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靜候佳音


  秋石將裴庾歡的交代記下,在俞二的護送下,即刻便起行趕回揚州。

  夏桃則留在了裴庾歡身邊。

  借這事吞掉蔡家,拉蔡鴻川下水只是這件事的第一步。

  兩張錢引當然不足以構成給蔡鴻川定罪的證據。

  這東西雖然是蔡家去錢莊開的,但是但凡與蔡家有生意往來的,包括酒家掌柜、客棧小二、勾欄名伶,都能拿到。

  那三個已經死了,死無對證,便沒有證據能證明,這錢引是蔡鴻川交給他們的。

  只要蔡鴻川咬死不鬆口,一個公正的知州,就會還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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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偏偏這蔡鴻川是個太子黨。

  且對這事毫不避諱,往日為人處世、生意往來,總是做出一副在京中有貴人幫襯的姿態。

  且他是實打實地給東宮上過供的。

  當然這個所謂的「供」,並不是直接送到東宮的。

  按裴庾歡這兩年的了解,下面的州縣,要往上面送東西,就跟行人入京一樣,要經過層層關口,一層一層地往上送。

  蔡鴻川自是入不了太子的眼,他的東西頂天了,也只能送到自稱東宮麾下的上官手中。

  這人會是誰呢?

  裴庾歡腦海中浮現出一張肥碩的臉。

  能與清遠侯府沆瀣一氣,為蔡鴻川穿線搭橋,與小小的揚州知縣同出一門、有同僚之誼,又步步高升、拿下了油水最多的官職。

  蔡鴻川那些買命的錢,自然是一箱又一箱地送進了如今的鹽鐵司正使王將的口袋裡。

  若說潘暢是魯國公府的錢袋子。

  這王將便是東宮的錢袋。

  帶著這樣的把柄,落到鄭宇瓊手中,鄭宇瓊會輕易放過他嗎?

  錢引不足以為證。

  鄭宇瓊一定會順著蔡鴻川這根藤,摸出站在他背後的王將這個大瓜。

  潘暢已然必死。

  若是能同時將王將也拉下馬。

  這渾水裡站著的,可就不止瑞王和魯國公府一家了。

  而狗咬狗,必有一傷。

  她便靜候那個時刻。

  ……

  蔡鴻川被押回常州府衙後同時,鄭宇瓊收到了手下親信送來的密信。

  這是蘇文昌將蔡鴻川推出來時,他命人前去調查的關於揚州蔡家的一切。

  這不查不知道,一查,鄭宇瓊就看樂了。

  沒想到,這蔡鴻川還是個「太子黨」,以「東宮麾下」自居,耀武揚威了數年,在揚州算得上聲名遠播。

  就連周邊那些想要巴結東宮的小商賈,都會前來給他這個「太子親信」送禮。

  為此,連揚州知縣都不敢得罪他。

  這可真是好笑。

  他們魯國公府為瑞王殿下探查東宮至今,還真是頭一次知曉這號人物。

  將明面上能查到的事都看過之後,鄭宇瓊又對蘇文昌的立場產生了新的揣測。

  他以為這小子擺明了是來與他們魯國公府作對的,是與瑞王殿下作對的。

  沒想到,這小子轉頭就送來了一個太子的把柄。

  這是投誠?

  還是擺明了要為譽王來將水攪渾?

  鄭宇瓊忽然就有點看不懂這個蘇文昌了。

  他便暫且將這事按下,只去挖這個蔡鴻川。

  潘暢落馬的同時,能順著蔡鴻川給被封禁在東宮的太子一個巴掌,太子黨那本就渙散的人心,定然會再受重創。

  屆時,就算潘暢鬧出什麼么蛾子,都能往太子黨身上攀扯。

  鄭宇瓊一下就來了精神,連下了幾個命令,讓手下人繼續順著蔡鴻川繼續往上查,查蔡家過去兩年的銀錢往來,查他們與京城的關係。

  但凡與蔡家有往來的官員,全都順著往上查,看看最高處能查到哪裡。

  蔡家被牽扯進來後,鄭宇瓊的態度立刻就緩和了。

  面對蘇文昌與黃明亮時,又恢復了剛到常州時的那副高高在上但又不多為難的姿態。

  蘇文昌知道他這是在給他們台階下。

  若是此前的蘇文昌,自然是橫眉冷對,對這副虛偽嘴臉嗤之以鼻。

  但在常州經歷過這一番歷練後,他悟了。

  虛與委蛇才是人生常態。

  臉面這東西,反而是最礙事的。

  他也只當此前種種齟齬都沒發生過,笑著接下鄭宇瓊遞過來的台階,與他一起去審蔡家父子。

  剛審了沒幾句,黃明亮就知道這兩人多半是被誣陷的,雖然瞧著就是兩個奸商,但問起話來那一問三不知的模樣,茫然的非常真實。

  父子二人只在聽到「裴庾歡」三個字後情緒激動地乾嚎了一會,嚷嚷著「大人明鑑,是這賤人因舊私誣陷我父子」,被黃明亮以「無辜喧譁,擾亂公堂」為由,罰了十個嘴巴子,而後就安靜了。

  但蘇文昌和鄭宇瓊的態度卻是前所未有的一致。

  兩人幾乎是以一種篤信的口吻判定:

  「說什麼舊私,這蔡家父子顯然就是與裴家有舊仇,才會買賊行兇行此歹事。」

  「至於府衙縱火之事,牽連更廣,必要詳查,嚴查!」

  見狀,黃明亮也就心中有數了,直接調了兩倍人手,一撥於牢中看押蔡家父子,尤其看顧好這二人的性命,謹防在案情明了之前,出什麼人命案子,一撥直接向揚州出發,去追查蔡家的種種。

  而蔡鴻川在公堂上對裴庾歡表現出的憤恨,也給了鄭宇瓊提了個醒。

  他記得裴庾歡這個女人,與被抄家的清遠侯府也諸多牽扯,且清遠侯府被抄家後,那個侯府的獨眼庶子還帶著一沓書冊,拜在了他們魯國公府名下。

  那書冊上記的是當年柳明義私藏下的潘暢占地收租、搶占民田、貪墨賑災糧款的證據。

  據那獨眼的庶子說,這書冊是他在自己的父親清遠侯的書房中找到的,作為叩門磚,獻給魯國公府,以此來尋求瑞王殿下和魯國公府的庇佑。

  顯然,當年柳明義沒入刑部受審,這證據曾經被某個人遞到了京中,被東宮的黨羽覺察。

  只是不知出於什麼原因,這份證據並沒有進一步交到太子手中,也沒有被太子黨當做重創瑞王為柳明義昭雪的工具,反倒被清遠侯藏在了手中。

  或許是太子的意思,又或許是清遠侯自己的私心。

  總之這東西就這麼藏下了。

  藏到柳明義獲罪,藏到西北打完、叛軍被剿,藏到整個清遠侯府都獲罪,這東西才又通過一個不通內情的庶子之手,送回了魯國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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