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這個時間的克里舍林蔭路非常熱鬧。如果你是一個想像力豐富的人,那你在這兒觀察路人時,一定能從中發現許多浪漫文學中的常客。工資微薄的小職員和女售貨員,和巴爾扎克的小說描繪的一樣,還有那些利用人的本性來掙錢餬口的男男女女。在巴黎有很多這樣的貧窮地區,你會看到街道上到處都是人,令你血液沸騰,他們隨時都可能上演一齣好戲。
「你熟悉巴黎嗎?」我問。
「不熟悉。只有度蜜月的時候來過一次,之後就再也沒有來過。」
「那你為什麼會在這家旅館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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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告訴我的。因為我需要一家便宜的旅館。」
侍者端來了苦艾酒,我們把酒水澆在糖上,加快了糖的溶化速度。
「我想我就不兜圈子了,還是坦白說說此次前來的原因吧。」我有點尷尬地說。
他睜大了眼睛。
「我知道遲早會有人來找我的。阿美給我寫的信已經摞了滿滿一大堆。」
「那我還需要說嗎?你看過信就知道了吧。」
「我沒看她的信。」
為了留出一點時間整理思緒,我給自己點了一支煙。我真是束手無策,我事前想好的那些說辭,有的哀傷動人,有的憤激昂揚,它們此刻都是那麼蒼白無力,叫我真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忽然,思特里克蘭德爆發出一陣歡快的笑。
「這一定是一件很難辦的事,對嗎?」
「啊,我不清楚。」我回答。
「聽我的,你趕緊說出來,這樣我們就能玩一晚上的牌了。」
我猶豫著開口。
「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妻子現在非常痛苦?」
「沒關係,這只是一時的,事情總會過去。」
他的表情不是一般的冷酷,我無法用語言來形容。我心煩意亂,不知道該怎麼應對才好。這時我想起了一位亨利叔叔,每次他向親戚協會請求捐款時都會用一種特別的語調,於是我開始模仿他。
「我就不拐彎抹角地和你講話了,你不介意吧?」
他笑著搖頭。
「你覺得自己的行為說得過去嗎?」
「說不過去。」
「她是有什麼地方讓你感到討厭了嗎?」
「沒有。」
「那麼,你們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十七年,你又不討厭她,你這樣一走了之豈不是太不講道理?」
「是太不講道理了。」
我驚奇地瞧了他一眼。無論我怎麼指責他,他不僅不否認,還很贊同我的言論,這就打亂了我的節奏。情況變得更複雜起來。原先我想了許多台詞,還想著如果他油鹽不進的話,就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實在不行就只能大聲責罵、嘲諷他,總之一定要想盡辦法叫他承認自己的行為是錯的。但是現在這個罪人卻如此直白地坦承自己的罪行,這叫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在我過去的生涯中,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人,所以不知道該怎麼對付他。要是我自己做了錯事,是絕對不會這麼幹脆地承認的。
「你還打算說什麼?」思特里克蘭德說。
我聳了聳肩。
「沒別的了,既然你都承認了,我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我猜也是。」
我認為自己的段數不夠高明,顯得自己太愚笨,因此我很氣憤。
「別的先暫且不談,你總不能扔下自己的結髮妻子,一個人來巴黎逍遙,卻不留給她一分錢啊!」
「為什麼不能?」
「那她怎麼生活呢?」
「過去的十七年,她都是依靠我生活的。現在為什麼她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來生活呢?」
