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比想像中愛你
林森居住的小區,是剛落成不久的公寓房,周邊配套設施完善,小區的綠化尤其出色,聽說是著名園林大師的作品,一步一景,別具匠心。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林森看中這套房子,就是因為周邊環境良好。雖然他平日裡也沒時間下樓走動,但坐在家中,偶爾通過陽台往外看去,就能把園林式的景色盡收眼底。唯一讓他有些不滿的是他的鄰居,隔壁的房子是房主買下來再租出去的,租客是兩個年輕人,應該是樂團成員,經常帶著樂隊的小夥伴回家,喝酒吵鬧,在家裡敲敲打打。他喜歡安靜,也喜歡坐在陽台上喝咖啡,每到這時都只能默默忍受。
終於有一天這對年輕人搬走了,整層樓都安靜了下來,林森也覺得耳根子清靜了很多,他格外享受這種靜謐的感覺。只可惜好景不長,早上他出門上班時,看到搬家公司的人堵在樓道里,正在往裡搬一些新置的家具,看來又有新的租客搬進來了。
緊接著,他竟然在自己的手機里看到了這名新鄰居發來的簡訊,說這幾天因為要搬家,會有很多東西進進出出,可能會打擾到他的休息,實在很抱歉,如果有什麼事,隨時可以和她聯繫。
也不知新鄰居是從哪裡弄來了他的手機號碼,可能是物業告訴對方的吧。至少對方是個有禮貌的人,知道自己打擾到了別人,還特意表示了歉意。只是一連幾天,林森都只看到搬運工,卻沒瞧見新鄰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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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林森下班回到家,居然在樓道里撞見新鄰居家搬進去一個超級大的銅製方鼎,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把這個龐然大物弄進來的,一個個氣喘吁吁的。林森不由得多看了幾眼,這是能當擺設還是能當浴缸洗澡用?這新鄰居還真是個怪人。
「不好意思,請讓一讓,讓一讓。」身後傳來一個清脆的聲音。他一回頭就看到一個女孩手裡抱著一摞紙盒,正從電梯裡出來,紙盒遮住了女孩的臉,她什麼都看不見,只能一個勁地叫喚,提醒別人給她讓路。
林森趕緊往旁邊挪了挪,只可惜女孩子判斷錯誤,還是撞上了他,手裡的紙盒子「嘩啦啦」全掉在了地上,裡面的東西也跟著撒了出來。
「哎呀,都已經叫你讓開了,你怎麼那麼笨啊!」女孩子懊惱地彎腰撿東西。
林森指了指自己的鼻尖,他笨?還真是冤枉,他明明退到一邊去了,這女孩卻惡人先告狀……等一等,這個身影有些熟悉啊……
「郭芷君?」林森疑惑道,「怎麼是你?」
蹲在地上撿東西的郭芷君笑嘻嘻地抬起頭,表情淡定,一點也不意外:「哈哈,原來是你啊!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我們還真是有緣,走哪兒都能相遇,租個房子也能做鄰居呢。」
林森怎麼也沒想到,新搬進來的鄰居竟然是郭芷君,這也太巧了吧?他點了點頭,還沒從震驚中回過神來:「你是我的鄰居?那給我發簡訊,留下電話的人就是你?」
「對呀,就是我。」郭芷君笑容燦爛,「怎麼樣?是不是很驚喜?是不是很意外?」
驚喜?應該是驚嚇吧?林森搖了搖頭,原本還指望能搬進來一個安靜的鄰居,哪怕是位老人家也行啊,事實卻讓他大失所望,郭芷君一看就不是能靜得下來的主。
林森心裡失望,也沒心情和她繼續寒暄,打開門回了自己家。
郭芷君的心情很好,收拾好掉落在地上的東西,趕緊進屋招呼搬運工擺放東西,那隻鼎,可是她的鎮宅之寶啊。
搬進新家,收拾完畢後已經很晚了,郭芷君卻一點也不覺得累,只要一想到從今天開始就住在林森隔壁了,她就止不住地興奮。外面的夜色很好,她跑到陽台上,想要看看夜景。
林森此時恰好端著咖啡趴在陽台欄杆上,看向遙遠的城市深處。
兩家的陽台緊挨著,中間隔得不遠,種了幾株芬芳的蘭花。郭芷君開心壞了,順手拿起陽台上的一面小旗幟,衝著林森揮舞:「嗨,隔壁的帥哥,你好啊……」
林森正全神貫注思考一名患者的治療方案,郭芷君卻拿著一面小旗幟在隔壁的陽台呼喚他。他勉強側過頭,見郭芷君笑得諂媚,硬著頭皮點了點頭,就轉身回臥室了。
郭芷君原本還想和他多聊幾句的,可他興趣缺缺掉頭就走,不由得大失所望,他就真的那麼討厭自己嗎?
