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金樽清酒十千錢
一盞茶後。
程家的院子不大。
進門是口水井,左邊搭著灶棚,正屋裡只擺得下一張方桌和兩隻舊櫃,程川把父親背到裡間,解繩時手一直發僵,試了兩次才把結解開。
程氏從灶房端來熱水,眼睛還是紅的,她方才哭得厲害,這會兒見程守安閉著眼,嘴上沒再罵,只把枕頭往老人頸下墊了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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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歸坐在床邊,手指搭到程守安腕上。
脈比清早更弱。
老人回了家,那口一直吊著的氣反而鬆了些。
程川站在旁邊問:「先生,我爹還能醒嗎?」
「有可能。」
「能說話?」
「不一定。」
程川沒再問,取來一件乾淨外衫,給老人換上。
門外還在吵。
先前沈歸開口後,行會管事便不敢進屋催,只能守在院門前。
「先守著老人吧。」沈歸起身往外走。
院門外,管事把債卷重新抱好。
縣令見沈歸出來,主動表了態:「先生放心,這點帳算不得大事,本縣做主,讓行會平了便是。」
管事聽懂了裡面的道道,瞬間明白眼前灰衣人是個大人物,縣令這是在送人情,他哪敢不接,連忙順著杆子附和:
「全憑縣爺吩咐,程老這些年守廟有功,東家知道了,也會願意免去。」
周圍百姓跟著叫好。
有人說縣爺仁厚,也有人勸管事當場把債卷燒了,免得程家往後再擔心。
沈歸卻看向縣令:「你準備動縣銀,還是自己補給商會?」
縣令臉上的笑停住了。
這兩個選項,他一個都不能應。
縣銀每一筆都有去處,擅動便是罪。
自己掏銀子倒也不是掏不起,可一個七品縣令當街拿出四十七兩,明日便會有人問,他的俸祿夠不夠攢下這筆錢。
縣令心底罵娘,我幫你,你還質疑我?以為自己是皇帝啊,還查起廉潔來了?
「先生誤會了。」
縣令嘴上道,「本縣只是從中說和,行會願意讓步,程家也能脫身,兩邊皆好。」
「這樣做帳沒清,只是換了個名字。」
沈歸拒絕了,這樣做的結果確實是對的,但過程卻不對,他如今學會了看過程。
沈歸從管事懷裡抽過債券,「拿筆來。」
管事趕緊讓夥計送上筆墨。
沈歸沒有去桌邊,就在院門旁的石墩上攤開債契,一張張往下看。
紙一共九張。
最早的一張已有七年,近的是兩個月前,每張都有程守安的指印,借的是米、藥、木料和兩次請匠人的工錢。
沈歸問:「行會有原帳嗎?」
「有。」
「拿來。」
管事不敢拖,派夥計跑回行會取帳。
縣令站在一旁,原本想把這事抹平,如今也看明白了,這位萬象榜上的高人不是要誰出四十七兩銀子,他是要把每一筆錢理清楚。
這比免債麻煩得多。
照月蹲到石墩邊,拿起一張看:「這張寫著三斗米,後頭怎麼還有五個人名?」
管事解釋:「程老說廟裡來了幾個逃荒的,米不夠,便去行會賒了。」
「那米是程家吃的?」
「不是。」
「咋記他頭上?」
「是他按的手印。」
管事只認這一句。
沈歸把那張放到左邊,又拿起一張藥契。
傷寒藥兩副,止血散三包,借藥人下方寫著程守安,紙角卻另記了一個商隊名號與六名腳夫的姓名。
他也放到左邊。
木料、瓦片、桐油和匠錢,放到右邊。
餘下幾張米藥沒有受助人姓名,程守安自己病時用過兩副藥,冬日也從行會取過米,這些放在中間。
一炷香後,夥計抱著帳簿跑回來。
行會原帳比債契細,何日取貨,誰送去的,廟中何處修過,全寫得清楚。
沈歸翻完,提筆在三摞紙上各寫了一個數。
中間那摞,六兩八錢。
左邊那摞,十四兩六錢。
右邊那摞,二十六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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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在一起,正好四十七兩四錢。
「程家認哪一筆?」沈歸回頭問。
程川不知何時出了門,站在人群後,他走過來看了中間的,又看看左邊的。
