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舊事


  裴徹按著隱隱發脹的腦門兒,心下煩躁。

  「這一晚上的,還能不能消停了。」

  方才外頭嚎得那麼慘烈,顯然衛執上了硬手段,就這麼點兒時間,估計血腥味兒都還沒散乾淨,觀主回來瞧見肯定又得再鬧一場。

  衛執坐下來,「又不找你,上樓睡你的覺去。」

  裴徹此番前來,一是為了帶裴苓回去,二是為了通風報信賜婚一事。

  兩件事都需背著人,所以他是偷摸來的,一路上隱匿行跡,連進觀都是翻的牆,不宜被其他人瞧見。

  裴徹自然明白他的考慮,跟明霽打聲招呼就上樓了。

  明早天不亮就得帶著裴苓動身回京,能多睡一會兒是一會兒。

  裴徹服過藥忌飲茶,所以桌上放的是水,衛執倒出來喝了一口,嫌沒滋味,撇撇嘴放下杯子,對明霽說:「不早了,你也快去睡吧。」

  

  房間早已經收拾好了。

  明霽沒吱聲,突然想到什麼,噔噔噔跑上樓,很快又噔噔噔跑下來。

  衛執看到她下樓梯時在往袖子裡塞什麼東西,她不說,他也不多問,倒了杯水推過去,「今日多謝你。」

  要不是她相救,他這會兒說不定已經在奈何橋等著喝湯了。

  「別光嘴上謝,得記在心裡。」

  明霽單手支頤,百無聊賴地盯著燈下一隻翻背蹬腿的小蟲,看它能不能翻回去。

  衛執順著她的目光看到那隻蟲子,猶豫一瞬後抬手,一指頭按死了。

  明霽緩緩抬頭看著他,眉心極輕地跳了下。

  衛執拍拍手,「死人都不怕,還怕這么小的蟲子?」

  明霽嘴角抽動,又想回懟又想笑,偏又都提不起勁兒,最後只輕飄飄掀了個白眼,懶得搭理。

  不知不覺雨勢漸小,嘈聲散去,天地回歸一片靜謐。

  沒有蟲子看,明霽只能改為跟瞌睡蟲做伴,撐在手上的腦袋輕輕搖晃,眼皮灌了鉛似的反覆往下掉。

  心念微動,衛執抬手揮退懷風,突然開口:「我從來沒說過是你。」

  明霽身形一定,一下子就不困了。

  沒頭沒尾的一句話,但她知道他在說什麼。

  驚訝的目光落到那張好看的臉上,準確來說是右眉骨那道疤上,恍惚間,她好像透過眼前的眉眼,再一次見到了那個十三歲的少年。

  那年也是盛夏,衛執喪父,伯父衛鈞從京中趕來替弟弟料理後事。

  死在任上算是客死他鄉,需扶柩北上歸葬祖塋,方為落葉歸根。

  衛執身為獨子,理當同行扶靈。

  可到了發引的日子,潯江兩岸站滿前來送行的百姓,衛執這個親兒子卻不見蹤影。

  衛家派人把他可能去的地方找了個遍,皆一無所獲。

  眾人皆知衛執與她玩得好,父親領著那位侯爺來問她可知其下落,她說不知道,還跟著出去幫忙找,等到了夜深人靜時,再避開下人帶著吃食,從院角的洞口偷溜出府。

  衛執就躲在三條街外一處空院子裡。

  他說,伯父不光要送靈柩回京,還要帶他和母親一同去京城生活。

  他不想去,母親也不想去,可伯父態度強硬,搬出一大堆禮法規矩,壓得母親連嘴都張不開。

  於是他想出個主意:鬧失蹤。

  諸事既定,一旦靈柩登船,就算天上下刀子也得按時發引,伯父也將隨船離開。

  他『下落不明』,母親自然要留下來找兒子,如此一來,母子倆就都不用去京城了。

  明霽本就捨不得衛執走,既然他想留下,她當然要不遺餘力的幫忙掩護。

  那會兒年紀小,兩人腦子都不過彎兒,不知道人和靈柩是可以分開走的。

  衛執伯父沒有跟船一起走,而是留下來繼續找他。

  就這樣,衛執躲了三天。

  第三天晚上,她照常去送吃食,卻沒找到人。