沒關係,她郭芷君可是個越挫越勇的人。
夜深了,林森剛躺下,放在床頭的手機響起悅耳的鈴聲。他拿起來一看,是郭芷君發來的簡訊:「林森,很高興能和你做鄰居。」
真是無聊,林森不想理她,蓋上被子準備休息,才合上眼,手機又響了,又是郭芷君的信息:「你睡了嗎?」
林森長長嘆了口氣,她這根本就是不想讓人睡覺的節奏啊,她可以不睡,自己明天還有一台很重要的手術,必須養精蓄銳。
於是,林森給她回了一句「晚安」。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回復的話,這丫頭一定會沒完沒了的。果不其然,郭芷君在收到這句「晚安」後就消停了,林森很快進入了夢鄉。
只是這件事開了先河,就無休無止了,郭芷君每天晚上都會給林森發晚安信息,林森有時候回復,有時候乾脆不理,但這並不能阻止郭芷君,她仿佛以此為樂,固執地堅持著,收不到林森的回覆,她會很失落,但只要他回復了簡訊,她就會開心地在床上跳來跳去。她不知道為何會對這樣無聊的小事感到快樂無比,可能覺得這是他們之間親密聯繫的一種方式,只有說了晚安,她才能安心睡覺。
林森工作很忙,除了每天早上出門時,兩人偶爾會在電梯間遇到之外,郭芷君幾乎見不到他,說話的機會就更少了。除非是……生病。
不知是心想事成,還是活該她倒霉,午餐的蝦很新鮮,她貪吃了一些,很快就覺得不對勁。她原本就容易過敏,接觸過多海鮮後全身上下紅腫瘙癢,沒辦法,她第一時間跑到醫院找林森求救。
「你又跑去和狗狗玩了嗎?」林森不悅道。今天輪到他坐診,才剛送走一波病人,就看到郭芷君火急火燎地跑進來,一臉的紅疙瘩,很明顯是過敏反應。
「我吃了幾隻蝦,就變成這個樣子了。林森,救我……」郭芷君不住地撓脖子,留下了一道道抓痕。
林森看不下去了,上前抓住她的手:「好了,不要再撓了,再撓下去就要破相了。明知道自己的體質容易過敏,還不忌口,真是活該。」
都這個時候了,他還有工夫罵人,郭芷君噘起嘴,可憐兮兮地看著他,保證來得比誰都快:「我知道錯了,下次一定不會亂吃東西了,保證聽醫生的話。」
辦公室里除了林森,韓文娟也在,從一開始她就不歡迎郭芷君,尤其是看到郭芷君扮無辜扮可憐,還直呼林森的名字,看起來他們好像很熟似的,她就更生氣了,沒好氣道:「你過敏應該去皮膚科才對,跑我們普外科來做什麼?」
「都一樣啦,反正都是治病救人,何況我和林森還是鄰居呢。我信任他,自然來找他。」郭芷君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韓文娟看不慣她,她也一樣。
「你們兩個是鄰居?」韓文娟向林森求證。
而林森沒有說話,算是默認了。
林森知道其實自己大可不必理會郭芷君,但每一次都受不了她委屈可憐的小眼神,水汪汪的,還似乎隨時都可能會哭出來,他就再也狠不下心,給她開了一些點滴,讓韓文娟帶她去隔壁房間輸液。
韓文娟相當不高興,林森一向不與人親近,現在竟然給了郭芷君這麼大一項特權,那可是醫生臨時休息的地方。可她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只好依照林森的吩咐行事。
「不好意思,又要麻煩你了,韓醫生。」郭芷君心裡得意極了,雖然無意在韓文娟面前表現,但臉上不由自主洋溢出的笑意,卻深深刺痛了韓文娟。
韓文娟咬著牙,走到她身邊,替她扎靜脈輸液。
「你和林醫生到底是什麼關係?」韓文娟拿出針頭,咬牙切齒道,「你們怎麼會成為鄰居的?」
郭芷君的臉都快腫成豬頭了,但一點也不會影響她的好心情:「這個就叫作緣分嘍,有緣的人就算相隔千里也一定會走到一起的。」
郭芷君的話說得輕巧,韓文娟卻更憤怒了,她心心念念想要接近林森,可雖然和他朝夕相處,卻一點機會都沒有,林森只是把她當成再普通不過的同事,可眼前的這個女孩,才認識林醫生幾天,就屢次讓他打破原則,出手相助。韓文娟越想越心理不平衡,手下也悄悄使了個壞,故意把針頭扎偏了。
「不好意思,這一針沒紮好。」韓文娟把針頭撤出來,眼角餘光瞥到郭芷君齜牙咧嘴的模樣,不由得暗自高興,而下一針,她扎得依舊不是地方。
「對不起,我需要重新再扎一次。」韓文娟連眉毛都沒抬一下,撤出針頭。
這下,郭芷君可以確定她是故意的了,生氣地質問:「喂,你雖然是見習生,但至少也是名醫生吧,怎麼連扎針這樣的小事都做不好?」
「我剛才已經和你道過歉了,我又不是故意的。」韓文娟真想把針頭扔到她臉上,如果不是林森指名要求,誰願意伺候她啊。
郭芷君看著自己手背上剛被扎針的地方,已經高高腫了起來,原本就過敏的皮膚更是起了一片小疙瘩,又痛又癢。這個韓文娟,也太沒有醫生的職業道德了。
就在郭芷君要繼續發作時,林森走了進來,他原本是來取東西的,看到郭芷君的手腫得像個豬蹄子似的,忙仔細查看了一下。他毫不客氣地訓斥韓文娟:「你是怎麼回事?怎麼連個針都扎不好?」
「我……對不起,她的手過敏了,我有些看不清靜脈。」韓文娟撇了撇嘴,替自己找了個藉口,林森也太關心這女人了吧!
