗亞自不管天氣如何,自是如約準時出現在縣人民法院那裡了。
且說李俊傑核對了段水志,郭麗亞都已到場,並告知了段水志和麗亞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宣布開庭後,隨著便法庭調查,由段水志當庭陳述事情的經過去。
段水志因為有欠條在手,自不害怕,隨著便說起起訴的事實與理由:「一九九四年十月我賣給被告一個汽車拖斗,這中間一直沒有寫手續,直到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在我多方催促下,被告各出具了欠條一張,雙方未約定具體的還款日期,一九九九年四月起我因急需要用錢,多次前往催要,被告均拒絕歸還。
為維護我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我的訴訟請求。
這就是被告所寫的那兩張欠條。」
針對段水志的說謊,郭麗亞雖然很是生氣,但並沒有立刻進行駁斥,而是按照法庭法律,繼續耐心聽了下去。
審判員李俊傑看段水志講完,隨著便讓麗亞陳述案件情況的經過去。
行得正,做得直的郭麗亞雖然知道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是很難打贏官司,但面對著段水志的算計,自不甘心失望,隨著起身便陳述起事情的全部經過去。
「法官大人,事情發生的時間在一九九四年十月這一點不錯,不過,當時因為他拖斗轉向不靈,也就是轉向壞著的,我並沒有同意要他的拖斗,他就放在我那裡一直沒有拉走,而是直到九五年的七、八月,因為我改裝車輛急需用錢,在四處找不到錢的,我找人對拖斗進行了一番評價後,並前往武崗他家告知給了他,當時他也是同意的,我說寫手續,他說不用,也就沒有寫手續,隨後我便以四千元的價格,抵押給了人和信用社了。此後,我們一直沒有在聯繫。對於一個拖斗寫兩張欠條這事,是個明眼人都很清楚,那是不可能。因為沒有人會傻著願意把金錢這重大之事,分開來做的,萬一那樣他不吃虧嘛。至於怎麼會出現兩張欠條之事,這個說起來還是去年九八年陽曆的最後一天,也就是農曆的十一月十三日的那天晚上,他段水志找到了我,說是請我喝酒,盛情難卻下,於是便到了他家,喝酒間讓寫欠條,我便寫了第一張,也就金額為四千塊錢的那一張,交給了他。而他非讓我在出五百塊的利息不可,我又不想賴帳,於是,便按照他的要求,又寫了第二張欠條交給了他,萬萬沒有想到他趁我喝醉的時候,竟然對我使用瞞天過海,偷梁換柱之計,拿走了第一張欠條,不然,就絕不會出現一張欠條日期為九八年農曆十一月十三日,而另一張欠條日期為九九年一月一日了,事情就這樣。還請法官大人,查清真相,公正判決。
這是在我抵押給人和信用社後,信用社貸給我四千塊錢的證明。」
李俊傑聽完雙方的陳述,總結了雙方的爭論的結果,就是金額的多少而已。針對雙方均無證人,也無代理人之情況,宣布進入到下一項法庭辨論後,隨著便由段水志先行發言去。
郭麗亞自不甘失敗,針對段水志的發言,隨著便臨場發揮,隨機應變地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而唇槍舌劍、針鋒相對地辨論駁斥去。
而段水志為了打贏官司,自不甘示弱,雙方隨著便唇槍舌劍,以牙還牙,以毒攻毒,針鋒相對地辨論了起來。
李俊傑聽完了雙方唇槍舌劍、針鋒相對,互不相讓的辨論,宣告辨論結束,跟隨著徵求了原、被告各自的最後意見後,針對雙方皆不願調解之情況,自並沒有立刻作出判決,而是宣布擇日判決後,隨著便閉庭了。
豪爽大氣的郭麗亞,主要恨的是段水志背後算計人,自根據不把輸贏放在心上。
針對法庭沒有當庭宣判,自不作任何表示,走出法院後,心有不甘的他,為了對段水志的算計進行報復,甩手打了個響指後,隨著便另想別法去。
一場不期而遇的大雨,隨著天色的突然黑暗,伴隨狂風大作、電閃雷鳴,又如天塌地陷似的,豆子大的雨點便「呼呼啦啦,劈劈啪啪」,從空中鋪天蓋地傾瀉了下來。
一剎那間,雨點連成了線,使天地都處在雨水中去了。
面對著陡然降臨的狂風暴雨,郭麗亞雖然一時間,站在別人屋檐下避開了雨水,但自還是希望雨下得越大越好也。
欲知麗亞如何報名,且看下回分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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