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他沒說過的症狀
律師按業務編號,向齊家公司和材料來源機構分別提出查閱、保全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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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陽先找出近期掛號記錄。
目錄上的日期,在一次門診之後。他那陣睡得少,頭痛,去看過醫生。
「病看過。沒委託他們辦手續,也沒同意給周承禮。」
他將日期圈出。先查材料怎麼出去,再查誰添了內容。
首批回復來自一家健康管理機構。
醫院沒有直接向齊家公司提供材料。轉交的材料由該機構整理。
盛陽翻出入職體檢時的授權。
允許接收必要體檢結果,用於當次健康管理。
齊家公司附的依據,卻是「持續獲取相關診療資料」。
下面只截了一處簽名。
「字是我的。上面的話,我得看完整頁。」
律師要求提供原件、附件和使用範圍。
經辦人原想先讓他認簽名,看見新增的請求,只好去找歸檔版本。
接診醫院提供了原始病歷。
睡眠不足,間斷頭痛,建議規律作息並複診。
盛陽逐行核完,沒有認知異常的診斷。
齊家的目錄多了一份「既往認知狀態補充說明」。
醫院回復,無法確認出具人及形成依據。
「正文也要。目錄不能代替那張紙。」
他不想等對方另寫一份解釋,把舊件換掉。
聞清妍找出陪診時存的預約單、繳費記錄。
「這張也留著。」
是一張睡眠記錄表,旁邊有暖暖畫的勾。
盛陽記起那晚,孩子拿著筆坐在床邊,等他關燈。
「爸爸,睡了才能勾。」
「睡了怎麼勾?」
「明早補。不能提前。」
後來她還查過兩次,嫌他閉著眼接電話不算。
盛陽將表鋪平。
他一點點補回來的休息,到了那邊,成了要繼續核查他的材料。
「只用來核症狀和就診經過。孩子寫的,不往外給。」
聞清妍另複印一份,遮住了暖暖的名字。
齊家公司隨後交來說明。
稱屬於家屬提供的既往情況,未作正式診斷。
正文列著三項:反覆追問幼年經歷,不認可既往家庭核驗,堅持調取原始記錄。
最後註明,相關表現持續多年,不能獨立判斷家庭關係。
盛陽把近期查閱回執放在旁邊。
其中兩件事,是最近才發生的。
「我問過什麼,可以查。誰把這些寫成症狀,讓他交依據。」
對方提出刪去不妥措辭。
「更正另交。這份留著。」
齊玥被要求核認家屬陳述。
父親問過他失眠沒有,是不是總提以前的事。她答過。
「不能獨立判斷,不是我說的。」
律師請她補原始聊天,不按說明里的詞回憶。
她翻到日期,前面正是盛陽拒交身份證複印件的消息。
父親先問睡眠,隨後問查到了哪家機構,手裡有哪些原件。
她都答了。
最後還勸過一句:「別再煩他了,他這陣沒休息好。」
她想的是把父親勸住,沒有想過前面的回覆已經夠他填表。
「我以為他擔心你身體。」
盛陽看完,沒有問她信不信。
「他問我睡得好不好,你為什麼連我找過哪些檔案也一起說?」
齊玥往上翻。
父親對睡了幾個小時沒有追問,對原件卻問了三遍。
她將「健康問詢」劃掉,補成「提供近期情況及查檔進度」。
寫完,她沒有把手機收回去。
還有幾條語音,得一併核。
聞嫣然拿到費用附件時,先看了驗收條件。
提交近期狀態材料,判斷原家庭核驗是否需要維持。
結算依據沒有診療項目,只有「原爭議處理路徑繼續有效」。
「這筆單列。」
覆核人員問,要不要先等更正版。
「不等。舊版怎麼驗收、誰付的錢,先查。」
她原先想確認用了多少醫療服務費。看到付款條件,得加查一項:業務結論有沒有被當作醫學意見送出去。
沈從軍看過那行字,拿起電話。
「我聯繫專家,重新——」
「先查誰拿了我的病歷。」
盛陽把原始病歷收進袋裡。
「真要複診,我會去醫院。」
沈從軍握著手機。他想儘快有個可靠結論,話到這裡,才發覺又要替兒子安排一遍。
電話沒有撥出去。
當天交來的,換成集團與健康管理機構的合作合同、權限名單。
「能接觸哪些資料,都在這裡。」
盛陽核過目錄,交給律師追查實際訪問記錄。
保全的業務往來里,有一次退件。
審核人員寫得清楚:家屬轉述不能證明判斷能力受損,不能代替本人授權。
補件沒有新增問診。
引用欄卻添了沈礪的家庭接觸評估,標註「既往已有同類反應」。
沈礪只同意核編號。
對上之後,他看著那句「面對展示材料未作明確回答」,半天沒翻頁。
他當年怕答錯,如今不答也有了用途。
「我沒認出照片,能證明他頭痛?」
律師將兩項分別記下。
沈礪提交書面異議,要求停止引用,保全已發送版本。
他不想再等哥哥查到一處,自己的記錄才改一處。
盛陽按實際問診經過,列出補充說明缺失的內容。
沒有面診經過,沒有查體記錄,沒有作出判斷的醫師簽名。
他將問題交接診機構核實。
醫院隨後書面回覆:該說明非本院出具,不屬於此次門診病歷;原始病歷沒有支持所列判斷的記錄。
盛陽讀完,將回復放到說明後面。
「以後提供爭議附件,這張一起留。」
他得防著錯誤版本繼續用,醫院回復卻單獨躺在他的袋子裡。
周承禮通過律師答覆,只為日後認親減少程序,沒有實際安排新的檢測。
盛陽還沒寫追問,服務機構補交的工作單到了。
下一步:既往用藥反應覆核。
聯繫理由:普通複診提醒。
接待機構、費用承擔方,都已填好。
他核了手機,沒有收到這項通知。
「預約誰下的?」
機構解釋,只是預備安排,尚未聯繫本人,可以取消。
「先保全形成、修改和取消記錄。」
盛陽停了一下。
「沒問過我,就把人和錢排好了。誰說我會去?」
對方沒有再提日程便利。
工作單後面附著舊記錄調閱索引。
盛陽起初只看編號,翻到藥物觀察項目,手停在紙上。
那幾項縮寫,他見過。
福利機構舊病歷里,順序也是這樣。
「先別認同源。」律師提醒。
他點頭,取出留存件,不靠記憶認。
逐項核對後,舊編號一致。
律師登記頁碼,準備向保管方核原件。
盛陽看著日期。
比他離開福利機構還早。
舊件在觀察中止處少了一頁,他曾申請補調,至今未拿到。
他原以為那頁只記錄過一次停藥。若不是這張新工作單,他還會按原申請等回復。
「把缺頁請求也附上,核交付目錄。」
不能只問新表抄了什麼。舊錶少掉什麼,也得留下記錄。
新工作單引用的最後一條歷史狀態,完整列在索引底部。
「觀察終止,對象死亡。」
盛陽又核了一遍編號,沒有拿另一份材料來替自己解釋。
他翻回這些年的就診記錄,取出對應那次門診的掛號憑條。
幾天前,他還坐在診室里,告訴醫生夜裡醒過幾回。
那邊先拿走了病歷,又給他排好了下一次。
律師把「死亡」列為待核記錄,未寫身份結論。
「要調這條的形成時間和依據。」
「還有誰錄的,後來誰看過。」
盛陽把舊件和工作單並排放下。
他沒有打給周承禮。現在打過去,對方仍能說編號有誤。
那就先把原件留下。
他指著最下面那行字。
「一個已經登記死亡的人,為什麼還要安排近期用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