「你先出去忙吧,我來給她輸液。」林森揮了揮手,示意韓文娟離開。他擰了一把熱毛巾,輕輕敷在郭芷君高高腫起的手背上,「你忍著點,一會兒就會消掉的。」
他就這樣低著頭,一隻手拉著郭芷君的手,另一隻手挪動著熱燙的毛巾,替郭芷君輕敷,動作溫柔,很快郭芷君紅腫的手背就褪下去了很多。
「我沒事了。」郭芷君難得被他這樣細心照顧,手又被他輕柔地握在掌中,倒覺得有些不好意思。
林森見她手上的紅腫消得差不多了,拿起針頭,換了一隻手,找准靜脈,熟練地扎了進去。這一系列動作一氣呵成,郭芷君一點都不覺得疼。她敢保證,這一定是她這輩子扎過的針中,最輕鬆的了。
「好了,乖乖坐著,不要亂動。」林森的聲音不自覺有些溫柔,「等你輸完液,剛好是晚飯時間,我帶你去醫院的小食堂,順便告訴你要忌口哪些食物。」
他簡直是太好了,真的就好像天使一樣。這樣的男人,外冷內熱,如果真能成為自己的男朋友,那她一定會幸福死的。郭芷君用力地點頭,這一次生病,頗有點因禍得福的意思。
「那你能陪我說說話嗎?」這個時間,已經沒什麼病人了,郭芷君覺得自己的要求不算過分,「我一個人很無聊。」
「生病了還不消停。」林森看了眼手腕上的表,已經快到下班時間,工作了一天,他也有些累了,「既然要聊天,那你先告訴我,你是做什麼工作的?」
「你終於對我產生好奇了嗎?」郭芷君不想正面回答這個問題,故意岔開了話題,「不錯哦,有進步。」
林森搖了搖頭:「我只是覺得奇怪,你一個小姑娘,怎麼會被博物館館長邀請參加那麼重要的剪彩儀式,而且他還對你委以重任。」
「你怎麼知道的?你看新聞了嗎?」只有這一種解釋了,就是林森已經對她產生了興趣,這實在是一個好現象,她開心壞了,「我和周館長有幾分交情,他邀請我去玩玩而已。」
她說得如此輕描淡寫,但林森豈會相信。如果她沒幾分本事,館長怎麼可能讓一個小丫頭幫他保管文物這麼重要的東西。林森想到郭芷君在搬家時,好像搬進去很多古董文物,說明她一定從事和這些東西有關的行業,是考古學家,還是文物鑑定家?這麼年輕,總不會是單純的收藏家吧?她不願意說自然有她的道理,林森不願意勉強,拿了一本書坐到她對面。
說好聊天的,林森卻自顧自地看書,郭芷君些失望,不過就這樣靜靜地坐在他的面前看著他,似乎也是一種享受,兩人安靜地待在一個房間裡,感受著對方的氣息……
郭芷君看林森看得有些入神,就連頭頂上的吊瓶空了都不知道,還是林森比較警覺,忙替她拔掉針頭:「現在覺得怎麼樣?」
如果不是他提醒,郭芷君真的快忘記自己是個病人了。她摸了摸臉,一點也不癢了,胳膊上那一大塊一大塊的紅斑也消失了,林森還真是有兩把刷子。
「好棒,沒想到這麼容易就解決了,你真厲害。」
林森瞪了她一眼:「你先別得意,你原本就是過敏性體質,要儘量遠離過敏源,要知道過敏這種事可大可小,下一次就不見得這麼幸運了。」
醫生說話總是誇大其詞的,郭芷君心想,就連林森也不例外,她現在不是已經沒事了嗎?全身輕鬆,這都是林森的功勞。
此時醫院門診大樓已經全部下班了,林森帶著郭芷君走在漆黑的走廊里,準備去食堂吃晚飯。兩人一前一後地走著,林森每天都在這條通道里走來走去,完全沒覺得有什麼問題,郭芷君卻害怕得要命,她從小最怕黑了,只能緊緊跟在林森身後,一路小跑著跟上他的腳步,生怕他走快一點會把自己甩掉。
「林森,你慢一點,我有些害怕。」郭芷君輕輕拉住了林森的衣擺,心裡仿佛安穩了很多。
林森放慢了腳步,遷就她的速度。
兩人路過副院長辦公室時,看到裡面有人影閃動,一些嘈雜的人聲傳了出來,應該是發生什麼事了。
只見副院長正站在辦公室會客廳的正中央,痛心疾首地盯著地上一堆摔破的瓷器。實習醫生小劉則戰戰兢兢地立在一邊,很顯然那瓷器就是他不小心打破的。
「怎麼了?」小劉醫生是林森帶的實習醫生,他自然得過問。
郭芷君牽著他的衣角也跟了進去,地上那一堆五彩斑斕的碎片,看花紋和樣式,原形應該是一尊唐三彩的駿馬雕塑。
「林森你來得正好,你負責的實習醫生小劉,他剛才打破了我的唐三彩。」副院長看起來受了不小的打擊,說話都有些不太利索了,他指著站在一邊的小劉醫生,狠狠一拍大腿,「你們都知道……這可是我最喜歡的一件收藏啊。」
闖了禍的小劉醫生看到林森,就好像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
「你還覺得委屈了是不是?」副院長以拳頭搗住胸口,氣都快喘不過氣來了,胸口劇烈起伏,似乎下一秒就會暈過去。
林森見狀忙扶住他,讓他安坐在沙發上:「您別激動,您心臟不好,千萬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有什麼話好好說。」
