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後山的燈


  那盞燈亮著。盛陽在車裡坐了十分鐘,手指懸在撥號鍵上。

  齊玥的電話,關機。從「別去後山」四個字之後,人就沒了。

  他盯著那盞燈看。燈是亮的,亮得太規矩了。像一個攤位,等客上門。

  一個念頭冒出來:齊玥讓他別去。那誰最希望他別去?寫手冊的人。警告本身,可能就是把他釘在原地的第二顆餌。第一顆是約,第二顆是勸。兩頭堵。

  行。那就兩頭都騙。

  他給老宅守夜人塞了兩百塊,讓他回房間開燈,十一點前別關。窗簾拉上,人影晃一晃就行。守夜人接過錢,問要不要加錢扮說話。不用,你咳嗽兩聲就夠了。

  他自己從後山小路抄上去。

  山路走了三分之一,他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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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邊的石頭縫裡,有一顆糖。撿起來,糖紙上印著燙金標記,沈家老宅專屬那款。再走十步,又一顆。再十步,又一顆。

  一路撒到山頂。撒糖的人篤定他會來,連路線都替他選好了。跟哄小孩似的。盛陽把糖攥在手裡,一路走,一路罵。

  涼亭里沒人。

  燈是自己亮的,他湊近看,燈座上綁著個定時開關。布置好了就走,幾點亮燈幾點滅燈,寫得明明白白。

  石桌上擺著一本手冊。

  全新的,和他那本一模一樣。封面一樣,紙一樣,連卷角的角度都仿了。

  盛陽翻開,從第一頁開始,頭皮一點點麻上來。

  同一個桂花糖事件。同一個五歲男孩,同一跪,同一顆糖。但細節全對不上。他背的版本,糖是父親給的。這本寫的,糖是路人塞的,父親事後才知道,為這事跟乳母發了一場火。他背的時間是十月六號,這本寫的是十月四號,後頭還批了一句:錄像里的日曆是事後翻拍的,別信畫面,信記憶。

  他背了半年的童年,和這本手冊里的童年,是兩個東西。

  兩本手冊。兩份劇本。

  新手冊的末頁,夾著一張紙條。字他認得,和第九頁那行陌生字跡一模一樣。

  「你背的,是我寫給你的。真正的沈礪背的,也是我寫給他的。你們都在冒充我。」

  落款一個字。硯。

  盛陽在涼亭里站了很久。風把紙條吹得直響。他一直以為自己是在演戲,現在搞不好,連戲本子的作者都是假的。或者更難聽一點——他連主角都不是,是個替身演員。

  下山的時候,背後伸來一隻手,一把按住他肩膀。

  他肘擊沒打出去。聞嫣然側身躲開,站定,臉色不好看。

  「你也收到簡訊了。」

  「什麼簡訊?」

  「落款齊玥。說沈礪有危險,速來後山。」她盯著他,「你來了。」

  盛陽沒接話。他掏出手機,翻出齊玥那條,「別去後山,那是個陷阱」。

  聞嫣然看完,沉默了。

  兩個人的消息,落款一樣,內容完全相反。一個說快去,一個說別去。

  「挑撥。」聞嫣然說,「她想讓咱倆在這碰上,互相咬。」

  「或者她在借咱倆試東西。看誰先到,看誰帶人來。」盛陽把手機收回去,「我不是沈礪這話,你說過一次了。今晚再說一次?」

  聞嫣然沒說。她退了一步,轉身前丟下一句:「三天後,聞家祠堂。你欠我一個答案。」

  盛陽看著她走遠,心裡往下沉。

  手冊第九頁約的,也是第三天。

  同一天,兩場局。他只有一個身子,分身乏術。

  半夜十二點,齊玥的消息到了。就一句。

  「我姑姑還活著。今天下午有人用她的聲音給我打電話,讓我把暖暖交出去。」

  後面跟著一段錄音。

  盛陽戴上耳機聽了三遍。老女人的聲音,很穩,說的每個字都很穩。真正讓他發冷的是背景音,座鐘報時,先敲一下,停半拍,再敲兩下。

  這種報時節奏的老式座鐘,全城他只知道一處。

  沈家老宅,書房。

  他抓起車鑰匙就往外跑。

  書房沒人。火盆是冷的。他打著手電滿屋子照,最後停在座鐘底下。地毯上有一道新鮮的拖動痕跡,往牆角去。

  撬棍在工具房。他找了根鐵釺,把牆角的地板一塊一塊撬開。

  第三塊底下,是暗格。

  一個女人的行李包。兩張假身份證,照片是同一張老臉,名字一個叫周秀蘭,一個叫王桂芳。底下壓著一沓信,沒寄出過,牛皮紙都黃了。

  每一封的抬頭,都是兩個字。硯兒。

  落款自稱,秀姨。

  齊玥的姑姑,叫周秀蘭。育兒嫂沒死,育兒嫂藏在沈家書房的地板底下,給他弟弟,或者給他,寫信。寫了不知道多少封,一封都沒寄。

  盛陽把信一封封翻過去。翻到最後,壓著一張紙。

  不是信。是體檢單。

  暖暖的名字。日期是半年前,齊玥收養她之前。檢查項目那一欄是普通的兒童體檢,盛陽的目光落到備註欄。

  一行小字。

  「左踝胎記系後天針刺加染色偽造,工藝與沈礪腕疤同源。」

  他捏著那張紙,站了得有一分鐘。

  暖暖的胎記是假的。那個和他一樣被人做了標記的孩子,不是沈家丟的那個。要麼齊玥早就知道,拿一個假貨當籌碼;要麼,齊玥也是被餵餌的那個人,餵了五年,餵到連自己都信了。

  他給齊玥發消息:現在見面。

  她回了兩個字:老地方。

  凌晨三點的咖啡館,齊玥自己磨了豆子,手在抖,豆子撒了一半在檯面上。

  盛陽把體檢單放在桌上。

  齊玥拿起來,看了十秒。然後她做了一件盛陽沒見過的事——她坐下了,坐得很慢,像腿不夠用了。

  「單子是真的。」她說,「我看過暖暖的胎記邊緣,針腳太規律,我起過疑。但檔案是全套的,出生記錄、福利院交接、體檢,全齊。沒人能偽造一整套。」

  「沒人能。」盛陽說,「除非福利院那條線也是他們鋪的。」

  齊玥沒說話。她從包里翻出一個U盤,插進筆記本,調出一個文件夾。五年的底檔,按日期排的。

  「我姑姑失蹤前,最後一通電話。」她說,「信號定位,聞家老宅。」

  屏幕上是一張通話記錄截圖。她指著那行號碼。

  「『一個給沈家,一個給聞家』。」盛陽念出照片上那行字。

  「執行人不是沈家。」齊玥的聲音很平,平得嚇人,「是聞家。我查了五年聞家,我以為我是在獵人後面追。不是。那條路上每一步,包括我嫁給『沈礪』這一步,都是人家提前替我踩好的腳印。」

  她合上電腦。

  「我以為我是獵人。」

  盛陽沒接話。他想說的是:我也以為。咱倆誰也別笑話誰。

  他口袋裡,手機震了一下。

  沈從軍發來的。一張照片,一張請柬。訂婚宴提前送達,燙金的字。

  請柬上印的名字,是「沈硯」。

  全城看了都會當成沈礪。只有他一個人知道,那兩個字,寫對了。

  有人在用全城都看得見的方式,單獨跟他一個人說了一句話。

  我知道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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