  十歲的她嚇得慌了神,一時猜他是不是被鄰居發現當成小賊送去了官府,一時又想會不會遇到歹人,被抓了被賣了,甚至被打死了。

  暴雨突至,澆得人睜不開眼,她一路跑一路喊,不知道摔了多少回。

  後來,父親把她帶回家,濕衣裳都沒讓換,直接扔到祠堂跪著。

  他說衛執已經回家了,並交代,是她出的主意,讓他躲起來別去京城。

  還說她教唆衛執,若是有人找來就翻後牆逃跑,結果從牆頭跳下去時被地上的雜物劃傷右眉,差一點就扎到眼睛。

  偌大一口黑鍋砸下來,她光是哭,不辯解也不認錯,父親大發雷霆,去外頭折了根竹條。

  許多細節已經記不清了,如今回想起來,只記得竹條細軟,抽在身上真的很疼,母親在旁邊抹眼淚,不敢勸也不敢攔。

  蠟燭『噼啪』爆了個燈花,明霽從回憶抽離,聽見衛執說:「那天下午衛鈞就找到我了,他沒聲張,就等著你過去……他說,要我自己沒臉在臨川待下去。」

  說起往事,俊美的臉上凝起寒霜。

  衛執垂下視線,掩去眸間翻湧的萬般情緒,略微平復後才抬起頭,「你還記得趙喜嗎?」

  明霽「嗯」了聲。

  趙喜是衛執身邊的小廝,高高瘦瘦的,笑起來聲音像大鵝。

  字認得不太多,但記性很好,一首詞聽人讀個兩三遍,他就能背下來。

  衛執圈著水杯,指甲在外壁上壓出一道淺痕,「衛鈞找不到我,就把他給打死了。我回去的時候,屍體就擺在我院子裡頭,我那會兒才知道,原來一個人身上的血能淌那麼一大灘。」

  他呷了口水。

  方才覺得沒滋味,這會兒喝著竟有點泛苦。

  「胳膊擰不過大腿,我沒得選。不過有件事得跟你說清楚,我從來沒說過是受你教唆,那都是衛鈞同你父親說的,你若不信——」

  衛執鄭重其事地舉起三根手指,「我可以發誓,發毒誓都行。」

  七年前,他想解釋,但是沒機會。

  衛鈞看得嚴,他連撒泡尿的自由都沒有;母親想幫忙遞話,連院門都沒出就被攔了回去,還挨了一通訓斥。

  後來他去了京城,明霽也去了山外山,遠隔千里,想著這輩子估計都不會再見面,也就沒有解釋的必要了。

  誰成想兜兜轉轉走到今天。

  既然倆人要成婚,真也好假也好,以後都將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那就提前把事情攤開說個明白,免得日後相處總被這陳年舊事硌著。

  「行了。」明霽扭頭望向別處,渾不在意地擺擺手,「多大點事兒還拿出來說,我早都忘了。」

  她確實沒有那麼的耿耿於懷,但也不像嘴上說得那麼豁達。

  如今說開,似有一陣風輕輕捲走在心上鋪了很久的那層塵埃,心境不自知地明快起來,年少時的舊事也在此刻翻了篇。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起來,明霽問:「你母親還好嗎?」

  以前兩家住得近,她母親跟衛執母親處得跟親姐倆兒似的,誰得個什麼新鮮玩意兒,定要給對方也備上一份,若沒有多的,那就一人一半。

  提到母親,衛執神色黯然,「她……不太好。」

  明霽想問哪裡不好,未及開口,就被外頭傳來的腳步聲打斷。

  抬眼一看,竟是都監清塵提著長棍大步走來。

  明霽蹙眉,「怎麼是他?」

  就算要興師問罪,也該由觀主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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