「還怎麼好好說,東西都已經摔破了……」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沒想到……對不起。」小劉醫生還在一個勁地自責。但事情已然發生了,東西也摔破了,他再說什麼都沒有用。
郭芷君一直默默看著,此時突然上前幾步,在那堆碎瓷片中隨意取出一片,仔細看了看,然後直起身,語出驚人:「副院長,您不必心痛,這尊唐三彩根本就是贗品嘛。」
「贗品?怎麼可能?這可是我一個好友送給我的,他是有名的古董收藏家。」副院長壓根不相信,「你憑什麼只看了一眼就說它是贗品?」
郭芷君捏著瓷片,放到明亮的燈光下,示意大家過來看:「你們看,這塊瓷片碎裂之後,最裡面的一層是新的,外面卻有一層做舊的包漿,說明它的年份是後期新做上去的,必定是贗品無疑。你的朋友應該也受騙了。」
「假的?」副院長顯然不信,他雖然不太精通文物鑑定,但向來喜歡古董,家裡的收藏品不在少數,自認是半個行家,但郭芷君說得言之鑿鑿,又不太像是信口開河,「你這個小丫頭,就這麼有自信?」
郭芷君自然是有自信的,她不僅僅是通過瓷片碎裂後的內胎來分辨,如果要說這尊贗品的錯處,還有更多,她把手裡的瓷片翻了一面。
「唐三彩是一種低溫釉陶器,在色釉中加入不同的金屬氧化物,經過焙燒而形成不同的顏色,唐三彩其實並不限於三種顏色。作為盛唐時期的產物,是在20世紀初期才被發現的,當時因為是殯葬冥器而少有人收藏,致使大批精品流往國外,當國內的收藏家幡然醒悟時,國內資源已經相當匱乏了,於是作假的越來越多,有許多甚至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看走眼也是很正常的事。」
「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為什麼不是你看走眼了呢?」副院長還是有些不服氣,抱著最後的一線希望問道。
郭芷君不太好自己回答,只好聳了聳肩:「如果你信不過我,可以再找其他人鑑定。」
屋裡安靜極了,犯了錯的小劉醫生一句話都不敢說,只是偷偷看了副院長一眼。
副院長沉吟半晌,掏出手機。他和周敏是多年的朋友,這種事情請教周敏應該沒錯。
「喂,周敏嗎?我是國良,打擾了,有一個問題要向你請教,前一段時間我得了一座唐三彩……對對對,剛得的,放在辦公室,還沒來得及告訴你……」副院長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告訴了周敏,最後提到了郭芷君的名字。
誰知,周敏一聽郭芷君就在現場,馬上說道:「芷君在那兒就太好了,你問她就可以,如果她說是假的,那一定真不了,她若說是真的,那必定不會錯。」
副院長看了郭芷君一眼,眼神都變得不一樣了,周敏竟然如此推崇這個小丫頭,看來她的能力當真不一般。他可以不相信這個小丫頭,卻沒辦法不相信業內公認眼光最毒的周敏。
掛斷了電話,副院長也從地上拾起一塊碎片,拿到燈光下看。不過,除了之前郭芷君所說的瓷坯較新,有做舊的痕跡之外,他實在看不出還有其他什麼地方有破綻。
「我還是無法相信,你說說看,還有沒有其他的證據證明它是贗品。」
郭芷君接過副院長手裡的碎片,翻了過來,指著上面的色澤:「第一,唐三彩真品的光澤度柔和,會呈現出七彩蛤蜊光,而贗品光亮為賊光,質感不足;第二,真品表面有翹皮紋,而這種翹皮紋是贗品無法仿製的;第三,真品有紅白兩種胎釉,裡面有手工製作的不平滑感,而贗品非常光潔,摸上去的觸感也不一樣;第四,真品唐三彩細看之下有芝麻開片且紋理較小,而贗品沒有。有這四點,就足以證明它的真偽了。不過副院長,您也不必難過,就算是贗品,也是我見過的仿製中最好的了,魚目混珠,很難辨認出來。」
她把話說得這樣直接,林森握拳輕咳一聲,示意她含蓄一些。
副院長倒是毫不介意,當他細細察看碎片,發現四點都吻合上之後,心情反而好了,因為他藉此學到了許多關於鑑定唐三彩的方法。
「哈哈哈,沒想到你年紀輕輕的一個小丫頭,竟然有這樣的本事。」副院長大笑道,「林森,你找了個不錯的女朋友。」
「我們……」林森知道副院長這是誤會了,忙想要解釋清楚,卻被郭芷君打斷:「謝謝副院長的誇獎。原來您和周爺爺是朋友,剛才是我失敬了,還請您不要介意。」
「我怎麼會介意?古董收藏就和我們做醫生的道理是一樣的,去偽求真,假的永遠是假的。我不僅不會怪你,還要感激你呢。」副院長真誠邀請,「你們還沒吃晚飯吧?一起吧,我請客。」
一直都沒機會說話的林森,這次還沒等郭芷君接過話茬,就開口拒絕了:「我們還有事。」
「對對。」郭芷君立即表現出「夫唱婦隨」的狀態,衝著林森擠眉弄眼,「我們回去吃。」
