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記事冊
「父親,」郗月漓的聲音不急不緩,「方氏放沈硯之進內宅這件事,我若明天忘了,沈硯之手裡捏著八月的帳目,隨時可以拿來敲父親的門。」
「他退了婚,可他的嘴沒縫上,一個戶部官員的家眷私放外男入內宅翻帳冊,這話傳出去,父親在御史台面前怎麼交代?」
方氏放沈硯之進來,這件事的嚴重性遠超過那四百兩的虧空。
虧空是家醜,可以遮掩,但內宅私放外男是禮法問題,往大了說可以被參一本「治家不嚴、門風敗壞」。
他一個在戶部熬了十幾年才爬上來的人,受不起這個。
「你想說什麼?」郗明遠沉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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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月漓將帳冊合上,不輕不重地推回他面前。
「我想說方氏放沈硯之進我院子這件事,我可以不提,帳冊上的三處虧空我也可以不捅出去,方氏和張嬤嬤的面子我可以給她們留著,但——」
她抬起眼,那雙眼在燭光里清得像冷泉:「從今往後,任何人再提送我去莊子,父親要親自替我擋回去。」
「我不需要父親愛我、疼我、把我當什麼好女兒,我只需要父親記住我若走了,沈硯之手裡捏著什麼、方氏做過什麼、這帳冊里埋著什麼,到時候誰會替父親兜著?」
郗明遠看著對面這個瘦弱得一陣風就能吹倒的女兒,她腕上還留著麻繩勒出的紅痕,臉色白得像紙,可她說這些話的時候語調平穩得像在念帳本,一個字都不打磕絆。
她說的每一句都是實話,她記不住昨天的事,但如果他敢把她送走,那四百兩的虧空、方氏放外男入內宅的把柄,就會變成一顆隨時要炸的雷。
「你這是在威脅我?」他眯起眼。
「我是在救父親。」郗月漓微微彎了一下嘴角,那笑容極淡,像窗紙上的燈影一晃就滅了。
「宸王殿下……今日為何會出現在後巷?」郗明遠冷不丁地把話題轉到了赫連璟的身上。
郗月漓的指尖在桌上輕輕收了一下,說不認識,他肯定不信,說認識,以他的性子,轉頭就能拿這層關係去官場上給自己鋪路。
「父親想知道什麼?」她反問。
郗明遠的目光緊盯著她:「宸王殿下是天子近臣,掌天樞司,滿朝文武見了他都要低頭三分。」
「他今日突然出現在郗府後巷,親手替你解了繩子,還說『下一次本殿親自來問罪』,漓姐兒,你告訴我,他是沖你來的,還是沖郗家來的?」
郗月漓聽出他話里的弦外之音,他怕,一個宸王突然插手郗家家事,對一個在戶部熬了十幾年的官員來說,太危險了。
「父親,」她避開那個問題,聲音穩住了,「宸王殿下今日幫的是我,不是郗家。如果父親想拿這層關係去官場上做什麼文章——我勸父親不要。」
「我跟他不熟,今日之後他會不會再來,我也不知道,父親與其指望一個摸不透的人,不如先把自己府里的窟窿填上。」
郗明遠的手指在帳冊封面上來回颳了兩下,像在斟酌什麼,過了好一會兒他鬆開手,往後靠進椅背里,語氣里的鋒芒收了幾分:「你倒會替我想。」
她抬眸看他,燭火把她眼底那簇光映得亮了幾分:「宸王殿下若是再來,父親不必替我應什麼、許什麼,我的事,我自己處置。」
郗明遠聽出來了郗月漓的意思了,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可對上那雙在燭火里清冽如墨玉的眼睛,那話又咽了回去。
他忽然意識到一件事,這個女兒今天站在他面前,從頭到尾沒有求過他一句,她只是把帳冊攤開,把證據擺在桌上,把利害關係一條一條地捋清楚給他看。
「罷了。」郗明遠別開眼,「宸王的事……我不問了,但你記住,他是天家的人,沾上了就甩不掉,你要是不想沾,就別讓人家再有第二次替你解繩子的機會。」
這話說得含混,有幾分像警告,又有幾分像……提醒?
他沉默了很久,然後他伸手把帳冊拿過來,揣進了袖中:「帳冊我留著,張嬤嬤的事我明天辦。」
郗月漓坐在桌對面沒動:「莊子上呢?」
郗明遠看著她,目光里有複雜的東西翻湧,最後他別開眼:「不去了,你好好待在錦弦院,誰再提送你去莊子,讓他來找我。」
他轉身往外走,郗月漓的聲音追了上來,「父親,方氏明日一定會來問帳冊的事。父親想好怎麼說了嗎?」
郗明遠沒回頭,手指在袖中攥緊,「我自己會處理。」
郗月漓在父親走後,站到窗前遠眺,方氏今天吃了癟,明天一定會來探虛實。
她忽然轉過身去,到桌前坐下,斟酌了許久才落筆。
「明日方氏若來,必會試探父親對帳冊的態度,她不關心虧空,她只關心沈硯之翻帳冊這件事有沒有敗露。告訴青黛:盯著張嬤嬤今夜去哪、見誰、燒了什麼東西。」
「九月十七,晴。沈硯之來退婚,說寧娶娼婦不娶瘋子。我從石桌底下撿到一方帕子,繡著『芙』字。後來才知道,那帕子是他袖中落出來的。我當眾拿帕子質問,祖母准了退婚。」
寫完這一頁她往後翻了一頁,繼續寫:
「九月十八,陰。方氏送了百合羹來,裡面加了黃連。帳冊上發現三處虧空,七月二百兩、八月六十兩、九月一百二十兩。經手人都是張嬤嬤。」
「我去前廳跟父親談過了,他答應不再提送莊子的事。」
她又停了一下,筆尖在紙面上懸著,墨滴將落未落,她想寫「我覺得有人在幫我」,可這幾個字落在紙上太傻了,傻得像瘋子的囈語。
於是她換了種寫法:「我今日翻開帳冊時,手指自己摸到了紙頁邊緣的覆紙。那層紙貼得很隱蔽,我從前從未發現過。」
「可今日我翻開的時候,好像有人提前把我的指尖引到了那個位置。因為我不記得自己是什麼時候學會翻覆紙的,但我的手指記得。」
她寫到這裡忽然明白了什麼。
那個她記不住的「自己」,在替她做另一件事。
「她」在留線索,在把她記不住的東西一點一點楔進她的骨頭裡,讓她就算忘了腦子裡的東西,身體還能往前走。
郗月漓的筆尖在紙面上停了一會兒,然後她翻到冊子最後一頁,寫下了一行大字:
「如果明天的我不記得今天寫了什麼,那就請你,翻到這一頁,從頭看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