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維特利烏斯
維特利烏斯
羅莉婭看到尼祿身邊並沒有屋大維婭的身影時,心中不由得充滿了複雜的情緒—如果屋大維婭跟著尼祿離開了羅馬來到此地,那麼這裡就只會有她這麼一個女主人;可屋大維婭沒有來,那麼作為擁有羅馬公民權的被保護者,羅莉婭就應當承擔起這個職責。
雖然她曾經對尼祿說,只需要一處安靜的屋舍,就可以平靜度過自己的後半生確實,如果沒有小阿格里皮娜的介入,她或許有可能繼續過著這樣的日子。
但正是為了躲避小阿格里皮娜的迫害,她不得不成為了尼祿的被保護者一尼祿作為她的監護人,對她有著很大的權力包括但不限於婚配。
值得欣慰的是,尼祿並不是如卡利古拉般的惡徒,她可以相當從容地取代屋大維婭履行女主人的職責,她也是直到現在才明白,為什麼維斯塔女神會將這件事情託付給她。
那時候她就感到疑惑,尼祿不是已經結了婚嗎?他的妻子難道不應該隨著他一同北上嗎?
她不知道那個女孩是如何想的,但就算是小阿格里皮娜也不能任性到這個份上。
只是尼祿到了這裡之後,就從來沒有提起過屋大維婭一他步入了婚姻,但另一個人仿佛從不存在,羅莉婭也就不再提起。
她就像是一個年長的妻子一般,管理奴隸,照料家務,和尼祿討論著有關於這個家庭的諸多事宜。
尤其是涉及到錢財方面,尤其是大額的支出,她還是必須讓尼祿知道它們去了哪兒,哪兒又需要它們,畢竟一些契約、合同是女性無法簽署的。
尼祿並沒有讓羅莉婭無限制貼補家用,現在她身邊大概只有幾十萬塞斯特斯,或許還要更少一些。
這是她最後的資產。
因此在需要用錢的時候,尼祿還是從自己的莊園收入中劃撥了十萬塞斯特斯給羅莉婭。
因為羅莉婭說,她在巡查這片已經屬於尼祿的土地時,發現有個地方有著非常好的山泉水,需要修築引水渠,還有一片山坡,很適合種植葡萄,還有經過了這片土地的一條河流——河水雖然平緩,但他們可以人為築造堤壩,提高水流的衝擊速度,建造水力磨坊,這樣的話,等他們收穫後,就不必去向他人租借磨坊。
還要添置大牲畜,像騾子和驢子。
還有,雖然莊園一旁修建有馬廄,但這些只是給主人以及隨從所用的,如果要承接軍團畜牧的需求,他們必須有一個正式的牧場。
這個牧場需要購買或者是建造。
還有的就是,如果尼祿確實打算把這裡作為一個長久的居所經營下去的話,她還建議尼祿另外建造一座田園式的住宅。
這種住宅在農莊裡很常見,它和磨坊一樣,也是為了保證莊園的自主性和生產收益,有管事和工匠,奴隸的住所,有烤麵包室,有葡萄壓榨室,有釀造場,碾粉,榨油,橄欖壓碎室————基本上所有的出產都可以在這裡深加工。
還有奴隸也需要添置,尤其是女性奴隸。她們可以做軍團士兵的生意,像是洗衣服,煮飯,縫縫補補什麼的。
作為一個端莊的羅馬女性,她沒有明說,但尼祿明白她的意思下子來了一千多個強壯的小伙子,這裡原先的平衡肯定會被打破。
雖然軍團禁止士兵們結婚,但士兵還是會普遍選擇與駐地附近的女性維持非正式的親密關係,甚至生兒育女。
這些女性沒法進軍營,但可以在周圍的「營地市場」里待著,如果幸運的話,士兵退役後會和她們締結正式婚約,之前的子女也可以成為羅馬公民。
羅莉婭擔心的是,尼祿帶來的這些士兵會和原先這裡駐紮的士兵因此產生衝突。
「我再給你十萬賽斯特斯,」尼祿說,「設法辦一個染房。另外先收購一些茜草來,羊毛和亞麻也要收購些。
你剛才說的女奴除了換洗衣服之外,也要擅長紡織和織布。」
「您是為了您的那些士兵嗎?」
尼祿點頭,這時候他才察覺出老兵有多麼的好用。