這小兩口眉來眼去的,想必今晚已有所安排了。副院長心中瞭然,他可不能做這個電燈泡:「既然如此,那就改天再約吧。」
「副院長……」小劉醫生還是有些不自在,「我……」
副院長大手一揮:「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既然你們都各自有事,那我也回家陪夫人了。」
送走了副院長,小劉醫生總算是鬆了一口氣。來醫院實習時間不長就捅了這麼大一個婁子,幸好今天有郭芷君替他解圍,否則他一個剛畢業的學生,真不知要怎麼辦才好了。他想請郭芷君和林森吃飯,又被林森拒絕了,最後只能千恩萬謝後先行離開。
走廊里就只剩下郭芷君和林森兩個人,這一通折騰,醫院食堂早關門了。郭芷君嘆道:「都是你不好,院長大人要請吃飯,被你拒絕了,小劉醫生說要請我吃飯,你也拒絕了,現在怎麼辦?」
「小劉一個實習生,一個月才拿多少錢?副院長是我的領導,我可不願意和領導共桌吃飯。」林森自顧自大步往外走去。
郭芷君緊跟幾步,追上了他:「那你是不是應該請我吃個飯,我都快餓死了。」
林森認命地停下腳步:「你想吃什麼?」
他竟然如此爽快就答應了,而且是他們兩個人共進晚餐,郭芷君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吃什麼都好。
郭芷君選了一家路邊攤解決晚餐。雖然只是一家開在路邊的大排擋,環境卻還不錯,乾淨、整潔,老闆也熱情,而且老闆有很多拿手好菜,是吸引客人的關鍵所在,很多人開著豪車特意趕來,就因為好這一口秘制家傳菜。
林森很顯然從來都沒有在這種地方吃過東西,一臉的不情願。服務員端來的碗筷,儘管已經很乾淨了,他還是皺著眉頭很是嫌棄的樣子。
郭芷君一點也不感到意外,都說醫生有潔癖,林森自然也不會例外,看他衣服的整潔程度就可以知曉。
「哎呀,你不要看了,餐具都很乾淨,經過高溫消毒才會拿給客人用。」郭芷君拿起筷子,「這裡的菜真的很好吃,我保證你吃過一次就會愛上的。」
「我難得請人吃飯,你沒有必要替我省錢。」林森話里的意思,還是對這裡十二分的嫌棄。
「可我就是喜歡這裡啊。」郭芷君就喜歡看他嫌棄卻不能幹掉自己的樣子,轉過身大聲呼喚服務員,「我要啤酒。」
林森驚訝地看著她:「你還要喝酒?你酒量很好?」
「試試不就知道了?」郭芷君托著下巴,笑眯眯地看向林森,「你可別告訴我,你不會喝酒。」
林森不是不會喝酒,而是不輕易碰含酒精的東西。酒精會傷害神經,作為一位拿手術刀的醫生來說,酗酒可不是一個好習慣。
就算他不說,郭芷君也很快就想到了:「哦,對,醫生都不喜歡喝酒,但也有例外嘛,偶爾喝一次沒關係的,否則只有我一個人喝,多無聊啊。」
林森沒有再拒絕,任郭芷君拿來啤酒,替自己倒上。淡黃色的液體在透明的玻璃杯中咕嚕嚕冒著泡,晚風吹來一陣清涼,風中夾雜著花草的清香,沁人心脾,林森突然覺得坐在這裡也不是多讓人不堪忍受了。
「每一種酒都有不同的喝法,比如香檳,就適合熱烈的氣氛,慶祝生日之類。紅酒,優雅浪漫,配上慵懶閒適的心情最合適不過。而喝啤酒,就要來這種地方了,雖然環境嘈雜,但看著車水馬龍的街景,感受市井小民的生活,那才有滋味。」郭芷君說得頭頭是道,「我們每天奔波忙碌,應該抽一點時間感受一下世俗生活的美好。」
林森已經習慣郭芷君把胡謅當成至理名言的行為,但如果他知道郭芷君的酒量超級無敵差的話,就算打死他,都不會跑來這種地方陪她感受「市井生活」。
三兩杯酒下肚,郭芷君就開始神思恍惚了,臉色酡紅,眼神也變得迷離。她原本就是話癆,現在更沒辦法控制,囉唆到不行。
林森恨不能把她丟在這裡,自己趕緊逃回家去。
「林森,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時的情形嗎?」郭芷君抱著酒瓶,整個人都快趴到桌上了,眼裡卻閃著光。林森不理她,她就拉住了林森的衣袖,非要他說。
幸好其他食客都在享受美食,沒人關注他們,否則就糗大了。為了安撫郭芷君,林森只好順著她的話說道:「當然記得,你出了車禍。」
「不是那一次,其實我們以前早就見過了,我就知道你不記得了,可我一眼就認出了你……」郭芷君嘟著嘴,表示極度不滿,「你再想一想,你再好好想一想。」
林森簡直不知該拿她怎麼辦才好,她已經開始胡說八道了,再讓她喝下去,非得鬧出笑話不可。雖然認識自己的人不多,但他也不想以這種方式出名。
「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林森順勢拉住了郭芷君的胳膊,把她強行託了起來,「小心一點兒。」