「她沒辦法養活自己。」
「她可以試一試。」
我可以想出很多話來反駁他,比如婦女的經濟地位,結了婚的男人理應承擔義務,還有許多其他正當的理由,但是這些都是次要的,最關鍵的理由只有一個。
「你還愛她嗎?」
「不愛了。」他回答。
不管怎麼看,這個結論都是很嚴肅的,可是我能從他的回答中體會到一種幸災樂禍,這令我想要發笑;我緊緊地咬住嘴唇,以免真的笑出來。我對自己說,眼前這個男子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他的行為非常無恥。於是我氣憤地開口:
「去你媽的,你總得為了自己的孩子考慮啊。他們是無辜的,根本沒有對不起你,甚至連他們的出生都不是自己能做出決定的。你拋棄了他們,是想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流落街頭嗎?」
「他們已經舒舒服服地過了那麼多年,比大多數孩子幸福得多。何況,總會有人撫養他們的。如果有必要,麥克安德魯夫婦會幫助他們的。」
「可是,他們那麼可愛,難道你不喜歡他們嗎?你是說,你想和他們撇清關係嗎?」
「他們還小的時候,我確實喜歡他們。但現在他們都長大了,我也就不那麼喜歡他們了。」
「你真是沒有一點人性。」
「的確,我也這麼認為。」
「你都不為自己感到羞恥嗎?」
「並不。」
我想換個思路。
「你這樣做,會遭人唾棄的,別人都會覺得你是個徹頭徹尾的壞蛋。」「他們愛怎麼想就怎麼想吧,我無所謂。」
「你會被所有人孤立的,沒有人贊同你的做法,他們會打從心底里鄙視你,你難道一點兒也不介意嗎?」
「不介意。」
他從容地應對我拋出的一個個問題,而我仿佛成了一個傻瓜。我仔細思考了一會兒。
「我認為,一個人如果犯了大錯,他在眾叛親離的情況下,是不可能心安理得地繼續生活的。你難道真的無動於衷嗎?人活在世上,不能沒有一點兒良心。你總會受到良心譴責的,走著瞧吧!要是有一天你的妻子去世了,你難道不會感到後悔嗎?」
他沉默了,我等了半天,見他並沒有開口的意思,只好自己打破沉默。
「你還有什麼想說的?」
「只有一句:你是個大傻瓜。」
「無論如何,法律是公正的,它會為你可憐的妻子兒女討回公道,」我怒斥道,「法律會保障他們的生活的。」
「可是法律可以從石頭裡榨出油來嗎?我很拮据,只有百十來鎊。」
我聽得很糊塗,不過我能從那個破舊的旅館看出他的經濟情況確實很糟糕。
「當你把手頭上的這筆錢用完後,你要怎麼做呢?」
「再去掙一點兒。」
他自始至終都很冷靜。他看向我,眼睛裡帶著譏諷的笑,似乎我的話很愚蠢似的。我還想思考一下接下來怎麼說,他卻主動開口了。
「阿美幹嗎不重新嫁人呢?她現在還風韻猶存,性格也還討人喜歡。如果她願意,我還可以為她推薦一下:她絕對是個賢妻。要是她同意離婚,我完全可以幫助她再嫁。」
聽了他的話,我只覺得好笑。他是個狡猾的騙子,他想隱瞞和其他女人私奔的事情還有那個女人的行蹤,但是逃不過我的火眼金睛,他可能不會想到,我一眼就看穿了真相。
「你的妻子和我說,不管怎麼樣她都不會跟你離婚。她已經下定決心了,我勸你還是放棄吧。」
他注視著我,似乎在判斷我是否在說假話。這時,他把笑容收了起來,正色道:
「但是,親愛的朋友,這和我有什麼關係呢?她想離婚還是不想離婚,我一點兒都不在乎。」
我忍不住大笑了起來。
「天啊,得了吧!別以為我們是傻子。還有一個女人和你一起來到了巴黎,我們都很清楚。」
他愣住了,隨即爆發出誇張的笑來。他的笑聲太大了,導致鄰座的人都好奇地看向我們,有幾個也笑了起來。
「你為什麼笑?我完全不知道笑點在哪兒。」
「可憐的阿美。」他仍舊笑著說。
很快,他換了一副鄙夷的表情。
「這些女人真是太可憐了!愛情,除了愛情她們還知道什麼呢?她們總是天真地覺得,男人選擇離開了她們是因為又有了新歡。你是不是把我看成了一個傻瓜,還要重複過去的錯誤?」
「你的意思是,並沒有另一個來路不明的女人把你迷戀得神魂顛倒,甚至令你不得不拋棄妻子?」
「當然不是。」
「你沒有騙我?那你敢發誓嗎?」
我覺得我的腦子一定是抽風了,才會說出這樣的話。
「我發誓。」
「那你究竟為什麼要拋棄她?」
