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初見即局
保全回執先到。
周承禮,原董事長辦公室助理,現任外聘顧問,仍領取尋親項目諮詢費。齊家近期提交的補證材料,也經過他的業務郵箱。
沈從軍看著名字。
「不可能,他跟著找了二十三年。」
盛陽把排除匯總推過去。
「那就先查,他每次替你排除了什麼。」
他不急著聽周承禮解釋。先留下記錄,才有東西能核。
沈從軍讓法務停止合作。
「停權限,別刪帳戶。」盛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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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列出保全範圍:企業郵箱、授權登記、現存業務資料。私人設備和個人帳戶,不能由集團隨意搜查。
沈從軍簽下指令,限制新增審批,又提交歷年往來。
手機上還留著周承禮的號碼,他退出通訊錄,沒有撥。
這人經手過多少次排除,他得重新數。
附單比對出來,正文相同,附件不同。
辦公室留存件寫著疑似線索暫緩接觸。照護點收到的,多了一句:來源資料由指定經辦統一接收,暫不向安置方轉交。
用印登記能證明辦過附件手續,不能確認誰換過文字。
沈從軍翻到結項匯總,看見自己的簽收。
那時他問過核查結論,沒問過孩子在哪裡。
「這頁也交。」
他沒再說沒收到材料。
盛陽翻開排除依據,在一項評估前停住。
原文寫著,受用藥和觀察環境影響,暫不適宜接受重複詢問。
匯總只剩:無法確認身份,建議終止。
他讀過醫學資料,也見過同類記錄的用途。這份評估回答不了親緣關係。
「查有沒有另行委託鑑定,檢材誰交的。」
律師另列申請。
「不能因為孩子答不出來,就說他不是。檔案寫了排除,也不等於做過鑑定。」
沈從軍將那頁翻回去。
他當年要一個結論,有人給了,他就簽了。
聞嫣然拿到爭議尾款暫緩結算回執,另附一筆已付檢索費。
審批意見出自周承禮所在的顧問單位。
聞家讓她只交齊家收款頁,舊事不要牽進接收後的帳。
她把審批鏈也附上,請未參與原驗收的人覆核自己的經手事項。
「截掉前面,怎麼查錢為什麼付?」
她需要的不是先洗清聞氏。審批還在,才有下一步可問。
周承禮得知權限受限,約沈從軍單獨吃飯。
「有些舊事,我只方便跟您解釋。」
沈從軍沒去,安排律師和核查人員在場。
周承禮到時,先提當年保護孩子,避免錯誤認親造成刺激。
盛陽將筆放下。
「來源袋交給誰了?」
「早移交了,我只是聯絡。」
「誰領的,憑什麼身份,哪份回執?」
周承禮望向沈從軍。沒人替他換問題。
他原想先談多年辛苦,如今連袋子去了哪裡都繞不過去。
「你們先讓我看看材料。」
核查人員出示底聯相關部分。
他承認辦理過領取,又說裡面只是待核線索,不能證明身份。
律師問:「既然看過,匯總為什麼寫未取得有效來源材料,不寫取得後認定不足?」
「整理是下面的人做的,年代久了——」
「姓名、崗位、交接時間。」盛陽將紙推過去,「記得哪項,寫哪項。」
他不能讓一句記不清,替所有經手人結案。
會談結束,去向仍未交代。周承禮的說明逐項留存,另等書面補充,沒有改進舊匯總。
沈礪帶來自己的核查回復。
近年的家庭接觸評估,聯絡人也有周承禮。
「那我以前那些……」
他停住了。若都問到一個人頭上,對方否認一句,他又得從頭找。
盛陽把兩份材料分開。
「先證明他碰過哪一段,別替他補上整條線。」
沈礪寫下自己見過他的地點,另申請保全簽署時的展示記錄。
「這份用我的編號。」
盛陽給他騰出桌面,沒替他往後寫。
齊玥接受詢問時,說只在父親的公司活動里見過周承禮。
律師讓她核對一張舊資助項目合影,註明取得來源。
她的手停在照片邊。
大學裡負責受助學生回訪的,也是這個人。
那時他遞過盛陽的課程安排,讓她留意頭痛、童年記憶,還有查檔的事。
她原想把這些歸進普通關心。可課程表不是她自己問來的。
「我那時就聽說,他可能與沈家有關。」
盛陽看了眼她此前的說明:婚後開始反饋。
他先前以為,至少初識那段日子不用重查。
現在得補進時間表。
「你第一次向他們報告我還活著,是哪一天?」
齊玥沒有回答日期,先說自己從沒接到過傷害他的要求。
「我問的是哪一天。」
她打開舊郵件導出件。
裡面沒有綁架指令,只寫他在哪家醫院實習,是否辦過戶籍證明,有沒有尋找原始入院資料。
末尾是她寫的:暫時沒有繼續查。
盛陽讀完,把屏幕轉回去。
「原郵箱還在嗎?」
「在。附件有些打不開。」
律師記錄待核項目:導出完整性、收發情況、附件來源。
這封郵件還需核驗,但她承認的反饋時間,已早於婚後。
齊玥把上一份說明拿回來。
「後來我也怕失去這個家。」
她想說的不止這一句。他連他們初識時的事都開始核查,她再往下講,他還能信哪句?
盛陽列出大學到結婚之間的時間段。
「先把你知道的補全。你的害怕,不能替我少掉那幾年。」
她重新寫,沒有再用婚後作起點。
到接暖暖的時間,盛陽收起筆。
齊玥才寫到實習那年。
「我再找一封,很快。」
「交給律師。我去接孩子。」
他需要查清,不必坐在這裡等她每次翻完手機。
暖暖帶回家庭作息表,問他的休息能不能塗顏色。
「可以。」
「你上次寫了休息,還看手機。」
盛陽拿過筆,劃掉晚上兩個查材料的方格,填上吃飯、睡覺。
暖暖數了一遍。
「洗碗放哪兒?」
「吃飯後面。」
「老師說一格只能寫一件。」
聞清妍接過表。
「洗碗寫我的。」
暖暖給她選了顏色,又問爸爸睡覺要不要塗滿。
「塗滿。別留地方加作業。」
聞清妍等孩子去洗手,才問下次就診要不要陪同。
「要。時間還按原來的。」
她記進日曆,沒有提齊玥的新陳述。
他今天能按時回來,已經比多核幾封郵件好。
手機震了一下,盛陽扣在桌邊。
「他們等了我這麼多年,不差我今天這頓飯。」
飯後他按醫囑吃藥,沒再開電腦。暖暖檢查過作息表,才肯回房。
夜間,律師發來後續檢索結果。
來源袋裡的東西並非全部失蹤。一張殘缺照片曾被單獨製成線索影像,大學資助項目後來申請調閱過。
申請附件中,還有一份接觸安排,日期早於盛陽與齊玥正式相識。
對象特徵、專業、宿舍,逐項填寫。
建議聯繫人:齊玥。
最下面有一行交付備註。
照片另一半,由聯繫人持有,當面比對後返還。
律師註明,備註尚未核驗,不能直接認定實際交付。需保全原件,再查領取與返還記錄。
盛陽沒有撥電話。
他記得初見那天下雨,齊玥遞給他一把傘,還問他是不是醫學院的。
那時他以為,她認出了他的實習證。
他把備註讀完,給齊玥發去一句話。
「第一次見我那天,你帶來的,除了那把借我的傘,還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