「不要,我還沒喝完呢。」郭芷君不依,把林森往外推,「你也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
林森哪有心情回答她的問題,半拉半抱地把她拽起來,但她整個身子都是軟的,怎麼都不肯乖乖走路。而周圍已經有不少人注意到他們了,看向林森的眼神,充滿了懷疑之色,仿佛他是把女孩灌醉帶走欲行不軌的男人,他還是趕緊離開這裡吧。
「回去再回答你的問題好不好?」林森哄著她,低頭一把將她抱了起來。
郭芷君被林森抱在懷裡,醉眼迷離中只能看到一團團夜燈氤氳的影子,還能感受到來自他身上清爽好聞的氣息。這味道讓她很是安心,似乎是期盼了很久的,原本就該屬於她的味道。
「林森……」郭芷君的手不由得環住了林森的脖子,拉近了自己和他之間的距離,他的懷抱很寬闊也很溫暖,是最安全最溫馨的港灣,「你知道嗎?我喜歡你……很喜歡很喜歡你……」
郭芷君呢喃著,仰起臉,唇重重印在了林森的唇上。
此時,林森正抱著她上了一輛計程車,她就這樣當著司機的面,猝不及防地告白,還親吻了自己。
林森幾乎要抓狂了,立刻用力推開郭芷君,冷著臉剛想訓斥她幾句,卻發現她已經睡著了。林森有些不知所措,不自覺摸了摸唇上剛才被郭芷君吻過的地方,似乎還存留著她的氣息,她柔軟的觸感,林森的心亂極了……
司機看了林森一眼,倒車鏡里映照出他憋笑的臉:「這位先生,您要去哪裡?」
林森報了地址。郭芷君人雖然睡著了,但在睡夢中還緊緊抓著自己的手不肯鬆開,他心裡驀然升起一絲憐惜之情。
到達目的地,林森抱郭芷君上樓,她醉得太厲害,說不清門鎖密碼,林森只好把她帶回自己家,將她安置在沙發上,怕她受涼,又去臥室拿了一條厚毯子給她蓋在身上。
就算是喝醉了酒,郭芷君也不是一個安生的人,睡相一點都不老實,沒一會兒就把毯子踢到了地上。
林森洗完澡出來,看到她原本就寬大的T恤,領口褪到了肩膀以下,露出了雪白圓潤的香肩,淡粉色的內衣肩帶就這樣大剌剌地露在外面,而她睡意正酣,毫無所覺。
真是上輩子欠她的。林森沒辦法,替她拉好毛毯,只是沒過幾秒鐘,又被她踢開。這樣下去可不是辦法,留她一個人睡在客廳一定會受涼感冒的,林森想了很久,最後還是做出了艱難的決定……把臥室借給她睡一晚上。
這對於一個從來都不喜歡別人碰觸私人用品的輕度潔癖患者來說,真是最大的讓步了。
第二天一早,郭芷君從睡夢中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一張不屬於她的床上。她的床單是粉紅色花紋的,還用了同色公主式的床幔,而這張床造型簡潔,鋪的是灰白兩色的床單被套,純棉質地,有著清新好聞的洗滌水的味道。房間的布置也十分簡單,顏色統一,沉寂的黑色,沒什麼存在感。
郭芷君打著呵欠從床上坐起來,仔細回想了一下昨晚發生的事,應該是林森帶她回了自己家,還讓她睡在了臥室……
等等,郭芷君捂住嘴打呵欠的動作突然頓住了,嘴張得老大……
她突然想起了一些事,昨晚林森抱她上了計程車,在上車之前,她做了什麼?她好像摟著林森的脖子向他告白了……
她真的告白了,她說的是「我喜歡你」,還趁著酒勁親吻了林森。就算現在酒醒了,她依然記得林森當時嚇了一大跳,滿臉吃驚的表情。然後,然後她就什麼都不記得了……哎呀,真是丟臉,她居然做了這麼羞羞的事,現在還厚顏無恥地睡在林森的床上。
她捂住雙眼,重重哀號了一聲,這讓她還怎麼面對林森?
「你醒了?」正胡思亂想著,有人輕輕敲了敲房門,應該是林森聽到了動靜過來看一看。
郭芷君感到一陣慌亂,往被子裡躲,她還沒想好要怎麼面對林森呢。難道要裝失憶?可話是她說的,還「付出了行動」,怎麼可能抵賴得掉?
「郭芷君,你到底醒了沒有?」林森有些不耐煩了,又敲了幾下門,「醒了就趕緊出來,早餐放在桌上了,快出來吃,吃完我還要上班,我可不想遲到。」
他對自己越好,郭芷君就越是覺得沒臉面對他。過了半晌,外面沒聲音了,她才小心翼翼地擰開門,悄悄看了看,沒發現林森的身影,馬上溜了出去。她躡手躡腳地來到大門邊,等到在廚房忙碌的林森看到她時,她已經拎著鞋飛快跑走了。
林森正在倒牛奶,見她不打一聲招呼就跑出去,感到莫名其妙。
郭芷君迅速打開自己家的門,飛快躥進去,「咣當」一聲又合上了門。
她這一舉動還真是讓人摸不著頭腦,林森手裡還端著牛奶,嘆了口氣。他做了兩份早餐,郭芷君連聲感激的話都沒有,還真是把他的好心當成驢肝肺啊。
郭芷君回到家後,靠在門背後捂著自己還在「怦怦」亂跳的小心臟,她簡直要羞愧死了,一個勁懊惱昨晚上的事,明明知道自己酒量不好,為什麼還要喝那麼多酒?喝完酒安安靜靜睡覺就是了,偏偏那麼多話,還對林森告白,現在該如何是好?