原先他之所以願意接納這些人,是因為這些老兵曾經是他外祖父日耳曼尼庫斯摩下的士兵,士兵與將領之間通常也帶有著被保護人和保護人的關係。
如果日耳曼尼庫斯還活著的話,這些老兵甚至可以請他做自己的代理人,為他們打官司,提交申訴,或是代為獻祭。
而他們若是到日耳曼尼庫斯的房子裡去,也必然會受到歡迎。
小餐廳中未必有他們的一席之地。但在大餐廳和庭院,甚至於廚房中,他們必然可以獲得一份分量充足的食物,甚至還能帶一些回去給自己的妻子兒女。
現在換了日耳曼尼庫斯的外孫似乎也沒有什麼區別。
有了他們,尼祿可以少考慮很多問題一他在小城裡的時候,可沒一個軍官或是軍團長來言傳身授—他對軍隊完全陌生,該怎麼與士兵相處,該怎麼建造軍營,該怎麼樹立威信,該怎麼教導新兵————這些都由那些老兵們代勞了。
這些老兵一到這裡,顧不得休整,先確定了軍營的位置。
它正處在這個「羅姆斯」所附帶的,遼闊的土地邊緣地帶,距離第五軍團的駐紮地不過一個瞭望塔的範圍,也就是三分之一羅馬里(五百米)。可以說,不管是軍營那裡出現了什麼異動,還是對面的日耳曼人想要做什麼,他們都能在短時間內發現並做出反擊。
他們需要的木料也不是什麼問題,這裡原本就是山地,雖然建造營房的木料最好是曬過的,但直接用新鮮的材料也不是不可以。
老兵個個都是手藝嫻熟的工匠,甚至無需尼祿給出命令,早已用木犁畫出了營地的範圍,又在犁出來的溝壑填上了白堊,一個巨大的正方形便穩穩地落在那塊平緩的坡地上。
這裡不是窪地,免得半夜裡突逢暴雨,洪水和泥石流會沖毀營地,營地底部連接著平原,河流距離這裡有一定的距離,但也不是很遠,這樣取水方便,又不會在河水暴漲的時候遇到危險。
壕溝,木柵,雙層門樓、吊橋、哨崗,陷坑————士兵們的房間,保民官與百夫長的房間一軍團長不住在這裡,他可以住在軍營旁的別墅里,不過尼祿到第五軍團報到後,還是要住在那裡的。
「那麼說,我們的老兵大約有五百名,看來百夫長和小隊長這裡是不缺了,新兵們的訓練如何了?」
新兵的甄選已經過了第一階段,連長途行軍都無法忍受或是堅持不下來的人根本不可能進入軍隊,他們大約淘汰了三四百人,他們或是被送回羅馬,又或者是繼續跟著軍團,但不是作為士兵的身份,而是作為工匠和僕役。
這個比例已經相當不錯了。
看來那些老兵並沒有辜負尼祿的信任,他們選進來的都是好小伙子,然後就是他們的裝備,裝備是皇帝撥付的,但那只是最基礎的,而且缺乏這個軍團應有的標誌。
羅馬的王政時期和共和時期,士兵們的裝備衣著堪稱一片混亂,通常來說,在平時訓練的時候,他們會穿用沒有經過染色、縫製粗糙的普通亞麻和羊毛製作的衣服,基本上就
是有什麼穿什麼。
而等到共和制後期,這種情況才得到了稍許改變。
至少在凱旋式的時候,將領會給跟隨他的士兵配備白色的作戰袍,和羅馬公民成年後需要穿的純白托加一樣,白色是為了顯示他們的純潔和正義。
還有一種可以被稱之為凱旋袍的正式服裝,做工更精細,材料更好,還會點綴上刺繡和裝飾。
但所有鮮艷的顏色,黃色、藍色、綠色、紅色你都能在凱旋袍上看到。
一直到帝國時期,奧古斯都才開始為他的士兵制定統一的服裝。
這也是因為士兵們的裝備和服飾已經從原先零散的由個人或者小作坊配備,變成了由整個羅馬以及它的殖民地供給,實現了大批量配給,各方面的統一也終於能夠提上日程。
紅色是羅馬士兵最喜歡的顏色。
它不但明亮,耀眼,還是屬於戰神馬爾斯的顏色。
有人說這是為了防止血濺到身上,別開玩笑了,羅馬士兵會畏懼鮮血嗎?他們恨不能用敵人的血來染紅自己的戰袍!
