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群體大迷路事件


  李察在原地站了一會兒。

  【內醒】讓他很快想通了。

  還是那句話,能成就達人的可能會有瘋子,但絕對不可能存在傻子。

  對方嘴上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但自己接下來的行動,很可能會決定馬修以後對自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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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我還有兩個問題。」

  「問。」

  「這算不算在公共場合使用超凡手段?」

  馬修呆了一下,隨即笑得直不起腰。

  「小子,我這條路上來來回回走了二十年,第一次有人問我這個。」

  「我不是手段。」他踩了踩腳底的石板。

  「我是路。」

  「路把人繞暈了,那是路的事。」

  「分駐辦要是來了,讓他們來找我。」

  「我留個地址給他們:新大陸中部山脈以西往前走三十天。」

  馬修說到這裡自己樂不可支,李察卻根本沒笑。

  「還有個問題,事後他們會記得是誰幹的嗎?」

  馬修看了他一會兒。

  「不會。」

  這句話落地,李察整理了一下自己外套的領子。

  「那就麻煩您了。」

  「我數三下,別眨眼。」

  「一。」

  李察沒眨。

  「三!」

  ……雖然大概心裡預料到了,但李察心裡還是有些腹誹。

  出現在自己眼前的第一個是拎著半截教堂圍欄、走在最前面的那個男人。

  全程他出力最多,打砸的最狠,唐納手上挨的那幾下就是他幹的。

  這個男人正在東區一間酒館裡,桌上擺著一杯別人請的啤酒。

  周圍一圈人正在聽他講。

  「……我一鐵條下去,那櫥窗嘩啦一聲!」

  李察站在街對面的牆根,把凝鏡法壓下。

  水面鋪開,這個人被一層一層照了進來。

  這人今年三十九歲,去年冬天從碼頭上被辭退,理由是往褲腿里塞了兩把咖啡豆。

  辭退那天他沒跟家裡說,此後每天照舊七點出門,在街上坐到天黑。

  昨天下午,他這輩子第一次走在幾百個人最前面。

  那半個小時裡他喊什麼,後面幾百個人就喊什麼。

  李察把這些看完了,撇了撇嘴。

  這人壓根沒有被誰蒙蔽,知道自己和人家無怨無仇。

  就是純粹捨不得那半個小時,畢竟那是他人生中最光輝的時刻。

  【記錄者的筆】亮了起來,落在那個人身上。

  李察寫的名字是:「大嘴巴。」

  這男人在酒館裡正說到一半,忽然嗓門和擴音喇叭似的。

  「我一鐵條下去……」

  這一嗓門下去,直接讓整間酒館的人都回頭看他。

  他自己也卡殼了下,壓了壓音量想接著說。

  但下一句出口的聲音比剛才還響,從擴音喇叭變成了轟炸機。

  「我從碼頭上被辭了!」

  酒館裡安靜了。

  男人的臉慢慢漲紅,趕忙伸出兩隻手去捂住自己嘴。

  捂是捂住了,聲音卻從指頭縫裡強行擠出來,一個單詞都沒含糊。

  「我他媽那天從頭到尾在發抖!」

  「我第一下砸下去的時候,手都軟了!!」

  「我欠了七個星期的房租!!!」

  「我的兒子不是我自己的種!!!」

  請他喝酒的那個人,慢慢把手從他肩膀上拿開了。

  馬修笑了一聲但沒有做出什麼評價,把李察送到第二個人附近。

  第二個是昨天一邊走一邊分冊子的那一個,後面跟著發冊子的,全是他領著的。

  這個人今年三十一歲,在一間保險行當辦事員,字寫得很好看。

  他此刻正坐在自家客廳寫字檯前,往一張卡片上抄地址。

  卡片上印著一行小字:本刊徵集,您身邊是否有這樣的鄰居。

  李察把鏡面鋪過去。

  這一個比酒館那個男人乾淨得多,也難看得多。

  他一輩子沒跟人打過架,昨天他手裡連根木棍都沒拿。

  這三個星期,他一共寄出過十一封信。

  第一封,寫的是他樓下那位幫人洗衣裳的太太,理由是她哼的調子聽不懂;

  第七封,寫的是他妻子的哥哥,理由是他上個月說了句這仗不該打;