「米是我爹吃的,藥也是他用的,我認六兩八錢,另外的十四兩六錢,確實是我爹自願,我也能認...」
管事無奈,但現在局面顯然不適合再斤斤計較,他能收二十兩六錢也不是不行,只是成本抹得過去了。
結果,沈歸又指向左邊:「這十四兩六錢,有名有據,是廟裡替過路人墊的米藥。」
管事為難道:「可行會的貨已經出了,總不能全算我們的。」
「自然不會。」
沈歸看向縣令。
「律法第七十一·甲四,記得嗎?」
縣令怔住,「先生說的是...」
「此條規定,各朝堂府衙因民事開銷,皆有該衙署承擔,能償者隨人追償,不能償者衙門墊付,衙署旗下官員官吏不擔金銀風險。」
沈歸說得不快,「守廟人雖未領俸祿,卻也算衙署人員吧。」
縣令思考一瞬,確實想起有這麼一條律法,便道:「祖制未廢,自然算。」
他說完,又朝身後書吏吩咐:「這十四兩六錢回衙後列待銷帳,不許再算到程家頭上。」
有人混在人群里喊:「這才像話,還好這位先生懂律法,不然就被縣令矇混過關了。」
縣令嘴角扯了扯,說得像他故意忘記一樣。
程川看著那十四兩六錢,喉結動了下。
老爹的那些舊帳,他原本打算認的,如今幾番話下來,竟然就消了,而且還是實打實的律法,不是那種欠人情的消法。
沈歸手上還沒停,他拿起右邊那摞:「這二十六兩,修的是哪裡?」
管事答得很快:「正殿漏雨,西牆裂縫,偏房換過兩根梁,灶房也補過瓦。」
「那不就明白了?」
圍觀百姓起鬨。
「炎祖廟是官產,房子漏了,縣衙不修,還讓守廟人自己借錢?」
「別人把牆補好了,你們倒說沒公文。」
「要是程老不管,神像淋了雨,你們又要治他失職吧?」
縣令抬了抬手,沒有同百姓爭。
「諸位說得容易,官府認債得有撥文,也得有驗修記錄,程老私下賒料修廟,心是好的,手續卻沒走。」
他看向沈歸,倒著哭水,「本縣若今日直接把這二十六兩認作官債,都察院來查,便能參本縣挪用祭銀。」
這話沒任何毛病。
四周罵聲少了些。
縣令還是想賣沈歸個人情,於是繼續道:「本縣可以把修繕實情報去府衙,請府里補一份追認文書,只是需要等上一段日子。」
沈歸卻皺了下眉:「這錢為何要向府里申請?」
縣令還想再解釋下朝廷撥銀的規則,沈歸卻又開口了:
「棲火銀呢?」
四個字落下,行會管事一臉不解。
照月也沒聽過,抬頭問:「公子,那是啥銀子?」
沈歸沒有解釋,只看著縣令。
縣令卻是臉色一變。
棲火銀這個名字在當下炎國幾乎沒人再提起了,它是一套埋了兩百年的舊制。
最早的炎祖廟還是棲火廟時規定,衙門附稅中每年留出三百兩銀子,用於棲火廟施粥、藥物、柴炭和偏房修繕。
後來棲火廟變成了炎祖廟,但炎祖當年立的法沒人敢去改,只是不去提了而已。
以至於沈歸提出「棲火銀」,縣令也才剛想起棲火銀這事。
他驚訝沈歸對舊律的清楚程度,但還是苦笑道:「出不了。」
「為何?」
「棲火廟早改成炎祖廟,棲火銀也在一百多年前併入祭祀銀,各地都這麼做,禮部也是這樣留檔的。」
朝堂太多潛規則,規則出現時不需要誰特意來說一嘴。
縣令轉身從書吏手裡拿過隨身官冊,翻到本縣祀典那一頁。
沈歸接過官冊。
槐渡縣每年祭祀銀五百兩,數目沒變。
去年用於秋祭一百二十兩,禮器修補六十四兩,各廟香燭八十餘兩。
最多的是炎祖像補漆、貼金與殿內除塵,用了一百七十兩。
沈歸懂了,那些最初用來補貼難民的金銀,最終拿去給自己神像補了金。
縣令這次也不敢再為了討好沈歸而亂來,他開口道:「我敬先生是位在榜強者,也願給先生面子,可祭祀銀關係炎祖,已入地方祀典,每年要向府衙與禮部留檔。」
「下官實在不能憑先生一句話,便動國祖祭儀。」
縣令說出「炎祖」二字,周圍百姓也安靜了,畢竟炎祖在所有炎國百姓心中就是天。
若是縣令為了討好眼前的灰衣人,反而去挪用給炎祖修繕近身的銀子,百姓里絕對有人會去揍這縣令。
有人低聲討論:「廟牆漏了能補,國祖金身總不能不修。」
還有老人說道:「程老欠的是銀子,慢慢還便是,炎祖建立了炎國居功至偉,祭儀不能亂。」
沈歸看了一眼屋裡。
程守安吃過行會賒來的米,穿的是補過幾次的舊衣,臨死前向兒子道歉。
正殿裡的炎祖像,卻每年都有人補漆。
有些事情初衷是對的,卻在無數「合理修改」中慢慢變了味,以至於結局看上去也對的,但有些不起眼的人早被捲入結局的泥潭裡。
這些小事,小人物,他以前站在金鑾殿前,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