郭芷君透過貓眼往外看,過了一會兒,見林森如往常一樣開門進了電梯,她才長長舒了口氣。
郭芷君一整天都沒有給林森發過一個簡訊。按照以往的慣例,她每天早上都會說一聲「早安」,事無巨細都要嘮叨,今天卻異常安靜。林森上班時,手機就放在桌上,沒有她的簡訊,還真有些不習慣了。
她究竟是怎麼了?宿醉之後還是不舒服嗎?林森幾次拿起手機,想給她打個電話,或者發條簡訊,又覺得不太好—— 自己不是一直都嫌她煩嗎,她現在不騷擾自己了,自己應該感到高興才是啊。
如此糾結而不安的心情一直纏繞著林森,直到他下班回家。
剛出電梯,就見郭芷君正準備開門進屋,林森隨口打了聲招呼:「你今天去哪裡了?才回家嗎?」
郭芷君沒想到會遇到林森,一看到他,就想起昨晚「告白」的糗事,她慌亂地低下頭,假裝沒看到林森,也沒聽到他的問話,就像是一隻靈巧的兔子,慌忙溜進家門,「咚」一聲關上了大門。林森被嚇了一大跳。
如此躲著林森,他一定會不高興的,可郭芷君真的不知道要如何面對他。是不是要解釋幾句?可一解釋,又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思,郭芷君煩躁地揉亂了自己的頭髮,在屋裡走來走去。
這樣下去可不行,她總是要出去的,總會遇到林森,總不能一輩子都不和他說話吧?可要怎麼做才能表現得自然一點?
郭芷君一心煩就想吃東西,她拉開冰箱,裡面只有一些零食。她拿了酸奶和冰激凌,把電視的音量開到最大,努力讓自己沉浸在電視劇的氛圍里,不再想讓她心煩沮喪的事。
暴飲暴食的後果就是,郭芷君半夜從一陣劇痛中驚醒。原本以為只是普通的腸絞痛,忍一忍就過去了,誰知痛楚卻越來越厲害,到後來幾乎是無法忍受的地步,她抱著肚子從床上爬起來,看了眼時間,已經是凌晨一點半了,再疼下去,她真擔心自己挨不到明天早上。
沒辦法了,看來只能向隔壁的林森求救了,他是醫生,一定可以幫到自己。郭芷君艱難地爬下床,就算是痛得冷汗直流,她還是堅持整理了一下頭髮,隨後弓著腰,一步步走到林森家門前,摁響了門鈴。
半夜有門鈴聲響,起初林森還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聽。當他打開門,看到面色蒼白的郭芷君就趴在門外時,他忙扶住她虛軟無力的身體。
「你怎麼了?哪裡不舒服?」
「我也不知道,肚子好痛……」郭芷君的嘴唇都有些發白了,連說一句簡單的話都要咬緊牙關。她抬頭看了林森一眼,見他面上湧上了焦急之色。
林森摁住她的小腹,試了幾下,得出結論:「你這是急性腸炎,晚上吃了什麼?」
郭芷君咬了咬牙,她吃了一大桶冰激凌,還有許多種類的零食,臨睡前還吃了水果,當時就覺得胃有些不舒服,本以為睡一覺就會好的,沒料到後果會如此嚴重。
「我帶你去醫院。」林森連衣服都沒來得及換,一把抱起郭芷君就往外跑,乘電梯直接來到地下停車場,用最快的速度送她去醫院。
林森的車速很快,還不時回頭看一眼趴在后座上呼吸急促的郭芷君。她承受著痛苦,林森心裡也不好受,他醫治過那麼多病人,看過那麼多令人痛苦的場面,卻不敵現在的心情,竟是百般難受,恨不得能替她承受痛楚。
郭芷君捂著腹部,絕望地蜷縮在車上,心裡想著,這次算是徹底糗到家了,昨天晚上莫名其妙地告白,今天又因為急症需要他送去醫院,人家女孩都是在男神面前展現美好曼妙的一面,自己倒好,什麼難堪的場面都讓他看到了,也不知他現在心裡是怎麼想的……
幸好午夜道路通暢,沒讓郭芷君尷尬太久就到了RJ醫院,林森把車停在急診室門口,抱著郭芷君衝進去。
急診室的值班醫生剛想休息,就見林森深更半夜抱著一個同樣穿著睡衣的女孩,腳上還穿著拖鞋,不由得露出瞭然的表情,指揮林森把郭芷君送進檢查室。
檢查、抽血化驗,很快郭芷君就被安排進觀察室的病房,並且掛上了輸液瓶。看著一滴滴液體流進自己的靜脈,她總算覺得疼痛緩解了一些,一抬眼,發現林森並沒走,而是倒了一杯熱水遞給自己。
觀察室里只有他們兩人,午夜寂靜,她再沒有了逃避的理由,只好默默接過溫熱的水杯,低頭不語,更不敢抬頭看林森。
「以後不要再亂吃東西了,尤其是睡前,喝些溫水有助於腸胃消化,否則受苦的只能是你自己。」林森嘆了口氣,他可是從來沒見過這麼愛折騰的女孩,「你想想看,自從認識我之後,你都進了多少回醫院了?自己的身體都不在乎嗎?」
郭芷君悄悄吐了吐舌頭,他教訓起人來,還真是一點都不含糊,平日寡言少語的人,也只有在這個時候才顯得話多一些。郭芷君不用抬頭,就能想像得到他的臉一定又是臭臭的。
「我知道了。」
她一開口,又是可憐兮兮的語調,林森再也沒辦法責備她。
「我下次不會了。」
她的保證一點都不值錢,林森搖了搖頭:「昨天剛過敏,就喝酒喝到爛醉,今天又亂吃東西,弄到要進醫院,我真不知道你下次還會鬧出什麼花樣來。」
「你有沒有覺得你這個樣子有點像在訓小孩啊?我是成年人了,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這些都是意外,我也不想的。」郭芷君不滿地嘟起嘴,偷偷看了林森一眼,發現他雖然一直都在責備自己,但眼裡有心疼,膽子頓時大了起來,猶豫了一會兒,「昨晚上的事,其實是……」
「我知道,你昨天晚上喝醉了,放心吧,我不會介意的。」林森打斷了她,「你不必放在心上,也不用向我道歉。」
「可我……」郭芷君想要表達的明明不是這個意思,她雖然喝多了,但她又不是一喝多就會隨便找個男人表白的女孩,他為什麼就不聽自己把話說完呢?
