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香火壓命
淨泉寺的榜貼出去後。
還沒過三日,政績司門口又堆來一摞信。
有災戶寫的。
也有下鄉小吏寫的。
還有幾個,是地方寺院自己匿名遞來的。
都說了一件事:
【我們那兒的廟,也修了】
【修的時候說是為災民祈福】
【但災民都在山邊搭棚,廟倒是連香爐都換了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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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是真貼淨泉寺,不妨也看看東嶺、江州、北齊……】
「他們也都修過。」
「銀,也都進去了。」
杜世清一頁頁翻,最後沉著臉抬頭:
「大人,這回是真的全套的了。」
「我們查的是災銀。」
「但現在看,這幫人是——借災修廟。」
「民沒糧吃,他們換了金佛。」
「地被淹了,他們擴建了偏殿。」
「你說,要不要貼?」
李洵玉點頭:
「貼。」
「這回不貼佛。」
「貼——廟。」
「不是佛吃的。」
「是廟主吃的。」
「你以為他們信的是佛?」
「不。」
「他們信的是——沒人敢動廟。」
地錄三科調出五年內「賑災撥銀廟建記錄」。
整整兩大箱。
李洵玉直接點了十個寺名。
東嶺大慈寺、江州報恩庵、北齊玄光殿、南郡龍泉廟……
每一個後頭,掛著的都是:
「災後祈福重建金身佛像」
「慰民祈雨修大雄寶殿」
「滅災安民新開五重廟門」
可再看撥銀記錄:
——東嶺蝗災,百姓斷糧,賞銀撥給大慈寺三千兩修山門。
——江州水澇,四萬災戶無家,報恩庵建玉佛殿花了五千兩。
——北齊乾旱,求雨失敗,玄光殿卻修了一座二層香閣,銀為四千。
——南郡山體塌方,龍泉廟請來法師設壇,花銀七千,祭了七天,糧一斗未發。
杜世清拍桌:
「你看看這叫什麼事?」
「老百姓家都塌了,他們建佛塔?」
「人吃不上飯,僧人吃五味齋?」
「祈福花七千,賑災發三百——這銀到底是賞誰的?」
「賞災民?」
「還是賞他們自己念經念得好聽?」
李洵玉冷笑:
「你以為是念經?」
「不。」
「他們是念帳。」
「這叫灶前不點火,廟後燒大香。」
「災民活著,是礙眼。」
「廟修得高,是面子。」
「貼。」
「這一輪榜——叫『廟吃賑災銀』。」
「榜首就寫——災民沒地住,廟門多開三重。」
三日後。
政績司藍榜第四十張貼出:
【廟吃賑災銀案】
【案號:山帳·乙二】
【政績司查明,自天啟七年至十一年,戶部以「災後安民」「祈福修廟」為由,撥賞銀共計二十四萬兩。
其中東嶺、江州、北齊、南郡等地共修寺廟十九座,實查發現:
一、多地災民未得實補,廟宇擴建反超災後原制。
二、賞銀比例偏離嚴重,多地「賞廟銀」超出「賑民銀」二至三倍。
三、部分寺院以「慰災」為名,申銀擴地,後將廟後田地出租牟利。
建議:
一、暫停「災後祈福銀」專項;
二、所有近五年新修寺廟一律補登地契、查帳納稅;
三、對「借災擴廟」行為設「假祈錄」,納入政績封帳系統,追繳賞銀。】
榜一貼,全城百姓炸了。
「我們被水沖走家,他們衝進去搶賞銀。」
「我家小子求了三天粥,換來的是廟門多開兩道。」
「災民沒飯,佛像鍍金。」
「香菸繚繞,活人餓死!」
「我拜佛不是求富貴,是求命別沒了。」
「你修佛像、砌香台、燒龍香,我不管。」
「可你用的是我活著的命!」
「貼得好!」
「誰吃了災銀蓋了廟,就別怪我們不供了!」
「以後再有災——我們先去扒廟!」
那天晚上,東嶺大慈寺門口被貼了一張紙牌。
黑筆大字:
【再拿災銀蓋廟,下回天塌一起壓】
江州報恩庵關門三日不敢開燈。
南郡龍泉廟佛像被人潑了一盆冷水,旁邊留了句話:
【救不了人的廟,不如拆了餵狗】
政績司門口,那天掛了一塊新匾。
四個黑炭字:
【命重於佛】
杜世清看了那匾一眼,忍不住嘟囔:
「這次我們貼的不是廟。」
「是——災民的骨頭。」
「他們睡在廟外三年,廟裡卻點著香修著殿。」
「這銀,就是從死人身上刮下來的。」
李洵玉沒吭聲。
她把所有廟擴地的地契,裝進「未繳寺契帳冊」。
災後賞廟的榜剛貼完。
地錄三科又送來一摞地契。
蓋章蓋得乾淨,落款寫的是——
【宗祀用地】
一共八百三十七張。
散在兩百一十一座廟、觀、齋、壇里。
每張的用途,幾乎都寫著:
【齋堂後院】
【香客休房】
【僧舍種菜】
【佛燈通道】
結果一查實地用途。
杜世清臉都綠了:
「大人,這哪裡是什麼『僧舍種菜』?」
「我們去了三處所謂『香火地』。」
「一處是醬菜作坊。」
「一處是布匹加工廠。」
「還有一處更離譜——是酒坊。」
「佛家清淨地,結果香堂後面煮黃酒。」
「您說這要不要貼?」
「他們說是為香客祈福——其實是在後面收租金。」
「廟前念佛,廟後數錢。」
「這要真讓百姓知道了,誰還敢燒香?」
李洵玉翻開地契,再次確認其中標註的「宗用批文」。
她淡聲道:
「這是他們最會玩的一招。」
「叫『僧籍掛地』。」
「佛門清淨,最適合吃銀。」
「你不能貼佛像。」
「你也不好查香火。」
「但——你能查地。」
「地上建廠、收租、牟利。」
「帳在哪兒?」
「稅在哪兒?」
「民辦一個攤子得納稅五錢,他們這一片佛地,一文不交。」
「貼。」
「這張榜叫——『佛地收租案』。」
「我倒要看看,這些寺廟,是修行用的。」
「還是生財用的。」
第二天下午,政績司藍榜第四十一張貼出:
【佛地收租案】
【案號:山帳·乙三】
【政績司查明,全國寺廟、道觀、佛齋等宗教場所共持「宗祀類地契」約兩千三百份,標稱用途多為「香火、僧舍、齋堂」等。
實地勘查顯示:
其中七成以上土地已變更為商用、工業用途。
包括但不限於:作坊、商鋪、倉儲、布行、酒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