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你手裡的東西都是贓物


  上午十點,方嫂子來了。

  她手裡端著一碗紅棗小米粥,碗口蓋著塊白布。進門先把粥擱炕桌上,然後坐到朱珠對面,半天沒開口。

  朱珠喝了一口粥。「嫂子有話直說。」

  方嫂子嘆了口氣。「保衛科的事我聽老方說了。那張紙條——畫的你家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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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

  「陳頌畫的?」

  「他的字跡。」

  方嫂子的手在膝蓋上搓了兩下。「丫頭,這倆人是鐵了心要害你。一個在外頭跑,一個在裡頭遞消息。這得多大的恨?」

  朱珠沒接這茬。她把粥碗放下,抹了一下嘴角。「嫂子,陳頌沒跑出來,朱雪也抓了。這事算是過了。」

  「話是這麼說。」方嫂子壓低聲音。「但昨晚院裡不少人都聽見動靜了。今早王嫂子跟我說,她家小石頭嚇哭了一宿。你往後安心養胎,有什麼事嫂子們替你盯著。晚上你這邊院牆,我讓老方跟後勤說,再砌高半米。」

  朱珠笑了一下。「行。謝嫂子。」

  方嫂子站起來要走,又頓住了。「對了,還有件事。」

  「嗯?」

  「老方說今天審朱雪的時候,她嘴裡蹦出一句話來。」

  朱珠端著碗的手沒動。

  方嫂子的聲音更低了。「她說……你私吞了朱家被抄的財產。說你手裡的東西都是贓物,要查就一起查。」

  碗裡的粥水晃了一下。

  朱珠把碗擱回桌上,動作很慢。

  方嫂子盯著她的臉看。「我跟你說這事,是讓你心裡有個數。團部的人聽沒聽進去我不知道,但這話一旦落了紙面——」

  「落不了。」朱珠的聲音穩得很。

  方嫂子愣了一下。

  朱珠的拇指在碗沿上蹭了一圈。「嫂子,我走之前把名下所有東西都過了明路。銀行有收據,報社有聲明,派出所有銷戶回執。每一分錢的去向都有據可查。」

  她抬起頭,看著方嫂子的眼睛。

  「朱雪要告,隨她告。她一個越獄逃犯、窺探軍事機密的在押犯,站在審訊室里反咬受害人——團部軍事法庭的人又不是傻子。」

  方嫂子張了張嘴。

  朱珠端起碗,又喝了一口粥。紅棗的甜味在嘴裡散開。

  「嫂子放心。這種話,說出來不是咬我,是咬她自己。」

  方嫂子看著眼前這個挺著大肚子喝粥的年輕女人,半晌沒說出話來。

  ——

  傍晚,賀連霄從營部回來。

  他進門的時候手裡捏著一張薄紙。不是電報格式,是正式的公文抄件。

  朱珠正在炕上納鞋底,抬頭看了他一眼。

  賀連霄把紙遞過來。

  「團部今天下午審訊筆錄的副本。朱雪當庭翻供,聲稱你手裡握有朱家被查抄前轉移的大量貴重物品。」

  朱珠接過來掃了一眼。筆錄上朱雪的原話被一字不差地記了下來——「朱珠在抄家前私藏了祖母留下的金器首飾古董,至少值三千塊!她現在就藏在軍營里!要查就查她!」

  朱珠把紙放下來。

  「三千塊。」她嗤了一聲。「她可真敢編。」

  賀連霄站在炕邊。「軍事法庭的人問我要不要回應。」

  「你怎麼說的?」

  「我說,我媳婦的財務狀況,政審調查時已經查得清清楚楚。銀行收據、資產註銷回執、斷親聲明,三樣東西白紙黑字。要覆核,隨時可以調檔。」

  朱珠看了他一眼。

  賀連霄的語氣沒什麼波動。「法庭那邊也說了,逃犯在審訊中攀咬受害人、企圖轉移偵查方向,屬於認罪態度極其惡劣。加上有組織串聯、窺探軍事管轄區布局,數罪併罰。」

  他頓了一下。

  「原判七年,這回不會少於十二年。」

  朱珠把納了一半的鞋底擱在腿上,把針別在布邊上。

  炕洞裡的火燒得正旺,土炕暖烘烘的,肚子裡兩個小東西安安靜靜沒鬧騰。

  她靠到炕牆上,閉了一下眼。

  賀連霄還站在那兒。

  「有件事。」他的聲音忽然低了半度。「法庭審訊時,朱雪說了最後一句話。」

  朱珠睜開眼。

  賀連霄看著她。

  「她說——'賀連霄,你不知道你媳婦肚子裡那兩個孩子是誰的。'」

  朱珠的手擱在肚子上,沒動。

  賀連霄盯著她。

  屋裡煤油燈的火苗歪了一下,風從窗縫灌進來。

  朱珠低頭看了一眼自己隆起的肚子,嘴角往旁邊撇了撇。

  「她還能說出什麼新鮮的。」

  賀連霄沒接話。

  朱珠抬起頭。「你信?」

  賀連霄的喉結動了一下。「政審查過了。」

  「我問你信不信。」

  「不信。」

  朱珠點頭,把被子往身上拽了拽。「行。那這事不用再提。她愛說什麼說什麼,軍事法庭的人不是三歲小孩。一個越獄逃犯的審訊室胡話,沒人當回事。」

  賀連霄站在原地,兩隻手垂在身側,手指攥了一下又鬆開。

  「法庭那邊說,明天上午要你去做筆錄。」

  「行。幾點?」

  「九點,營部保衛科。我陪你去。」

  朱珠應了一聲,翻了個身,背對著他。「燈滅了吧,我困了。」

  賀連霄沒再說話。燈滅了,門帘響了一聲。

  ——

  第二天上午,天是灰白的。

  朱珠穿了件洗得發白的藍棉襖,頭髮拿發梳攏在腦後,挺著肚子走在營區的土路上。賀連霄走在她左手邊,步子放慢了大半。

  保衛科在營部東側的平房裡,土坯牆刷了白灰,門口掛著紅漆木牌子。

  兩個人進了門。

  屋裡三張辦公桌拼在一起,後面坐著兩個人。一個是團部軍事法庭的書記員,面前攤著一份空白筆錄紙;另一個穿四個口袋的幹部服,左胸別著軍區紀委的證章——審訊員,姓馬。

  馬乾事站起來,點了點頭。「賀營長,朱珠同志,請坐。」

  朱珠坐下來。凳子是硬木的,她挪了挪屁股,把棉襖下擺從身子底下抽出來,墊在腰後頭。

  賀連霄站在旁邊,沒坐。

  馬乾事翻開面前一沓材料。「朱珠同志,今天請你來做一份配合筆錄。在押犯朱雪在昨日審訊中,對你提出了若干指控,涉及你個人財產問題。按規定,我們需要聽取你的說明,並核實相關情況。」

  朱珠點頭。「行。她說了什麼,你念給我聽。」

  馬乾事低頭看了一眼材料。「朱雪在審訊中聲稱:第一,你在朱家被查抄前,私自轉移了家族大量貴重物品,包括金器、首飾、古董等;第二,這些物品系國家應予查沒的贓物,你目前將其藏匿於軍營之中。」

  朱珠聽完,坐得穩穩噹噹。

  「說完了?」

  馬乾事合上材料。「以上是朱雪的原話。你有什麼需要說明的?」

  朱珠從棉襖內兜里掏出一個牛皮紙信封。信封折得齊整,邊角磨出了毛茬,一看就是隨身帶了很久的東西。

  她把信封放在桌上,兩隻手把裡頭的東西一樣一樣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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