紅色染料有很多種,泰爾紫—無需多說,但這種來自於貝殼性腺的染料雖然可以染出如同凝固血塊般的深紅色,卻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胭脂蟲,那些長在仙人掌上的小蟲子能染出透明寶石紅和淺玫瑰紅的效果,上色牢固度很好,問題還是貴,少,出現在貴婦的梳妝檯上不奇怪,用在士兵身上會讓人覺得你是發了瘋。
紅赭石,最古老的紅色來源,就是含氧化鐵的泥土,在史前洞穴壁畫裡就已大量使用,顏色不夠鮮艷,而且和硃砂一樣,最多用在房間的壁畫上而不是紡織物上。
那麼就只有茜草了,正如老普林尼所說,這是窮人的作物。
問題是,茜草也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剛染好的時候顏色鮮艷,但經過幾次洗搓就會變得斑斑駁駁,深淺不一。
歐邁尼斯聽說還要為他的士兵們準備兩套凱旋戰袍的時候也不由得皺起了眉頭,一套亞麻,一套羊毛。更重要的是,兩套還要染成鮮紅色,而且要染得足夠牢固至少在衣服破損到無法穿著之前,顏色都保持牢固。
「這樣的話,一件衣服的價格就要十五塞斯特斯了,有必要這樣做嗎?」
如果這些士兵已經為尼祿博得了榮譽,在舉行凱旋式前,尼祿這樣做無可厚非,但他們現在這支隊伍完全是靠老兵和剛招募的新兵支撐起來的,老兵是否忠誠尚且不知,新兵也還在訓練,他們甚至還未來得及在神明面前宣誓,成為羅馬這台龐大的戰爭機器中的一部分。
「但若是能夠給他們這樣的一件衣服,無論是在戰場上,還是走在路上,又或者是在宴會上,他們只要一出現,所有人都知道他們是我的士兵。」
歐邁尼斯遲疑了一下,但最終還是沒有繼續勸說下去,他也做過士兵。
當然知道對於士兵而言,除了俸金之外,最讓他們渴望的就是榮譽,而且穿著同樣顏色,同樣質地,同樣式樣的衣服,也能夠很快地讓他們之間形成「我們是一起」的兄弟情感。
他當年在軍隊裡的時候,軍隊用來辨別敵我的是半人高半人寬的盾牌,畢竟這麼個傢伙,無論放在哪裡都是最醒目的標識。
一個大隊(一千人)會使用同一種顏色的盾牌,然後在上面描繪軍團標誌動物的圖案,寫上所屬大隊以及百人隊的名字或是編號。
這樣在戰場上的時候,只要一看對方拿著的盾牌就能夠知道來人是敵人,是盟軍或是戰友。不過在這之前也出現過野蠻人偽造了羅馬人的盾牌,偽裝成羅馬士兵,在戰場上一路長驅直入差點毀掉了一整支軍隊的事情。
但如果有盾牌又有戰袍,那麼錯認的可能就要小很多了。
另外,士兵們還能得到一件短斗篷,軍官更有屬於自己的厚羊毛斗篷—這更像是一種標誌。
有些時候它會起到真正的斗篷的作用,圍繞著脖頸、肩膀和手臂,覆蓋整個脊背。但有些時候它更多的是作為裝飾使用,一大塊長方形的鮮紅色的布料,兩端固定在盔甲肩部的扣眼裡,自然垂下。
這種裝飾就和百夫長頭頂上的橫向羽冠一樣,是為了讓自己的士兵能看見自己,並且向自己靠攏。
「歐邁尼斯,你去打開那個柜子,裡面有我送給你的一份禮物。」