「因為我要畫畫兒。」
我震驚了,我完全無法認同他。我覺得眼前的這個人一定是個瘋子了。讀者應該還沒有忘記,那時的我還是個十分年輕的小伙子,我決定把他當作中年人來看待。我只記得當時我非常驚訝,別的情緒都不記得了。
「但你是一個四十歲的人,已經不年輕了。」
「所以我才要抓緊時間,不然就太晚了。」
「你以前畫過畫兒嗎?」
「我從小就想當個畫家,但是我父親要我長大經商,因為他覺得學藝術只能勉強餬口,賺不了錢。從去年起,我開始學畫畫,還在夜校上了一年的課。」
「你對思特里克蘭德太太說你去俱樂部玩橋牌,其實都是去上課嗎?」
「對。」
「你為什麼不告訴她?」
「我認為她不知道反而更好。」
「你現在能畫出好作品了嗎?」
「還不行。但是我以後可以。正因為如此,我才來到了巴黎。我在倫敦時求而不得,在這裡可能會好一些。」
「可你已經上了年紀,你覺得從現在開始學畫還有意義嗎?一般人如果想學畫,就會從十八歲開始學。」
「要是我十八歲就開始學了,現在應該學得快一些吧。」
「你真的有繪畫的才能嗎?你的自信是從哪兒來的?」
他轉過頭,望著路上的行人,我不知道他在看什麼,但在我看來,他什麼都沒有看見。他突然拋出一句不算回答的回答。
「我必須畫畫兒。」
「你純粹是在碰運氣嗎?」
這時他看著我,目光里的東西我讀不懂,總之我感覺怪怪的。
「你呢?今年多大了?二十三歲?」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提這個無關緊要的問題。如果是像我一樣的青年人心血來潮想做什麼事的話,這很正常;但他的青年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他不僅是一個有頭有臉的證券經紀人,而且有妻有子,家庭美滿。所以他拋下康莊大路,走這條羊腸小道實在是非常荒謬。但是我還是想儘量理解他。
「好吧,奇蹟也並非不可能出現,你將來可能會變成一個大畫家。但你也得正視現實,這種可能性很小的。如果奇蹟最終沒有降臨,那你到時候後悔可就來不及了。」
「我必須畫畫兒。」他重複道。
「如果你最後只能成為一個蹩腳的三流畫家,你認為拋棄一切得到這個結果是有價值的事情嗎?無論如何,在各個領域,你可以沒有多少才華,反正只要做一個普通人,能夠順利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但是藝術家卻完全不是這樣。」
「去你的,你真是個傻瓜。」他說。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以為剛剛說的道理再清楚不過了。」
「我跟你說,我非得畫畫兒不可,我必須這麼做。對一個落水的人來講,他會不會游泳都不是最重要的,能掙扎出去,才是第一位的,否則他就會淹死。」
我能聽出來,他的這番話里飽含著對畫畫的熱情,我被他深深地感動了。我似乎能看到他的身體裡面蘊藏著一股強烈的力量,這是一種強大的、壓制一切的力量,把他緊緊地攥著,令他無法違抗。但我同時也無法理解,他看起來就像是被魔鬼附身了,我很擔心這種力量會把他撕成碎片。不過單從表面上看,他顯得很正常。我好奇地打量著他,他坦坦蕩蕩地任我注視,一點兒也不羞澀。他靜靜地坐在那兒,身著一披破舊的諾弗克上衣,戴著那頂沾滿灰塵的圓頂帽,如果叫別人來看,恐怕會把他當成什麼不入流的人吧。他的褲腿很寬闊,就像口袋一樣大。他的手該洗一洗了,下巴上的紅胡楂惹人注目,一雙眼睛小小的,頭卻大大的,使這張臉顯得更加粗笨了。他的嘴很大,嘴唇很厚,讓人感覺他是一個迷戀美色的人。可惜,我根本不能從外表判斷他的個性。
「你真的不打算回到你妻子身邊了?」我斟酌著開口說。
「再也不回去了。」
「可是她願意既往不咎,讓一切從頭開始,也不打算責怪你。即使這樣,你也不願意回去嗎?」
「讓她見鬼去吧!」
「你不在意你被其他人看成是個渾蛋嗎?你不在意你的妻子兒女生活不下去,最後不得不流落街頭去討飯嗎?」
「我一點也不在意。」
我再次沉默了。我把從心底瞬間湧上來的情緒,壓縮成一句話,最終把它一字一頓地說了出來。
「你真是個徹頭徹尾的渾蛋。」
「好了,你現在說出了心裡話,咱倆終於可以去吃飯了。」