  第十封,寫的是他自己那間保險行的經理。

  理由是那位經理去年提拔了別人,沒提他。

  李察寫下:「告發者。」

  這個單詞落上去的時候,韋德把那張卡片寫完又抽出一張,寫完又抽出一張。

  到夜裡十一點,寫字檯上摞了四十幾張。

  他妻子端著茶進來,看見最上面那一張寫的是她的名字。

  馬修這次沒笑,只說了句:「小子,你很聰明。」

  第二天早上被攆出家門的韋德抱著那一摞卡片去上班。

  他去了保險行,把經理那一張當著全辦公室的人念了出來。

  然後他去了街角警局,把巷子裡十七戶人家一戶一戶地報了一遍。

  報到第九戶的時候,那位年長的警官把筆放下了。

  「先生。」

  「第十戶,鞋匠,他兒子上個月……」

  「先生,您已經報了十七個人,其中有六個是您自己的親戚。」

  韋德想閉上嘴,他停不下來。

  他把自己岳父報了,把送奶工報了,把教他念書的那位老先生報了。

  最後他報了他自己,警局門口那時候已經圍了一圈人。

  後來,李察聽說那本《里巷輯》停刊了。

  沒人去查封,但也沒人再肯往那個地址寄信了。

  第三個目標是個女人,昨天在人群里尖著嗓子喊「被下咒了」。

  李察把鏡面鋪過去,照了不到十秒就停住了。

  「怎麼?」馬修在旁邊問。

  「她是被人雇的。」

  這個女人替人漿洗衣裳,兩個兒子都在前線。

  上個星期,有人在她家門口給了她兩鎊。

  那個人交給她三句話,讓她背熟。

  背的時候要哭,喊的時候嗓子要尖。

  李察寫下的名字是:「應聲蟲。」

  這個名字寫上去以後,她能說的只有別人教給她的那三句。

  一字不差,連語氣都一模一樣。

  包括那位先生交代她的時候,那句「記住,喊完你就往人堆里鑽,別站在原地」。

  第二天上午,她在自家門口對著來問的鄰居,把那三句連著交代的話一共說了二十多遍。

  街坊里有人聽出了不對,連忙去報了警。

  當天下午分駐辦的人在城南一家旅館裡把那位付錢的先生請了出來。

  這些發展李察都是後面才知道的,他在完成任務後就讓馬修把自己送回宿舍了。

  第二天上完課,李察走在路上看見馬修從橫樑上跳了下來,落地時候一點聲音都沒有。

  「不錯啊,這條線夠老師順著往上摸一段了。」

  「你這小子。」它繞著李察走了半圈,從頭到腳重新打量一遍。

  「老師跟我提你,我當時只把你當個老實孩子。」

  「那您現在呢?」

  「現在啊……」它把手插回褲兜里。

  「現在我覺得你腦子挺靈,靈到我有點想立刻把你撈去新大陸。」

  李察後退了半步。

  馬修哈哈大笑。

  「開玩笑的,你現在這個位階去了那邊可能會回不來。」

  它伸出手。

  「那片葉子還在吧。」

  李察從內袋把葉子取出來。

  「上次我跟你說這玩意是拿去吹牛的。」

  馬修說到這裡,臉上那點嬉皮笑臉收了。

  「現在不是了。」

  李察忽然覺得枯葉下長出了一條很長的路,自己這面鏡子也照不見頭。

  馬修點了點那葉子。

  「一個人如果走進了回不來的地方,你把他名字和那個地方說出來。」

  「他\\/她就能自己走出來。」

  街上很靜。

  「不用我去接?」

  「接不了。」馬修搖頭。

  「我搭的是路,走還是得那人自己走。」

  「限制聽好。」

  它伸出一根手指。

  「首先,那個人得還想回來。」

  「自己都不想回,路搭上去也是白搭。」

  「而且,你得說得出那個地方的名字,說不出就找不到。」

  「你要知道那個地方在哪,叫什麼,是個什麼。」

  「最後就是……不救死人。」

  「死人有別的路,那條路歸別人管。」

  「硬把死人往回拽,拽回來的你自己見了都會害怕。」

  李察捏著那片葉子。

  「……我明白了。」

  「你不明白也沒關係。」馬修把手放了下來。

  「用不上最好,這東西壓在箱底一輩子不動就是天大的好事。」

  「我做了不少這種葉子存著,但至今只用了兩次。」

  「用在誰身上?」

  「一片用在我自己身上。」

  它往前走了兩步。

  「另一片,用在一個不想回來的人身上。」

  腳步聲在石板上遠了。

  李察低下頭,看著掌心那片枯葉。

  葉脈一根一根從中間往外分出去,分到邊上又分。

  分到最後,每一根都斷在了葉子邊緣上。

  ………………

  剩下的事情,是馬修一個人辦的。

  那天擠進過花月街內部的,一共四百一十七個。

  夜裡九點四十,帝都東區一帶的人陸陸續續地開始找不著家。

  他們走著走著,就回到了剛才那個路口。

  有個人從橋頭往南走了四十分鐘,抬頭發現自己站在橋頭;

  有一家五口出門去看戲,看完戲在劇院門口轉了三個小時。

  最後他們坐在台階上,父親把外套脫下來蓋在最小的孩子身上。

  有兩個人在同一條巷子裡相遇了十一次。

  第七次的時候他們互相點了下頭,第十一次的時候其中一個坐下來哭了。

  到第二天天亮,四百一十七個人全部找到了自己家門。

  從那以後,他們裡面有一大半人走夜路的時候都不再抄近道了。

  《帝都晨報》登了《東區群體大迷路事件》的報導。

  報導說五月十九日夜間,本市東區因濃霧與煤氣管線檢修引發的照明中斷,致數百市民一度迷失方向。

  經查,無人員傷亡。

  報導下面配了專家訪談,談的是霧天行路應當靠右。

  街上後來有人賣新的一便士小冊子,書名叫《大迷路笑話一百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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