歐邁尼斯困惑地走到了那個三角立櫃前,用粗大的手指捏住小小的手柄,把它打開,一打開,陽光照入,裡面那奪目的顏色瞬間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怔在那裡,在尼祿的催促下才顫抖著雙手舉起了那頂頭盔,頭盔上裝飾有如同雞冠般的橫向羽冠,每一根馬鬃都是那樣的筆直、鮮艷。
這頂頭盔下面整齊擺放的是一個百夫長應有的全套裝備:軍靴、收腰外衣、分段式盔甲,柔軟的圍巾是用來墊在盔甲內側,防止皮膚因為盔甲的碰撞摩擦而潰爛,至於方盾、
短劍、標槍這類武器則被倚靠在一旁。
對了,還有同樣色澤艷麗的百夫長斗篷,為了防水,這種厚羊毛斗篷會經過脂化處理o
它剛被做好的時候散發出來的氣味十分濃郁,能讓人直接熏一個跟頭。
色雷斯人走過去,把臉埋進了這些氣味濃郁的新裝備里,淚水從他的眼睛裡流了下來,他的喉嚨像卡了塊燒熱的石頭般沉重,簡直無法呼吸,這是他在軍隊中也不曾想過的事情。
畢竟作為一個外邦人,又曾經是羅馬的敵人,色雷斯人本來就很難在軍隊中出頭,那時候歐邁尼斯也只是想於上二十五年,為自己積攢一筆錢,給家人換個羅馬身份,好好地
生活下去。
不說其他,斯巴達克斯的叛亂猶在眼前,哪個長官敢讓一個色雷斯人做百夫長?
但在同一個帳篷的同伴中,他是最愛打抱不平,伸張正義的人,他為什麼會和百夫長結下了如此之深的仇怨?
正是因為他們遇到的這個百夫長人品實在是太差了,他不但會隨意地懲罰任何一個他看不順眼的傢伙,還會剋扣他們的俸餉、補給。
士兵們如果有缺少或是需要更換的東西,必須要賄賂他幾個阿斯,甚至於塞斯特斯才能重新拿到。
他不是第一個反抗的,卻是反抗得最有效的。
他不會在葡萄藤杖下哀嚎,也不會呻吟。他總是對那個百夫長怒目而視,直到他退後,當這個百夫長發現既無法威脅他,也不可能利誘他後就編造了一個罪名,把他趕出了軍營。
用的罪名是他怯弱,畏戰。
但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從他身上遍布的刀劍傷痕看得出他在作戰的時候非常英勇,即便後來成為了角鬥士,他的背後也不曾留下什麼鮮明的傷痕,這表示他在所有的戰鬥中都勇往直前,從未退縮過。
後來他成為了尼祿的教仆,也就是奴隸。
他總是說自己還挺幸運的,沒有碰到一個惡毒的主人,但作為一個曾經自由過的人,又怎麼會想要把自己的性命、尊嚴和將來全都交在另一個人的手中呢?或許有譬如克勞狄烏斯身邊的那三個解放奴隸般的人,但歐邁尼斯肯定不是。
可惜的是,只要做過奴隸,這一輩子也很難擺脫主人在他身上打下的烙印了。
解放奴隸依然是原主人的被保護者,他們擁有的公民權並不完整。
「可惜的是我現在只能在口頭上釋放你,沒法真正讓你恢復一個自由人的身份。」
正式釋放奴隸,要等到尼祿二十歲。
雖然尼祿已經成年了,但鑑於奧古斯都所制定的奴隸解放限制法—他們認為,二十歲以下的主人判斷力不充分,所以不承認其解放奴隸的效力。二十歲以上的主人,如果要解放年齡超過三十歲的奴隸也是一樣,必須在律政人員面前宣讀釋放宣言。
