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良善之人
「我身上的衣裳是姑娘換的?」
趙金鳳點頭,侷促道:「當時公子深受重傷,渾身是血,我又找不到其他人幫忙,不得不——」
宋知打斷她,「那件衣裳夾層里還有一百兩銀票,有勞姑娘取來。」
趙金鳳眼睛頓時猶如沾了油的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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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隨手拿出一百兩銀票的…這是一隻大肥羊!
十二號選手…很強!
「公子稍等片刻,我去找找。」
趙金鳳片刻便拿著那日十二號的衣物和隨身物品回來,她從夾層里取出那一百兩銀票,看了又看,瞅了又瞅,好不容易忍住將這男人打暈,然後帶著這一百兩銀票還有彩環兩個人就此遠走高飛的衝動——
可她剛穿來這個世界就看過法律文書。
《大周律·戶律》載:「凡軍民驛灶醫卜工樂諸色人戶,許各以原報抄籍為定。」
女子婚配必載於黃冊,若無路引文牒,城關盤查即可執之。以「浮浪無籍」送官杖八十。
若沒有路引,無論逃去哪裡,都是黑戶,被盤查到便得送官。
趙金鳳艱難的從那一百兩銀票上挪開粘連的視線,宋知卻不收,「趙小娘子,這些銀子你拿著——」
趙金鳳狂喜,嘴上卻推拒,「這是宋公子傍身的銀錢,我不能要。」
「若沒有趙小娘子,宋某早就死在山賊刀下。救命之恩,實在難以為報。」
裝啊。
十二號你可真能裝啊。
曹幫主那可真是比竇娥還冤啊。
人家一根手指頭都沒碰過你!
「更不要提買衣、抓藥、起居,樣樣都需要銀錢。我瞧這院子四處漏風,想來趙小娘子也過得艱難。若是再因宋某讓姑娘破費,那宋某可真是罪孽深重。」
宋知這話說得極為妥帖。
趙金鳳聽得微微迷了眼。
不得了。
這個十二號不得了。
長得帥,有錢,關鍵是…還大方。
可真他娘的是個24K純金龜婿啊!
「只是…我流落至此,家中僕人只怕正在到處尋找。還請趙小娘子拿著這枚玉蝶去官府登記,方便家僕儘快找來。」
剛來就想走?
金龜婿要是走了,她可真的給那位蘇小姐做後媽了。
她趙金鳳但凡有本事,也不至於一點本事沒有。
「可是……」趙金鳳開始盤算找藉口,「那日宋公子被山賊追殺,若是暴露了身份,會不會將賊人引來?」
宋三郎略一沉吟,「這玉蝶乃我隱秘之物,只有家僕才知道。」
更何況他在外用的都是假身份。
不至於將仇家引來。
趙金鳳自然接過銀票和那枚玉蝶,「村里車馬不便,只有等隔壁張大爺家有一架牛車,但他一般隔幾日才會進城。我這就去打聽打聽他下次進城時間。」
趙金鳳轉身而去,隨後看見彩環正在廚房裡扎毽子。
彩環說這雞死得冤枉,得多扎幾根毽子才能物盡其用。
趙金鳳壓低聲音道:「彩環,你去把隔壁張大爺家那牛車的車軲轆給我卸了,再丟遠些。務必要讓他十天半個月都進不了城。」
「啊?」彩環頭上簪著幾根雞毛,發問的樣子看起來眼神更清澈了。
好端端的,自家小姐這是又要去造什麼孽?
「別問。你先去,對了,把車軲轆給我藏到前頭牛嬸那大孫子房裡。」
呵,讓他上次揩老娘的油。
轉頭被媳婦發現,還說是趙金鳳勾引的他!
趙金鳳老早就想找機會收拾這小子了。
彩環卻搖頭如撥浪鼓,一臉貞潔烈女模樣,「姑娘,張大爺家前幾天養了一隻狗,兇殘得很,逮誰咬誰。我不敢去。」
趙金鳳沒勉強彩環,決定以身飼虎,臨走前撿走了昨日灶台底下那隻被她啃得乾乾淨淨的大雞腿…架子。
「看著十二號,別讓那小子跑了。」
彩環很不放心,沖她背影喊:「小姐,張大爺家的狗真的會咬人的!」
趙金鳳又不是傻的。
她很自然而然的去跟張大爺拉了回家常,又跟那隻大黃狗拉近了感情,隨後趁著天黑不黑張大爺家吃飯的時候,她的手剛搭上那車軲轆的時候,就跟大黃四目相對。
趙金鳳不傻。
但架不住大黃傻。
大黃吃了她的雞腿骨架子就不認人,一路狂吠攆她回了家,老實人彩環老遠就聽見狗叫聲,心道不好,當下利索的開門趁著趙金鳳閃身入內那瞬間關上了門——
趙金鳳跑得那叫一個跌跌撞撞連滾帶爬,她雙手撐著膝蓋喘氣如狗,惡狠狠道:「大黃是真狗啊,吃了我的雞腿還咬我!」
忽而聽得悉悉索索的腳步聲。
趙金鳳一抬頭就看見宋三郎站在門檻前。
月色下。
槐樹影子裡。
趙金鳳呼吸一滯。
即使粗布麻衣,難掩容色皎皎。
月階凝霜,照影成孤。
他立於石階之上,素袍流瀉如水,玉簪半挽墨發,飄飄猶如天外來客。
男人眉眼低垂,迷離的視線緩慢尋找到院中那道身影上,「趙姑娘…怎麼了?」
怎麼了?
還不是為了你小子——
趙金鳳聲音微夾,作出害怕的模樣,說話間嬌喘微微:「宋公子,我本想去張大爺家問問他什麼時候進城,結果被他家狗攆了一路。我…我…我好害怕。」
害怕嗎?
可宋知明明聽見那小娘子健步如飛,腳步沉穩有力,下盤奇穩,一口氣跑出這樣長的距離還不帶喘氣——
或許鄉下婦人力氣大。
宋知只能這般解釋。
彩環後知後覺的看著她手裡那根木棍,「小姐,你偷張大爺家柴火啦?難怪大黃攆著你!」
「哦,這個?」宋知察覺那人影逼近,小娘子身上有好聞的桂花香氣,淡雅如霧,緊接著宋知的手一熱。
趙金鳳握住他的手將一根木棍塞到他手裡,「剛才在張大爺家看到這根木棍很適合做盲杖就帶回來給你了。快試試好不好用——」
她熱情邀請著,聲音卻很靦腆,「鄉下地方沒什麼好東西,宋公子先湊合著,改日我去城裡給你捎一支像樣的盲杖回來。」
宋知一上手就知道這不過是農戶人家最普通的柴火棍。
頂端略濕,那是趙小娘子的手汗。
東西不珍貴。
珍貴的是趙小娘子這份純碎的善心。
宋知自問這輩子見慣了人心詭譎,卻早已忘記世上也有似趙小娘子這般質樸純碎之人。
宋知心底一漾,臉上笑容很淡,「趙小娘子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