林森顯然不太想繼續這個話題,替郭芷君掖了掖被子,站起身:「我去找醫生拿點藥。」
「喂!」郭芷君沮喪地捶了捶被子,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離開。
急診值班室的金醫生是林森大學時代的同學,他早就把藥準備好了,見林森進來,直接交給他,並打趣道:「什麼時候交的女朋友,竟然沒透露一點風聲。」
林森就知道他一定會這麼說,從自己剛才抱著郭芷君進來開始,這傢伙的眼神就沒正常過。
「我們只是鄰居,你不要想歪了。」昨天剛被副院長誤會,現在又被老同學誤會,看來郭芷君只要再在他們醫院晃悠幾次,整間醫院的人都會把她當成自己女朋友的。
「鄰居?如果只是普通的鄰居,以你的性格,怎麼會幫到這種地步?」金醫生露出驚訝的表情,表示絕不相信,他努了努嘴,「慌到連鞋都沒換。你也是醫生,知道急性腸炎是死不了人的,所以不要再騙我了,就算你們真是鄰居,你也是對她動心了吧?」
林森這下真是百口莫辯,他怎麼可能對一個招人煩的小丫頭動心呢?郭芷君當時的臉色真的很差,急性腸炎會發作得如此厲害,可見她的身體素質並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麼好。
「好了,不逗你了。你要是有了女朋友,大家替你開心還來不及呢。」金醫生語重心長道,「同學中,就只有你斷情絕愛,你難道真的不打算交女朋友不結婚嗎?」
「這種事情要看緣分的,」林森突然小聲道,「我剛才進來時,表現真的很不正常嗎?」
金醫生有趣地看著他,咧嘴笑了,鄭重地點了點頭:「是的。」
林森有些尷尬,點了點頭,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掛了近兩個小時的點滴,郭芷君的症狀總算是好轉了,林森開車帶她回家。天還沒亮,曙光來臨之前的寂靜,兩人之間氤氳著一層淡淡的尷尬的氣氛。難得的是就連郭芷君也沒有往常那般聒噪,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體力都被病痛消耗乾淨了。
如此安靜倒讓林森有些不習慣,一隻嘰嘰喳喳的鳥兒突然不開口了,任誰都會覺得奇怪和不適應吧?
「你感覺好些了嗎?」借著路兩邊的燈光,林森從後視鏡看了郭芷君一眼,她的臉色總算是恢復了一點血色。
「我沒事了。今天又麻煩你了,你沒睡好,過幾個小時還要工作……」郭芷君想說聲抱歉,但又覺得矯情,抿了抿唇,沒再說下去。
「沒關係,我習慣了,我們做醫生的隨時都會有緊急手術,一天一夜不睡覺是很正常的事。」林森突然想起一件事,「對了,上次你幫我挑的,送給陸奕爺爺的血玉麒麟,他老人家非常喜歡。」
說到文玩收藏,郭芷君的精神一下子好了起來,眼睛亮了,連聲音都變得不一樣了:「那當然,我的眼光還能有錯嗎?」
見她說到自己喜歡的事物時,全身都仿佛會發光似的,林森也笑了。也許正是這樣的光彩,讓郭芷君整個人都不同了,她是自信的、開朗的,簡單純淨,可身上又像是藏著一個難解的謎題,林森幡然明白,她的獨特之處就在於此。
「爺爺很高興,一直都在誇獎你。再過兩天就是他的生日了,他托我問一問你,你願不願意參加他的生日宴。」
郭芷君突然有受寵若驚的感覺。畢竟是不相識的人,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我……」
「老爺子非常喜歡收藏,聽說他家裡收藏了很多珍貴的古董,平日裡不會輕易示人,只有在他每年過生日時,才會拿出來讓大家一飽眼福,今年他又添置了幾件新品,你難道不想去見識一下嗎?」林森一下子就抓住了郭芷君的「軟肋」。
這一招可把郭芷君捏得死死的,她什麼都可以不在意,唯獨「鑒寶」對她而言是最大的誘惑。一聽說這位老爺子收藏了很多珍品,她立刻動搖了:「真的嗎?我真的可以去嗎?」
「當然,是陸爺爺親自打來電話讓我邀請你的。」林森啞然失笑,郭芷君此時的表情就好像一隻隨時可以被牽走的呆驢,蠢萌蠢萌的。
「好啊好啊,恭敬不如從命,那我就不客氣了。」郭芷君心裡甜甜的。她不僅可以開眼界,還能和林森一起出席老人家的壽宴,真是一舉兩得,想想就讓人覺得興奮。
林森抿唇輕笑,穩穩駕著車,穿破夜色,嫻熟地駛進他們所在的小區。
天色已經有些微亮,新的一天來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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