這麼算來,歐邁尼斯可能還要在他身邊待六七年,但這點對於歐邁尼斯已經足夠了,或許到那個時候他也已經垂垂老矣,但只要他成為自由人,他的孩子就可以成為擁有完全權力的羅馬公民。
至於解放奴隸所必須擁有的私人財產三萬塞斯特斯即便對於現在的他也沒什麼壓力。
「你的士兵由你自己挑選。」尼祿格外補充了一句。有些人知道歐邁尼斯原先是一個奴隸,可能會借著這個理由鄙視他,反對他,甚至在暗地裡謀害他,但讓歐邁尼斯自己選
擇就不同了。
這個軍團中被他推薦的年輕人就有二十多個,想要聚齊一個百人隊,並不是什麼大問題。
「只可惜我在離開軍營的時候,不被允許帶走任何東西。」歐邁尼斯撫摸著那赤紅的羊毛斗篷,惋惜地說道,「我有一個小木箱,裡面裝著好幾枚勳章。」
「幾枚?」尼祿感興趣地問道。
「三枚,一枚銀的,兩枚銅的。」
雖然被稱之為勳章,但羅馬人把它稱之為圓盤裝飾,顧名思義,它就是一個巴掌大小的圓盤,材質有金、銀和銅,上面刻著各種神話主題的浮雕,可以用特有的皮帶串聯,懸掛在胸口。
每一枚圓盤裝飾就代表這個人在不曾交鋒和小規模戰鬥的情況下,擊殺並且掠奪一位敵軍騎兵裝備。
「我還有兩頂公民冠呢。」
公民冠是為了表彰他曾經在戰場上解救過另一個羅馬公民,也就是被救的士兵獻給救了自己的人,用橡樹葉製成,通常它們會在乾燥之後保存,畢竟這也是榮譽的一種。
「我還有一隻臂環,銀的,沒被拿走,不過在我生病的時候,不得不把它賣了。」
「如果有可能,我會設法幫你找回來。」
「不,不需要,如果我還能回到軍隊的話,我會為您爭得更多的榮譽。」
歐邁尼斯堅定地說道。
只可惜在法律被重新制定之前,歐邁尼斯所能達到的最高位置也就是百夫長了。這還是因為他是在尼祿的私人軍團中任職,而周圍也大多都是他所熟悉一甚至就是他直接推薦上來的年輕人,即便是為了償還這份恩德,他也不會遭到排斥。
而百夫長是在軍團中實際指揮百人隊的基層軍官,負責前線的指揮、訓練士兵和安排勞役,屬於職業身份,而非政治官職,因此可以避開解放奴隸不得擔任公職的這條法律。
是否應該讓歐邁尼斯離開自己,去軍隊裡建功立業,尼祿也是考慮過的,換做其他人,他們或許會認為,留下這麼個勇武而又忠誠的人,就算是晚上睡覺也會更安心些,但尼祿的狀況完全不同。
簡而言之,他不相信那些羅馬的禁衛軍們,尤其是他發現,擁戴之功可以換來真金白銀的時候。
尼祿需要一支僅屬於他,並且與他有著緊密的利益連接的軍隊,這才是他立於不敗之地的基礎—也許克勞狄烏斯也想到了,但他的身體不允許他進入軍隊,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將自己的解放奴隸安排到能夠掌控軍隊的位置上去。
尼祿以為接下來會是給他舉辦的歡迎宴會,沒想到這同時是現任軍團長兼行省總督的歡送會。
他要回羅馬繼續做他的元老去了,而將會接替他的職位,成為盧格敦高盧行省的總督的人————
「你應該聽說過他的名字,」即將離開的行省總督說道:「你應該聽說過他的名字,奧魯斯·維特利烏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