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她出國生女,帶走的卻是沈家的孩子


  聞嫣然把手機交給辦案人員。

  「左手有舊傷,文件夾用過很多年。外套家裡還存著,可以核對。」

  她停了停。

  「這只能作為辨認依據。她去過,不等於每道交接都有她。」

  盛陽讓人分開核驗照片與女清算委員的任職資料。

  查到現在,他不想再用一個姓名替所有人結帳。

  「崗位、權限、實際經手人,分開。」

  

  聞氏代表的電話很快到了。

  「你應當迴避。歷史項目權限已經停了,別讓家裡被動。」

  聞嫣然試著打開目錄,提示無權訪問。

  她沒申請恢復,轉而列出接觸過的文件、設備和備份封存位置。

  「商業決策我退出。線索已經提交,不退回家裡處理。」

  對方還要說,她請辦案人員登記來電時間。

  盛陽把空白紙推過去。

  「權限停得快,省得再查誰能停。」

  她接紙的手停了一下,繼續寫。

  母親的號碼撥通後,她問:「二十三年前,你在哪裡生的我?」

  醫院、醫生、病房樓層,對方逐一報出。

  「你出生那天,我還——」

  「我沒有問醫院。我問的是,你出國以前,為什麼站在齊家的診療室里?」

  電話里沒了話。

  聞嫣然看著辦案人員的示意,沒有掛斷。

  「照片別發給任何人。」

  「已經交給警方。」

  母親問她身邊有誰,她沒回答。

  「我去驗收醫療救助款。孩子不是我負責的。」

  盛陽翻開剛傳回的搶救附頁。

  觀察要求寫著持續監測呼吸和意識,旁邊卻填好了具備轉運條件。兩處時間只差幾分鐘。

  他先請辦案人員核實填寫人,再問電話那頭:「孩子還沒觀察完,誰催著寫能轉運?」

  「資助方不負責治療。」

  「那就交代誰要求的。不能因為車到了,人就能走。」

  對方忽然問:「你就是當年被送去孤兒院的那個?」

  盛陽沒答。

  她還沒聽過他的身份,憑什麼直接認定?

  「你依據什麼判斷?」

  「事後有安置回執。」

  「交出來。」

  母親轉而叫女兒:「你一個人回來拿,有些事電話里說不清。」

  「不做私人交接。」盛陽說。

  聞嫣然也沒起身。

  「東西可以依法提交。我不會替你拿出來,再替你說它是真的。」

  對方終於同意警方到場,要求律師陪同。

  沈從軍找出聞家長輩的號碼,手指剛碰到屏幕,盛陽便問他要做什麼。

  「問問當年。」

  盛陽把手機推回桌面。

  「你一打電話,他們先知道該統一哪段話。」

  沈從軍看了眼號碼,按滅屏幕。

  他原想找個能說實話的舊識,可那些舊識,過去也沒少替醫生說話。

  「聞氏資助孤兒機構的消息,我收到過。」

  辦案人員翻開筆錄。

  「我交給醫生核查。他說與失蹤案無關,我沒再追。」

  「您有沒有親自去過?」

  「沒有。」

  他沒再補一句當時忙。

  舊診所又傳來一張費用底單,與聞氏救助款的編號對應。

  聞嫣然先核付款時間,隨後把用途欄放大。

  不是治療費。

  境外陪護,證件辦理。

  支出日期還在轉運之前。

  她找出自己留存的出生資料。母親出國待產的離境時間,是搶救後的第二天。

  「生產記錄要查,同行名單也要查。」盛陽說,「有生產,不等於只有生產。」

  她點頭,把兩組日期分別寫下。

  家裡發來消息:你主持的醫療資產項目也會被查,別以為能摘出去。

  她把消息補進交接清單。

  「我的審批記錄,一起核查。」

  說完才發現筆帽沒扣上。她扣了兩次,盛陽給她倒了杯溫水。

  「你不用證明自己和她不一樣。把你知道的說清楚就夠了。」

  聞嫣然捧住杯子,沒喝。

  她原想逐筆找出自己沒有參與的證據。可先忙著替自己作證,又會漏掉多少事?

  「還有兩個項目,用過同一家顧問公司。我補上。」

  齊玥在費用單前坐了很久。

  「家屬陪診。我爸公司用過這個報銷項目。」

  她翻出舊帳,圈出婚後幾筆支出。

  備註里的日期,與家庭觀察表提交時間相合。

  「郵箱還能導出原件。」

  她交代完,往內間看了一眼。

  「我能隔著門看看暖暖嗎?」

  「她休息了。後續探視,讓律師按安全安排處理。」

  盛陽沒看她手裡的帳。

  齊玥把手機遞過去,沒有再加一份文件,也沒有再求。

  她剛才仍在算,交代得多一點,能不能換來那扇門打開。可這些本來就是該說的。

  警方從聞母處接收到一冊舊行程資料。

  生產記錄存在,聞嫣然的出生日期未見矛盾。隨行名單卻多了一名醫療陪護對象,沒有姓名,只有兒童編號。

  配套照片傳來,沈礪把水杯放下。

  「這個地方,我記得。」

  窄窗,固定餐桌。有人要求他坐直,不准回答陌生人的問話。

  「是船艙?」辦案人員問。

  「我記得在船上。但不能說就是這張照片裡的船。」

  他想把那段路補全,又怕別人問一句,他就順著認一句。

  盛陽請人單獨記錄他的辨認,沒有把費用單遞過去。

  「先記他自己想起的。別拿帳單教他回憶。」

  沈礪低頭看著照片。

  「還有吃飯的時間。沒叫到我,不能拿勺子。」

  沒人替他往下說。

  行程冊里另有交辦批註,聞母安排境外陪護,國內安置聯繫人則是齊國棟。

  相關原件仍需核驗,但第一輪對照已有了方向。

  兩筆帳,同一次交接。

  聞嫣然重新接通母親的視頻。

  「你沒有接收兩個孩子。你安排其中一個出境,另一個交給齊國棟,是不是?」

  母親身旁坐著律師,桌邊還有辦案人員。

  「具體哪天,得看記錄。」

  「那就看。你為什麼留這些?」

  母親翻了幾頁,沒找到要看的位置。

  「因為他們後來告訴我,留在國內的那個死了。」

  盛陽讓人調出那張搶救無效記錄,放到鏡頭前。

  經治醫生簽名處空著。

  「他們告訴你,和你親眼見到,是兩回事。」

  「我沒有見到遺體。」

  「誰告訴你的?」

  她報出一個舊聯繫人,又望向旁邊的律師。

  「還有一張,不在冊子裡。」

  警方接收後,回執影像傳到老宅。

  兩個孩子曾在出境前送往同一處孤兒機構,隨後一人被接走,一人留院。

  盛陽先看日期,再看蓋章。他想起孤兒院老師說過,他剛來時總往門口坐。後來不坐了,老師還誇他懂事。

  他把紙放平,沒有繼續想。

  接走兒童的一欄,關係寫著:生母。

  沈礪把那兩個字讀了一遍。

  「又是要求使用的身份?」

  沒人回答。

  沈從軍站了起來,椅子碰到身後的柜子。他伸手去扶屏幕,被辦案人員攔住,才指向隨附的舊證件照片。

  「這是我妻子。」

  盛陽看著他,等他把話說完。

  沈從軍卻只是反覆核對照片下的名字。

  沈礪沒有靠近。他還在等,那張寫著生母的紙,到底與自己有什麼關係。

  盛陽請人保留當前視頻和回執,隨後轉向沈從軍。

  「你們說孩子丟了二十三年——那這一次,是誰從她手裡把他弄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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